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的施工聲、路邊的喇叭叫賣聲、機車的轟鳴聲……” 提到噪聲擾民,不少萊蕪人都有一肚子話要講。如今,好消息來了!萊蕪區出臺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方案,快看看你家在范圍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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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十四五”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環大氣〔2023〕1號)、《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十四五”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濟南市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24-2025年)》(濟環發〔2024〕1號)、《濟南市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濟政辦字〔2023〕4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濟南市萊蕪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
實施要求
(一)管理要求
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六十四條、第七十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執行。
(二)管理附則
1.針對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若周邊存在一定規模的施工工地,則該范圍按照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有關要求進行管理。當施工工地完成施工,周邊范圍內噪聲敏感建筑物不再受施工噪聲影響,相應管理要求自動取消。
2.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除下列情形外,禁止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發生搶險、搶修、救災等緊急情況的;舉辦經依法批準的文化、體育、慶典等社會活動的;各類學校(含幼兒園)開展教學相關活動的。
3.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管理職責分工按照《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款部門職責分工清單(試行)的通知》(濟政字〔2024〕72號)執行。
(三)其他
根據本區用地規模、性質或控制性詳細規劃變化情況,適時對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實施動態修編。
本次共劃定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65塊,面積16.45平方公里,占萊蕪區1類和2類聲功能區面積的26.78%,占萊蕪區總面積的0.94%。詳見附圖和附表。
萊蕪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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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蕪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統計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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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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