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冬秀,民國文學大師胡適的妻子,要不是婆母堅持認定這個兒媳婦,大概她也會經歷被退婚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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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年,江冬秀出生在安徽旌德縣的大戶人家,年長胡適一歲,是名副其實的小腳千金。她的舅母恰好是胡適的姑婆,于是牽線兩家結成了兒女親家。
訂婚的時候,胡適只有13歲,對婚姻尚且沒有概念,自然對這門婚事也就不感興趣,然而為了孝順母親,他也就同意了。
定婚后,胡適就隨哥哥去了上海求學,19歲又考取了庚子賠款留學,去了美國。在那里,胡適的思想和眼界有了新的認知。
眼看著到了婚配的年紀,胡母開始催促兒子回國與江冬秀完婚,可胡適卻遲遲不肯回國,將婚期一拖再拖。
原來,身在美國的胡適結識了青年畫家韋蓮司小姐。韋蓮司可是新女性的典范,她不僅讀書多,而且學識高,見地深,胡適評價其“非尋常女子能望其肩背”。兩人品詩論文,談論家國天下,很快便朝朝暮暮,情深意切了。
1915年,胡適進入哥倫比亞大學讀書,與韋蓮司異地而戀,兩年時間他竟給對方寫去了上百封“情書”,可見用情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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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10多年過去了,江冬秀依然沒有等到胡適回來與她成婚,一時間謠言四起。很多人都說胡適找了洋老婆,還生了孩子。
這些話傳到江冬秀的耳朵里,她的忐忑是顯而易見的。
江冬秀并沒有坐以待斃,她開始嘗試放開自己的小腳。為了讓她安心,婆母更是把她接到了胡家。
初入胡家,江冬秀并沒有閑著,而是被婆母安排每日清掃庭院。這或許是一種考驗,倘若不合格,胡適的母親自然會替自己的兒子找到退婚的理由,好在江冬秀過了這一關。
1917年秋,胡適從哥倫比亞大學畢業,在母親的一再催促下只好回了國。受聘北大教授之后,他和江冬秀在老家舉行了新式婚禮。
這一年,江冬秀已經27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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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上,胡適第一次見到了曹誠英,她是三嫂的妹妹,來給江冬秀做伴娘的。
傳言說,就在那天,胡適愛上了這個沒有血緣的表妹。是真是假已無從考證,但后來的事實足以說明江冬秀的婚姻從一開始就充滿了危機,至少文化、思想會讓她和胡適對整個世界產生不同的解讀。
1923年4月,胡適趁休假去杭州游玩,順便看望了離婚的曹誠英。為感謝看望之情,胡適游玩了五天,曹誠英就陪伴了五天,兩人的感情便在這個過程中有了飛躍的進步。
后來又遇長休,胡適干脆就在杭州租房住下,曹遂以陪胡適養病為由同室而居,之后他們有了“愛情”的結晶。
再嚴實的墻終歸是要漏風的,江冬秀知道了胡適和曹誠英的事,她將最難聽的話罵向胡適:
“這賊東西專門害人,為弄幾個錢花,什么不要臉的事情都做得出來。”
可想而知,胡適當時聽了有多反感,在他心中,曹誠英怎會如此不堪?而江冬秀卻儼然是個潑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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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日子,生活就是爭吵、賭氣。
他們拼著喝酒,喝完就摔碗,就好像在比賽誰更不在乎這個家,尤其是胡適,他竟提出了離婚。
突聞“離婚”二字,江冬秀怔在了原地。
毫無疑問,這是對一個舊時女子最徹底的褻瀆,跟要了她的命沒什么區別。江冬秀沒有哭鬧,也沒有再跟胡適吵,而是轉身去了廚房。
不一會兒,她手舞著菜刀,帶著兩個兒子來到胡適面前,大聲吼道:“你要是敢離婚,我就和兩個兒子死在你面前!”
胡適的臉立馬嚇得土灰,急忙說道:“不離,不離,我不離了!”
從這以后,胡適再沒有說過“離婚”,曹誠英最終墮了胎,與胡斷了聯系。
按理說,事情到了這一步,今后的日子還怎么過?
然而事實卻證明,胡適和江冬秀變恩愛了,各種活動胡適都會帶著江冬秀一起參加,后來他甚至還為江冬秀做到了“三從四德”:“太太出門要跟從,太太命令要服從,太太說錯要盲從,太太化妝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記得,太太打罵要忍得,太太花錢要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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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胡適對江冬秀已經有了愛,而且還越來越離不開她,兩人最終得以白頭偕老,相伴一生。
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他們之間又發生了什么呢?
