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中央廚房-麻辣財經工作室】
前不久,青海省數據局通報,4位專家在工程項目評標過程中,因送餐延遲出現低血糖癥狀,提出呼叫救護車進行醫療救助需求,拒絕繼續評標。被送至青海大學附屬醫院予以救治后,四人自行離開醫院。項目招標人重新補充抽取評標專家后完成評標。
該通報引發網友討論:四位專家同時因送餐延誤致身體不適,是否過于巧合?還是專家沒有如實說明身體健康狀況造成評標過程波折?是不是專家頂不住“打招呼”的壓力,只好借健康之名“集體逃離”?等等。
公共工程評標涉及巨額財政資金,必須經得起審視。日前召開的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強調,要“深化整治金融、國企、能源、教育、學會協會、開發區和招標投標等重點領域腐敗”。政府項目招投標中“評標專家”的甄選、使用和管理問題事關重大。大家關注:評標專家是怎么選出來的?對他們的評標行為有哪些要求?對這些問題,麻辣財經做出梳理并采訪了相關人士。
哪些人可以成為評標專家?“專家庫”如何運作?
涉及到政府項目招投標評審人員的文件,目前主要有兩份。一是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制定,主要用于規范政府采購活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另一份是國家發改委的《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制定,經修訂后于2025年1月起正式施行,主要規范必須依法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
問題一:哪些人可以成為“評標專家”?
按規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選聘,以獨立身份參加政府采購評審,納入專家庫管理。工程項目評標專家,經評標專家庫組建單位聘任,以獨立身份為招標人提供評標服務。
資質要求方面,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必須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且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或者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還要熟悉相關政策法規,年齡不滿70周歲,等等。
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必須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滿8年且具有高級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和年齡條件,要熟練掌握電子化評標技能、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熟悉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有違法違紀或者被列為失信名單的人員,不得入選,等等。
問題二——如何將專家組織“入庫”?
“專家庫”是個電子信息系統,存儲評標、評審專家信息,以備抽取專家參加評標使用,還便于后期組織者開展評標專家管理、服務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的組建單位,可以是國務院有關部門,例如發改委、住建部、交通部等,組建服務于全國范圍或特定行業的綜合性或專業性評標專家庫,以滿足跨區域、重大項目的評審需求;也可以是各省級人民政府下設的對口廳、局、委員會,組建服務于本行政區域內的評標專家庫;還可以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自行組建的內部專家庫,專門用于其受托代理的招標項目。
根據規定,一個評標專家庫庫內專家總人數不得少于2000人。目前,各地正推動將分散的專家庫整合到省級綜合庫中,實現“一庫管理”。
比如,安徽省自2010年起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建設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系統整合省有關部門以及各市縣分散設立的85個專家庫資源,目前在庫專家從原先的不足萬人增加到超過3萬人;張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接市發改、住建、交通、農業等部門公開征集評標專家,市級評標評審專家庫總人數達2348人。
對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的選用,實行個人申請和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入庫”評標專家實行聘期制,聘期一般為三至五年,要接受年度履職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條件或存在禁止性情形的專家,會被解聘出庫;聘期屆滿自動解除聘任關系,評標專家可以提前提出續聘或“離庫”申請。
“專家庫的職能和作用就是公平、公正、有效地提供專家來源,其入庫管理也是立足于這一落點,既無須過度收集專家信息,又保證了專家的德、技、能滿足評標、評審的要求。”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張鵬表示,目前專家庫的入庫管理總體是規范的、有效的,入庫條件主要包括了職業道德、專業資格、知法明規、獨立第三方、身體健康、執業紀錄良好等要求,入庫后的管理包括檔案記錄、教育培訓、履職考核、動態調整等機制,再加上他薦、自薦的申請模式,明確了對入庫專家責任心的要求,基本實現了專家入庫的全周期管理。
問題三——“評標專家”如何抽取?怎樣履職?
