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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藏在代步電動車后備箱內的7萬元現金,竟變成了幾沓冥幣,密碼箱內的黃金首飾也“消失”不見。現場沒有任何被損壞的痕跡,究竟是何人所為?近日,崇明區檢察院辦理了這樣一起“蹊蹺”的財物被盜案。
2025年8月初,家住崇明的李大爺報案稱,其放在代步電動車后備箱內的10萬元現金,有7萬元不見了,取而代之的竟是幾沓冥幣。李大爺仔細檢查一遍家中財物,發現臥室密碼箱內的一條黃金項鏈也不翼而飛。
據了解,李大爺今年90歲,耳聰目明,身體狀況良好,家中聘請了保姆汪某照顧其起居。6月,汪某因身體不舒服請假一個月,離開前還幫忙找了臨時保姆接手工作,7月初,汪某回來繼續照料李大爺。
“目前家里雖然只有我和汪某,但肯定不會是她偷的,這3年她照顧我盡心盡責,家里也從沒丟過東西。”李大爺篤定地說。經詢問汪某和臨時保姆,也都說沒有見過這些財物。
沒想到,幾天后汪某主動自首,承認是她偷了李大爺的財物,除了發現的7萬元現金和一條黃金項鏈,還偷了一枚黃金戒指。
汪某坦言,3年來,自己已將李大爺當作親人般照顧,然而請假期間,李大爺對臨時保姆的認可,讓汪某產生了“危機感”。沖動之下,汪某趁李大爺不備竊取財物并藏到三樓的抽屜里。
“這些現金我沒有拆開,黃金也沒有拿出房子,現在都原原本本還給了李大爺。當時后備箱里留了3萬元沒拿,是覺得李大爺日常也要用錢。”汪某交代,因擔心被發現,她將之前用剩下的冥幣用報紙包好放回代步車后備箱,佯裝現金還在,沒想到這么快被發現。
案件辦理過程中,汪某多次痛哭著表達悔意,李大爺也出具了諒解書,希望能對汪某減輕處罰。
經鑒定,汪某盜竊的黃金首飾共計價值人民幣2萬余元。考慮其具有自首、犯罪未遂等情節,2025年11月,經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檢察官提醒:
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日常需要,不少家庭會雇傭保姆或鐘點工,但家政服務人員利用工作便利實施盜竊的案件時有發生,并且作案手法隱蔽、涉案財物價值高。檢察官提醒廣大雇主,筑牢家庭財產“安全防線”。
原標題:《藏在代步車后備箱內7萬元現金變冥幣,90歲老人:肯定不會是她!》
欄目編輯:顧瑩穎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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