江冬秀留下了許多照片,你仔細瞧瞧就會發現她很愛笑,一笑起來,那張圓圓的臉就讓人感覺很有“福相”。
這是江冬秀的標配,當然性格也是她的標配。
經歷了感情波折,江冬秀的性格依然沒有改變。她并沒有去迎合胡適的審美,去換一個時髦的短發或者好看的卷發,而自始至終都是舊式的那種將頭發梳到腦后,露出寬寬的額頭。
從年輕到年老,江冬秀一直這樣,就連照相時,不管與胡適并肩,還是站在他前面,總是那么地坦然。
然而對于胡適的要求,她卻迎合了,那就是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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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江冬秀來說,識字比改變形象更難,可她卻做到了。胡適出差,她開始摒棄舊式女人的羞澀給他寫信,雖然白字病句很多,但胡適看懂了,她是在邀請自己在結婚紀念日一起小酌。
于是,胡適回信答應了,高興之余還不忘在信里“撒嬌”道:“窗前的月亮正照著我,可惜你不在這里”,滿滿地都是狗糧。
當然,兩個人也會吵架,感覺吵過了,江冬秀會以寫信的方式向胡適道歉,而這些信件,也成了胡適完全從內心接納她的通道。
兩人的感情越來越好,江冬秀覺得婚姻里的擁堵一下子解決了,這也是她愿意識字的原因吧。
張愛玲曾評價江冬秀說:“我想她也許有些地方永遠是適之先生的學生。”
一句話點醒世人,男人自帶保護欲,更重成就感,江冬秀無疑是在努力配合胡適,然而這種配合又絕不是一味順從,而是帶著理直氣壯的霸氣,她不會因為自己常寫錯別字就不去寫心中所想。
在自我的世界里,江冬秀始終是勇敢的姿態,而當面對整個家庭,她又盡顯持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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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持家,江冬秀秉持自己的原則,不貪財,不吝嗇。
1928年,胡適單從上海亞東圖書館掙得的稿費就高達30000元,可家里的日子卻捉襟見肘。原來,江冬秀用這些錢不僅僅是照顧她和胡適的小家,而是照顧著整個胡家。
侄子們上學,學費她包了;侄子們長大了成家,娶親費用她也包了;本家祭祖,費用由她承擔;長輩叔嫂們去世,棺木壽衣也由她承擔。總之,江冬秀操持著胡家一整個大家族,這些都是胡適的名聲。
抗戰時期,胡適是駐美大使,不在家,江冬秀便一人帶著孩子們生活。正當陷入窘境時,收到了胡適從海外寄來的1600塊錢。這些錢本可以讓江冬秀和孩子們過上舒適的生活,可她卻看不得親朋好友們遭罪,直接將錢分發了出去。
在錢財上的大方舍得,讓江冬秀擁有了好的人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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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局越來越嚴峻,教師和家屬們都踏上了逃難的路途。除了帶些必要的吃穿用度,至于書籍與器具大家都舍棄了,只有江冬秀固執地帶上了胡適保存下來的70箱書。
對于這一點,胡適十分感動,他說:“冬秀雖然沒有多少文化,但她知道文化的價值。”
就這樣,胡適越來越覺得自己娶的這個小腳夫人有著別樣的韻味兒。或許,她不像其他女人那樣懂他,也沒有其他女人的那種浪漫和風情,但她厚重而穩妥,她是真實的生活,是泥沙俱下。
1962年,胡適因病去世,江冬秀悲痛萬分,于是她默默地做了一件事。她給韋蓮司寫了一封信,懇請她寫一封小傳并附寄一張照片,理由是充實胡適的傳記。
胡適下葬那天,江冬秀親自把韋蓮司的照片放入了他的墓中。
因為胡適,韋蓮司終身未嫁。或許,江冬秀在她的身上看到了當年的自己,她明白等待的煎熬,于是對這個同樣愛著且尊重自己丈夫的女人有了不一樣的情愫,想讓她等待多年的心找到一個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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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那個時代,像江冬秀這樣的小腳太太還有很多,論婚姻開端的前后,與她最為相似的恐怕就是朱安了。
朱安性格溫和,忠于家庭,極盡孝道,但她缺乏反抗精神,缺乏自我提升意識,她卑微討好,渴望得到魯迅的愛和關注,可這些終究是虛弱無力的。
江冬秀同樣忠于家庭,極盡孝道,但她敢于反抗,勇于自我提升,她主動學習和接納胡適給她的東西的同時,又保留了自身的豪爽、潑辣和義氣,所以她成為了胡適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最終,江冬秀沒有被時代拋下,也算是摒棄封建禮教給自己的婚姻賦予了另一番風味的內容,就像張愛玲夸她的一樣:
“江冬秀嫁給胡適,是所有舊式婚姻中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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