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考個駕照,回來發現自己可能“被捐獻”了器官,這事兒你聽說過嗎?
美國就是這樣。
很多人第一次知道的時候都懵了,以為器官捐獻是件需要深思熟慮、甚至要簽一堆文件的大事。結果呢,它就藏在考駕照的申請表里,一個不起眼的小方框。你急著拿駕照,刷刷刷填表,可能看都沒看清就點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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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行小字,就成了你駕照上一個小小的“捐獻者”紅心標志。
這操作你說巧妙還是雞賊?它利用了人們最沒防備的時刻。你去車管所,滿腦子都是路考和交規,誰會想到身體歸屬權的問題在這里等著。而且這個選擇,一旦做了,幾乎就是永久性的,沒人會提醒你,你得自己記得去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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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美國采用的“主動同意”機制。
法律上說得很好聽,尊重個人意愿。《美國器官移植統一法案》說,必須你自己明確同意才算數。理論上,家屬都不能推翻你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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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恰恰出在這個“明確同意”上。在那種嘈雜、匆忙的環境下,在一個與生命權看似無關的行政流程里,做出的決定,真的算“明確”和“慎重”嗎?我覺得這里打了個擦邊球。
所以很多人有誤解,甚至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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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總有人傳,說你登記了,出車禍醫生就不救你了,直接取器官。這種恐慌不是空穴來風,但它不符合事實。官方流程有嚴格規定,在醫生宣布腦死亡之前,根本不能查詢你的捐獻狀態。搶救和捐獻,在法律上是兩套完全分開的程序。
但為什么這種謠言總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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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信任。美國捐獻生命網做過調查,問人們為啥不愿意登記。超過一半的人反問:你們怎么確定腦死亡就真的沒救了?這種對醫療系統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才是制度推行最大的障礙。你設計得再精妙,大家不信你,一切都白搭。
再看看別的國家,比如威爾士、法國,他們搞的是“默許同意”制度。簡單說,默認你就是捐獻者,除非你主動跑去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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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覺得這能大大提高捐獻率,但最新研究潑了盆冷水。改成默許同意,捐獻數量未必就漲。這說明什么?光靠制度設計的小聰明沒用,核心還是公眾的信任和觀念。
美國現在有超過11萬人在等器官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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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天有20個人,在等待中死去。每一個捐獻者,理論上能救8個人。數字很冰冷,但背后是一個個家庭。
所以這事特別擰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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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需求巨大,每一天都在死人。另一方面,制度為了擴大捐獻池,用了些“嵌入生活”的技巧,卻又加劇了公眾的疑慮。它卡在了一個尷尬的位置:既不像某些陰謀論說的那樣野蠻,又沒能完全贏得人心。
它試圖在個人權利、家庭情感和社會急需之間走鋼絲。
但我覺得,它可能過于依賴那個“小方框”了。把如此沉重的生命抉擇,簡化成一個行政選項,本身就削弱了它的莊嚴感。大家稀里糊涂地同意,也會稀里糊涂地恐懼。
真正的解決之道,恐怕不在車管所的表格里。
而在更透明的醫療溝通,更扎實的公眾教育里。讓人發自內心地理解并接受,而不是在匆忙中被動選擇。
說到底,任何關乎身體的制度,失去了信任,設計得再精巧,也只是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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