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住建廳聯合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加強建筑設計管理的若干措施?,措施一共分為了七大章節,18條,有幾條設計院需要重點關注。
第一條至第三條屬于第一章,推動綠色轉型,促進建筑領域節能降碳。
第一條關于綠色建筑的要求,措施要求:
落實綠色建筑設計,城鎮新建民用建筑設計全部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的公共建筑、高品質住宅及城市新區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超高層建筑應達到三星級綠色建筑設計標準。
第二條要求推廣綠色建材:
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城鎮新建建筑項目,以及星級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高品質住宅等項目在建筑設計中優先采用綠色建材,綠色建材應用比例不低于40%,鼓勵其他項目積極應用綠色建材。
第三條發展裝配式建筑:
落實國家及省裝配式建筑發展政策,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建筑工程應按照裝配式建筑進行設計,鼓勵在地下車庫等具備條件的部位采用裝配式設計。
前三條老生常談了,上到住建部下到區縣住建局都在推,沒有什么新意都是以往政策的延續。
第四條至第六條為第二章,強化創新驅動,培育建筑設計發展新動能,主要講數字設計BIM應用,推行設計企業牽頭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咨詢模式,推行方案設計聯合審查等,除了方案設計聯合審查外對設計院影響不大。
第三章是針對提升住宅品質單列的一章,可以看到住建廳發改委的同志們心系廣大人民群眾,時刻關注人民的住房品質問題。
第七條專門提到了,住宅設計的發包問題:
住宅項目(含小區)的供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等專業設計,應當與建設工程統一委托設計,不得分別發包。
是不是機會來了,原來屬于專營的專業也要一并由一家設計單位設計了,可以說對建筑設計院來說是好事。
但是措施也規定:
經建設單位書面同意,設計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專業或者非主體業務,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企業,并在設計文件總說明中列明分包情況。
甲方同意了還是可以分包的,當然分包出去總包得到了一部分利潤就需要擔一部分責任,分包單位也要對總包單位負責。
分包設計文件實行“雙簽章”制度,由設計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同時簽章,分包單位對設計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對建設單位負責。
總體而言對于設計院是個好消息,以前難以承接的供熱、供電、通信等設計都可接過來,業務量將會增加相應設計收費將會更高。
可以說第七條是設計院最喜聞樂見的。
第八條要求防控住宅質量易發問題,特別指出,禁止以“優化設計”“深化設計”等名義擅自變更經施工圖審查合格的圖紙。
第九條推動既有住宅更新,注意這里的更新不是老舊小區改造而是原拆原建,指導建筑設計企業積極參與城市體檢、城市更新,科學開展城中村、危舊房、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建筑設計。
剩下的10至18條不再一一列舉,,有興趣的可以直接點擊鏈接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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