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雨坤
近年來,以“萌娃”“親子”為標簽的兒童類微短劇方興未艾,其中,部分作品為博眼球,讓兒童出演“霸總”“霸凌”劇情,塑造“腹黑”“心機”形象,明顯偏離兒童劇應有的主題和價值。近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網絡視聽司發布《管理提示(兒童類微短劇)》,明確提出糾正“成人化”“工具化”“娛樂化”傾向,引起廣泛關注。
對未成年人參與文藝創作,相關規范由來已久。微短劇作為當下網絡文藝新業態,越是發展迅速,越是應遵守行業規則和價值規范。以“萌娃”為噱頭,將離奇的成人化劇情換個馬甲套在孩子身上,對小演員、小觀眾容易構成誤導和傷害,必須對此說“不”。
違背常識常理的微短劇背后,是將孩子作為收割流量的謀利工具,利用受眾獵奇心理進行商業炒作,甚至形成“產業鏈條”,比如有的機構就以造星為名誘導家長支付高額培訓包裝費。
對于兒童類微短劇存在的亂象,監管部門從作品內容、制作流程、平臺和家長職責等方面劃出紅線,明確禁止成人化劇情、“啃小”式商業炒作,調控總量,提升質量,正當其時。
移動互聯網時代,讓少年兒童在享受信息極大豐富的時代紅利同時,保有符合其成長規律的健康環境,是我們共同面對的重要課題。規范兒童類微短劇,是塑造兒童健康成長環境的重要一環。在明確規范的同時,更需加大執行和監督力度,各方協力為孩子打造清朗網絡、守住童真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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