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問題,其實真挺無解的。怎么說呢?這種“無解感”,并非說事情有多復雜之類。主要是它們往往卡在一個規(guī)則允許、一個“剛剛好”的界限上。
聊兩個剛出爐的新“報道”。但實際上,也都是老問題。
第一個是億元宿舍項目招標,中標方在開標前3天剛給甲方捐過款。
你說,直覺上就有問題。可問題是,直覺不能當證據(j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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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不講直覺,講法律行了吧?
實際情況是,法律條例也沒談到這些。你還是只能去講直覺。
看額,捐贈,不算行賄吧?只要捐贈的錢進的不是個人口袋,你就很難說別人是行賄。
然后是捐款時間,“開標前3天”,直覺上貓膩感拉滿。可又如何呢?法律可不管這些,法律只要招標流程、評分表、評標專家合法合規(guī),那就行了。
而且新聞里還提到最重磅的一點:中標方這不是第一次向河南大學捐款……也就是說,別人一直在支持“教育事業(yè)”。你沒法在法律上證明他們有問題,反而是他們早就擁有著“免責證據(jù)”。
有些事兒它就是長這樣,它更像一種“你懂,我懂,大家都懂”的默契,它不需要明說,也不需要交易。所以,即便你直覺上是怪怪的,可實際上仍舊是無解的。
它讓守規(guī)則的人覺得自己很傻,但在現(xiàn)實情境下,也確實很難得到真正的解決。
另一個事情,熱搜第二:多地對國企近親繁殖出手了……我不知道該怎么說,但沒記錯的話,這應該不是第一次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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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早一點,能追溯到28年前的媒體報道,就提到過:人情選位,任人唯親,關系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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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是那句話,“無解感”挺重的。
就說“內部近親繁殖”還有一點跡象可循,交叉繁殖你怎么循。
我仔細看了最新的報道,說得很細節(jié),任職回避、親屬報備、同單位、上下級回避、關鍵崗位限制……多好,可前提是風險發(fā)生在“同一個單位或系統(tǒng)內部”。
所以,要是不同部門之間的“近親”交換一下,怎么辦。有些人提出了辦法,說得也有模有樣。但懂得都懂,實操起來,處處都會遇到阻礙,每一步都會觸碰既得利益。我說難聽點,一件事情在熱搜上鬧得全國皆知了,記者去地方部門采訪一下,還“無可奉告”……就這模式下,你連第一步誰家兒子誰家女兒在哪個國企上班,都很難監(jiān)督的到。就算監(jiān)督到了,想證明別人“不是憑真本事進去的”,也難如登天。
并且這種方式同樣不制造違法現(xiàn)象,只制造不公平。你逮出來了,無非就是辭退讓他們回家。
所以,無解。除非,傷筋動骨,對本質動手。讓他們中標的人、繁殖的人自身,對這種投標、繁殖的意愿降低。即讓“鉆空子”的收益,低于“老實來”的收益。
比如:
就算中了這個標,能掙到的利潤都還沒有捐出去的多,那正常的去競爭就好了。有則有之,沒有亦可。
就算進了某個國企,福利、社保、晉升機會雖然比普通的企業(yè)好一點,但也沒好到那種“抵不住誘惑”的程度。自然能進則進,進不了也行。
或者說,在招標評標、筆試面試成績的公示上更透明,為什么中標勝出,贏在哪里?為什么淘汰,原因是什么?成績查得到,讓贏得人磊落,輸?shù)萌诵姆绱耍捕嗌贂行┬Ч?/p>
總之就是這樣吧,雖然這兩件事兒都挺熱乎,上了新聞。但是個人依舊認為和之前類似的情況,結局上不會有太大區(qū)別。因為本身就挺無解的,除非改變既往的應對方式。
那句話怎么說來著?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但目前的話,能看到的還是……大力揚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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