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喊口號,是外交部正式發的照會,白紙黑字,有附件、有證據、有法條。
我查了資料,也看了新聞發布會視頻,這事來得突然,但每一步都踩得實。
日本皇宮吹上御苑那塊石頭,1908年被日本海軍從旅順黃金山硬撬走的。當時清朝還沒亡,旅順是清朝領土,連日俄戰爭都打完了,日本卻派兵去拆中國碑。沒人簽過字,沒給過錢,也沒通知過清政府。現在那塊碑還在那兒立著,底下連個說明牌都沒有。
上海大學去年出了本《唐鴻臚井碑檔案文獻總匯》,厚得像磚頭,368份原件影印件全在里面。有1908年日本海軍省發的搬運令,有1923年《宮城寫真帖》里的照片,碑還在原位,工人圍著繩子拉著;還有1934年宮內廳手寫的備忘錄,寫著“暫存”,兩個字寫了快一百年。
國家文物局把這碑列入追索清單頭一號,不是因為最大,也不是最貴,是它上面刻著“開元二年”“鴻臚卿崔忻”“冊封靺鞨”這些字。唐代中央派人去東北頒旨立碑,就是今天說的“行使管轄權”。這碑不是景點,是當年的行政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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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絡
照會里列了18件東西,唐鴻臚井碑排第一。附件里光證據編號就編到第127號,包括三維掃描數據、拓片比對圖、基座殘留紋路照片。旅順原址的坑還在,尺寸、角度、風化痕跡,跟東京那塊嚴絲合縫。石頭不會說謊,但能證明誰動過手。
法理上也很清楚。聯合國1970年公約第15條說,非法出口的文化財產,原屬國可以要。1995年UNIDROIT公約第3條更直接:戰爭中搶走的文物,不講“過了時效就歸你”這一套。日本宮內廳說是“皇室財產”,可《宮內廳法》第二條白紙黑字寫著:“宮內廳隸屬內閣府”,不是私人后院。
民間早就在推這事。2014年有人給日本發過信,石沉大海;2024年大阪、京都幾個老人組織了“文物返還推進會”,上街發傳單,印著碑文拓片和1908年搬運令復印件;去年底他們還去宮內廳門口靜坐,舉著小牌子,上面就一個字:“驗”,意思是“驗明正身”。
可日本政府到現在沒開過一次跨部門會議。文化廳不說話,外務省不接話,宮內廳官網連“唐鴻臚井碑”四個字都搜不到。他們說“宮內廳獨立”,可法律上它歸內閣管;說“歷史復雜”,可1908年沒打仗,沒條約,沒移交,只有命令、繩子和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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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塊碑在東京立了一百一十八年,沒挪過窩,也沒被討論過。現在中國不問“愿不愿意還”,只問“什么時候還”。照會里寫了六個月,到期不還,就啟動公約下一套程序——不是威脅,是照著規則走。
旅順黃金山那個基座空了,潮水每天漲落,野草長了又剪。碑不在那兒,但地名還在,記載還在,人還在。東京那塊石頭再重,也壓不住一行“敕持節宣勞靺鞨使”的刻痕。
照會是1月23日遞的,26號國家文物局開了通氣會,全程沒提“友好”“諒解”“商量”這些詞,只放了三段視頻:1908年搬運現場示意圖、2025年旅順基座實拍、2026年碑體激光掃描動畫。
這事不是突然來的。是證據攢齊了,法條用熟了,機制建好了。以前是“我們希望”,現在是“你們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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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月內還,是給程序留余地。不還,就按國際法辦。沒有第二條路。
照會就是照會。
不是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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