陳先生來自河南開封,今年二十六歲,去年一月十八日那天在家睡覺時心跳突然停止,被送往醫院搶救卻沒能救回,醫生在死亡證明中明確寫道,這與長期過度工作有關聯,喬女士作為他的妻子,隨后向公司申請工傷認定,但遭到公司直接拒絕,公司只支付了三萬元撫恤金,之后就不再接電話、不回微信,徹底失去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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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年八月才入職做審計工作,每月工資大約七千塊,這收入在北上廣根本不夠生活開支,更別說他被派到北京某公司的湖北分部上班,日常狀態很反常,經常加班到凌晨十二點,微信記錄里有他凌晨一點五十分還在回復工作消息的截圖,周末也得接工作電話,要是沒帶電腦就只能跑去網吧登錄系統處理事務,公司從沒給他安排過正常休息日,也沒支付過加班費。
喬女士手里拿著很多證據,包括微信聊天記錄、通話清單、郵件發送時間,還有租房樓道的監控錄像,拍到陳先生周末經常半夜打開電腦工作,這些材料她之前在網上發過,公司很快就讓她刪除,關鍵在于陳先生不是直接和北京公司簽合同,而是通過一家勞務派遣公司上崗的,勞動關系掛在人力公司那邊,實際干活的地方是北京企業,公司就拿這個理由說事,說人不是在上班時間去世的,又沒人明著讓他加班,所以不能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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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內搶救無效的,視同工傷,現實中工作時間已經不只限于打卡上下班的幾個小時,比如審計和IT行業的員工經常需要保持24小時待命,手機不敢關機,老板發來消息就得馬上處理工作,法院在類似案件中也認為,只要能夠證明員工處于待命狀態,即使在家也算作工作時間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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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這個結構讓責任變得很模糊,用工單位覺得人不是自己雇的,不用交社保也不用管加班,人力公司只收一點管理費,根本管不了現場的事,兩邊都在推卸,最后出了事沒人負責,這種情況和2024年那個互聯網程序員猝死案幾乎一樣,都是25到27歲,都在非工作時間倒下,都有深夜工作的痕跡,也都被拒絕了工傷認定。
2025年國家推出了一個新試點,叫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傷害保障,原本希望覆蓋更多靈活就業的人,可是審計和咨詢這些崗位沒有被包括進去,仍然按照原來的辦法處理,依靠企業自覺遵守規定,喬女士之前咨詢過律師,律師認為證據鏈其實相當完整,問題在于確定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人社部在去年底發布了一份文件,提到不能變相強迫員工24小時待機,但整份文件沒有寫明如果違反規定會怎么處罰,許多年輕人從今年開始主動辭職或拒絕加班,但在審計這類崗位上,行業里普遍默認無補償加班還是常見現象。
在陳先生出事之前,他同事私下里說起過,他最近總喊累,可沒人敢提讓他調休的事。他妻子也提到,他連病假也不敢請,生怕影響轉正的機會。他住的出租屋很小,桌上堆滿了報表和筆記本,充電線就纏在鍵盤下面。他最后一次發朋友圈是在元旦前夜,配的是一杯冷掉的咖啡,寫的字只有“還行”這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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