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并標星我們,帶你見識粵港澳
最近,有一條視頻在社交平臺發布后受到關注,視頻場景在香港理工大學,畫面中疑似有學生向理工大學教授送贈送禮物,從對話當中可知或有兩瓶茅臺以及青海玉樹的冬蟲夏草。
這條一分鐘的視頻是從教授辦公室門外的玻璃窗口拍攝,視頻中可以清晰聽到房間內兩名男子的交談內容。視頻一開始,視頻中一個男聲表示:“這個應該是21年的茅臺了”,另一名男子回應說“我怎么拿回去啊”。接著鏡頭進一步拍向室內,有男子拿起一袋物品并表示“你太客氣”,另一名男子則稱“沒有,真的,您一定要收下,真的很感謝你”、“不不不,老師真的是給你準備的”。
![]()
然后再有男聲傳出“一個夠啦,那么多干嘛”,而疑似送禮的男子再稱“然后之前您住院,我們都很擔心您的身體健康。所以剛好家里有熟人,從青海玉樹收了一點冬蟲夏草,想送給您。您就是可以睡前就是拿一根出來,放在保溫杯里面,開水先倒在溫杯里面,然后扔一根到保溫杯,然后第二天就可以泡水喝了”。接著有男子回應道“這個都很貴,我知道你不用花”,而疑似送禮的男子表示,“一點小心意,我和家人都很感謝這一年帶我學到的”,然后有男聲稱“你這個東西我真的不好帶回去,要不你箱子借我”。
![]()
有網友根據影片中拍攝到的房門號碼,以及發布者在留言提到的“電機工程教授”,指出該名教授為香港理工大學電機與電子工程學系一名姓諸的講座教授。事后,諸教授也回應媒體稱,禮物已經還給學生了。
有港媒引述香港教育界立法會議員的觀點稱,香港中小學對有關收禮物或捐贈時,教育局有明確的指引,相信大學本身亦會有有關指引,須嚴格遵守兩大核心原則,一是符合《防止賄賂條例》的規定,二是獲得學校法團校董會的正式批準。
![]()
另外,香港大律師陸偉雄對媒體表示,送禮物無可厚非,不過普遍大學規定教職員可接受價值 1,000 元以下的禮物,但若收到價值 1000 元或以上的禮物,教職員須向校方申報,并獲得校方書面同意才可接受。他認為視頻中聲稱的禮物價值已超過 1,000 元,教授不應接受,否則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雖然該教授表明已交還禮物,但事前若無向校方申報,而是在傳媒追問下才交還禮物,仍有可能觸犯法例。
港媒星島稱,就有關事件,香港理大回復查詢指,已按既定程序處理。校方強調,一向重視員工誠信操守,《員工手冊》中已列明《接受利益和款待的誠信指引》,并要求全體員工嚴格恪守。
![]()
而在社交平臺評論區,有理大學生曬出了事發后不久校方發出的一封校內郵件,郵件表示, “ 為鼓勵學生參與誠信活動及加深大家對香港廉政公署的認識,本校之 2025/26 年度廉政大使將于 2026 年 1 月 28 至 29 日舉辦“ ICAC 資訊日”,現誠邀各位同學出席。 ”
翻查資料,香港理工大學每年都會舉辦ICAC資訊相關活動,比如2025年2月就舉辦了“ICAC咨詢日”活動,2024年2月則舉辦了“解密ICAC”分享會。
來源:Threads等社交平臺、星島、香港01等
文中圖片:社交平臺視頻截圖、評論區截圖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