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王榮 2026-01-27 08:50:01
信網1月27日訊 近日,內蒙古振華置業有限公司振華購物廣場因多處消防設施不符合標準,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消防救援大隊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5年12月12日下午,內蒙古消防救援總隊對呼和浩特市振華廣場進行暗訪檢查,發現該購物廣場:1、測試聯動時防火卷簾無法正常下降;2、測試聯動時沒有斷電。3、消防控制室主機排煙口編碼不全。4、一層阿迪達斯店內噴淋頭設置形式不符合要求。5、九層萍姐火鍋店內一處噴淋頭設置形式不符合要求。6、室內消火栓無水。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消防救援大隊立即對內蒙古振華置業有限公司振華購物廣場進行檢查,發現上述問題屬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相關規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消防救援大隊對內蒙古振華置業有限公司振華購物廣場處以37000元罰款。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內蒙古振華置業有限公司振華購物廣場的總公司是內蒙古振華置業有限公司。內蒙古振華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7日,法定代表人為張衛東,注冊資本超1億元。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休閑、旅游娛樂項目開發、建設、經營;旅游產品、用品(不含食品)的制作、銷售等。大股東為煙臺振華商業集團有限公司,控股比例超99%。(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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