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章馳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運行七周年情況,并發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年度報告(2025)》?。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郃中林介紹,近年來,法庭受理案件越來越聚焦“高精尖”技術領域,涉戰略性新興產業案件數量和占比逐年攀升,高額賠償案件數量和賠償金額隨之都有較大幅度增長。其中,技術秘密高額賠償案件占比較高;但專利高額賠償案件也屢見不鮮,賠償額過1億元的也有3件,超1000萬元的至少有33件。僅2025年,法庭就在30案中適用懲罰性賠償,共計11.3億元,案均約3800萬元;在32案中確定1000萬以上高額賠償,共計25.4億元,案均近8000萬元。這些高額賠償案件,與知識產權所蘊含的創新程度和價值貢獻相適應,與我國產業創新和市場競爭狀況相符合,也與侵權行為的危害程度相對應。
知識產權既具有財產屬性,又具有公共政策屬性;既要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又要確保公共利益和激勵創新兼得;既要保護既有的創新,又要為未來創新留下空間。因此,在對創新程度高、侵權危害大的情形加大賠償力度的同時,對創新程度一般、侵權情節輕微的情形,適當從低判賠。相對于千萬元以上的高額賠償案件,目前多數案件賠償額仍在百萬元以下。對濫用權利等非誠信行為依法不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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