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發(fā)了一則網帖,質疑常州供電公司,
每月收取居民電費時,為何截斷到元、無角分。
旋即,上午接到供電公司工作人員的電話,
解釋他們的做法是,當次收費到元,
角分零頭轉到下一次合并收取;
這樣做,是為方便到營業(yè)廳繳納現(xiàn)金的居民用戶,
不必攜帶角分零錢,或不必從柜臺找回角分零錢。
聽到這個解釋后,我立即想來點贊常州供電公司了。
這個辦法,確實讓用現(xiàn)金到柜臺繳費者方便多了。
自來水和燃氣公司是否需要借鑒這個做法?
使用現(xiàn)金繳納水費氣費的用戶有沒有這個需要?
我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供電公司若能通過“附言”告知用戶,
“本次多少角分已轉下次一并收取”,
或在供電公司網站以及營業(yè)廳廣而告之這個做法,
讓我們用戶知道,就更好了。
誠然,當今沒有人再會去計較角分的幣值了。
只是,情歸情,賬歸賬。理賬原則是分文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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