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規范職業索賠維護市場秩序典型案例,其中“向某等敲詐勒索案”值得關注。
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向某獨自或先后伙同被告人簡某、鄭某等人前往福建省、湖北省、江西省、安徽省等多地的超市、便利店、咖啡店等場所,用事先準備的鋼針將食品包裝袋扎穿,將毛發或鋼絲球塞入包裝袋內,再以質量問題為由要求商家退款并索要高額賠償。如果商家提出質疑,向某等人則以通過網絡平臺曝光或者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等方式進一步要挾商家并索要錢款。向某作案60余次,索得錢款2.4萬元;簡某作案50余次,索得錢款2萬元;鄭某作案8次,索得錢款0.24萬元。安徽市場監管部門接到食品零售店反映后,通過現場核查發現該店同類食品的包裝和品質均完好,且向某存在要挾之舉,遂協助店鋪報警處理,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抓獲向某等三人,檢察機關以敲詐勒索罪依法對向某等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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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據圖蟲創意
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向某、簡某、鄭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故意向密封包裝的食品內投放異物,再以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為由勒索商家,其中向某、簡某多次敲詐勒索、數額較大,鄭某多次敲詐勒索,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向某、鄭某投案自首,簡某坦白罪行,三被告人均自愿認罪認罰,并退繳全部違法所得,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據此,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處被告人簡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判處被告人鄭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編輯 許媛
審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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