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正在進行中。昨日,大會的一項重要議程是審議《北京市養老服務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共九章77條,涵蓋了規劃建設、居家社區養老、機構養老、醫養結合等與老年人生活相關的方方面面。
這部法規有哪些創新設計?如何回應民生痛點?將怎樣撐起老年人的幸福晚年?
北京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楊志偉,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三處處長王慶翔做客北京青年報兩會直播間,深度解讀這事關千家萬戶的法規。
立法固化經驗回應現實難題
北青報:要給養老立法,是基于怎樣的現實考量?
王慶翔: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養老服務條例列為本屆人大五年立法規劃的一類重點立法項目。2024年11月,經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批準同意立項,立法工作進入調研起草階段。由于它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各方面高度關注,經報請市委同意,最終確定為今年人代會的審議立法項目。這項立法源于多方面的現實考量。黨的十八大以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已成為國家戰略。北京市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特別是失能失智、高齡老年群體規模持續擴大,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因此,亟須通過一部地方立法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系統總結固化本市實踐經驗,有效回應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
北青報:當前本市養老服務領域面臨哪些現實難題,需要通過立法來應對?
楊志偉:隨著本市人口老齡化加劇,養老服務面臨不少挑戰。首先是如何推動政府、社會、市場、家庭各方責任有效協同,形成合力。其次是設施供給存在短板,特別是老舊小區養老服務設施短缺,存量資源轉型利用路徑不夠暢通。再次是資源配置需進一步優化,具體表現為居家養老與機構養老不均衡、城區與郊區設施布局不合理、服務供給與多元需求不匹配等。最后,醫養結合服務供給不足、銜接不暢的問題依然突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服務供給有待加強。立法旨在系統構建長效機制,確保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以老年人需求為出發點廣泛征求各方意見
北青報:本次立法工作遵循了怎樣的立法流程和立法思路?
王慶翔:地方立法工作程序嚴謹規范,一部地方立法的出臺要經歷立項論證、調研起草、審議表決、公布實施等環節。立法機關要對立法必要性、主要制度設計的可行性等重要問題進行充分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并進行修改完善,力求在最大程度上讓立法凝聚共識、反映民意。
具體到這部法規,其立法思路明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老年人實際需求為根本出發點,注重發揮政府、社會、市場、家庭四方面的作用,形成合力推動養老工作開展。條例草案的定位是北京市養老服務領域第一部綜合性、基礎性法規,設計具體制度時,注重全面統籌養老服務各項政策,內容涵蓋了養老服務的全流程、各環節,構建起一個總體的制度框架,相信能為未來本市養老服務事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北青報:立法過程中如何廣泛吸收民意,哪些內容被納入立法?
王慶翔:我們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廣泛征求各方意見,比如聽取政府部門、養老機構、社區、老年人代表、行業協會、專家學者等多方聲音,條例草案曾三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也注重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意見直通車”的作用。同時,注重發揮市人大代表主體作用,通過人大代表履職平臺全面征求意見,并組織專題座談會進行當面交流。今年還專門組織開展了條例解讀,在本次大會前的分團活動中再次全面聽取代表修改建議,對條例草案進行完善。
前期調研起草過程中,我們確實發現了一些普遍關注的問題和現象,如養老助餐、服務質量監管等。對此,條例草案均作出了針對性回應:明確了養老助餐點的建設主體責任和服務規范,強化了對養老服務機構和服務人員的監督管理,充實了法律責任條款,以規范市場行為,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構建三級服務網絡明確四方主體責任
北青報:條例草案構建了怎樣的養老服務格局?各方主體責任如何劃分?
楊志偉:條例草案提出,要健全區、街道(鄉鎮)、社區(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建立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專業支撐、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供給格局,促進養老資源優化配置、居家社區機構養老功能協同互補。其中主要涉及政府、市場、社會、家庭四方主體責任。其中,政府承擔政策引導、規劃建設、組織保障、監督管理等責任,為困難老年人提供兜底保障、為其他老年人提供普惠支持性養老服務;社會協同發力,工會、慈善組織等發揮優勢,鼓勵志愿服務和公益參與;市場激發活力,擴大普惠性、市場化服務供給;家庭依法履行對老年人的贍養、扶養義務。四方聯動、協同發力,讓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放心、安心、舒心。
北青報:條例草案將“規劃建設”置于靠前位置,有何特殊考量?在設施建設方面有何創新?
王慶翔:設施是提供相關養老服務的物理基礎和重要保障。當前,本市特別是老舊小區的養老服務設施供給存在較大缺口。因此,條例草案設專章予以規范。比如,要依據老年人需求編制養老服務專項規劃,明確設施建設標準、布局要求;系統構建并細化了三級養老服務網絡,明確功能定位與建設規范;對新建住宅配套建設、存量設施改造利用、農村地區互助養老服務設施等作出了具體規定,旨在形成一個布局均衡、體系完備、功能互補、覆蓋城鄉的設施網絡體系。
回應老年人核心訴求構建服務質量保障體系
北青報:針對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核心訴求與痛點,條例草案有哪些回應?
楊志偉:條例草案根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需求調查結果,精準回應了老年人的核心訴求及痛點。比如在居家社區養老方面,明確了要持續健全區、街道(鄉鎮)、社區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在老齡化程度高、老老人密集的區域布局建設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整合轄區內的社區養老驛站,鏈接各類為老服務市場主體,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助餐送餐等“家門口”的養老服務。明確要進一步規范家庭養老床位建設,符合條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可申請家庭養老床位,根據實際需求提供適老化改造、智能化配置和上門照護等服務。提出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護者提供照護技能培訓;明確了養老機構內護理型床位占比和建設標準,支持建設專門面向失智老年人的養老機構,或者在養老機構內設置失智照護專區,提高失能失智專業照護能力。
北青報:條例草案中,醫養結合單設章節,是出于何種考慮?有哪些制度創新?
王慶翔:醫療服務是許多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高齡老人的剛性需求。目前本市醫養結合服務供給與需求之間仍有差距。專章設置旨在強化制度保障。條例草案中的創新設計包括:在編制醫療衛生專項規劃時,需綜合考慮老年人口因素,促進醫療設施與養老設施毗鄰設置;鼓勵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舉辦養老機構,鼓勵雙方簽約合作,將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納入醫聯體等;要將老年人作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人群,方便居家老人獲得服務。
北青報:這部法規如何保障養老服務的質量與專業性?
楊志偉:條例草案著力從三方面構建質量保障體系:一是發展普惠養老服務,支持建設兜底型、普惠型養老機構,讓更多老年人能享有價格可承受、質量有保障的機構養老服務。健全三級養老服務網絡,讓老年人能夠在家門口享受到普惠養老服務。二是加強質量保障,明確健全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制度,對設施設備、人員配備、管理水平、服務質量、安全風險等進行綜合評定,推行養老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三是強化人才支撐,支持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開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或者培訓項目,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通過多種形式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完善養老護理員技能等級認定,引導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優化薪酬機制,進一步壯大專業化養老服務隊伍。
總體上說,在制度設計時,既堅持政府兜底保障特殊群體,又通過市場機制滿足多樣化需求,充分考慮了養老服務的公益性與可持續性,滿足了新形勢下老年人的多元服務需求。
文/本報記者蔣若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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