每次招投標前,項目單位會按要求在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標專家。如果一個評標專家庫中無法隨機抽取到足夠數量的專家,應從其他依法組建的相關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術業有專攻。發改委要求,國家實行統一的評標專家專業分類標準和評標專家庫共享技術標準,推動專家資源跨區域、跨行業、跨評標專家庫共享,應用數智技術提高評標專家管理水平,推廣遠程異地評標等評標組織形式。
參加評標工作,專家可以按規定取酬。評標過程中,要堅持獨立評審,不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的干預。有一些“紅線”,是評標專家不能碰的。比如:提供虛假材料入庫的;擅離職守或者擾亂評標現場秩序的;違法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等等。發改委的新規特別強調了評標行為終身負責制。
政府采購招投標的評審專家,履職上也有很多硬要求。比如,評審專家與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有勞動關系、血親姻親關系等,必須回避。評審專家要堅持獨立評審,不得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和在評審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秘密。在評審過程中受到非法干預的,評審專家應當及時向財政、監察等部門舉報,等等。
具體到各細分行業,相關監管部門依據《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發改委文件的總體框架,針對本行業工程項目,如房屋建筑、市政設施、公路、水利工程等的專業特點,制定了更為具體、細化的評標專家管理辦法。
“上述兩份涉及到評標、評審專家的文件,是對以往零散出臺相關文件的整理、匯總、提升和完善,為下一步實踐更好的開展提供了重要基礎和支撐。”張鵬認為,從落地情況來看,《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已落地實施近10年,其確定的專家遴選原則、工作機制、監督管理、動態調整等機制已經成為了行業規范。從各地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的建設情況來看,基本實現了一級財政一級采購一級專家庫的體系架構,在庫專家總數超10萬人次,專業領域也覆蓋了政府采購所涉及到的相關層面。
張鵬認為,《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雖然是2024年9月制定完成的,2025年1月1日正式實施執行,但國家發改委已經自2024年起,在相關招投標實踐中,組織全國評標專家清理,在專家庫中清理了3.8萬名違法專家,嚴厲打擊違規評標活動。
引入信息化手段,完善細化評標制度,強化評標專家管理
“在當前擴內需特別是亟待激發民間投資積極性的背景下,建好、用好兩個‘專家庫’意義重大。”張鵬認為,更好發揮“專家庫”作用,一是提升投資質量和政府采購的效能;二是增強市場準入的公平性、公正性,給予民間投資、民營企業更多的市場機會,更大的競爭優勢的展示空間;三是避免市場規模至上、低價競爭、高度同質而形成的過度內卷,支持在項目建筑中的創新性,鼓勵在政府采購中的差異化,從而更好地引領和推進供給側改革。
然而實踐中,由于“專家”履職不力,招投標因暗箱操作等事件屢屢見諸媒體。
根據國家審計署發布的《國務院關于202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部分項目的評標或評審過程未能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專家的履職行為直接影響了招投標結果。
比如,在制定招標或采購文件的評審標準時,客觀上為特定投標人“量身定做”,將特定行業協會頒發的獎項、特定地域的業績等設置為加分項,直接限制或排除了其他潛在競爭者,等等。報告舉例指出,此類問題涉及金額數千萬元。
“具體項目的專家遴選應該滿足項目評標、評審的要求,符合國家法律、公眾利益和招標方意愿與原則,強調適配性、隨機性(或專業性)、自律性。”張鵬認為,從目前實踐看,專家履職主要有以下問題:
從業務能力來看,復合型專家儲備不足,懂專業技術者常缺乏政策素養、熟悉政策者難具專業判斷能力,導致評審中常出現程序違規或技術誤判。
在自律行為方面,部分專家背離客觀、公正、審慎原則,擅自變更評標標準、主觀臆斷隨意停止評標或廢標,導致評標效率低下、項目延誤;個別專家受利益誘惑,與相關方串通評審或暗示評分傾向,收受不正當利益,嚴重影響政府采購物有所值目標的實現。
如何遴選出更合格的評標、評審專家?
對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要進一步細化專家庫專業分類,優化專家隊伍結構,完善動態管理機制——
張鵬認為, 應積極吸納具備政府采購政策素養與行業經驗的一線復合型人才;同時要完善入庫資格審核、崗前培訓與考核機制,實行“準入嚴審、優進劣出”動態管理。
他建議,對在庫人員管理,要建立“一體系一制度一機制”。“一體系”就是專家履職信用評價體系,將該專家履行相關公共事務的評標、評審的履行盡責情況納入信用評價體系,也即將相關專家在評標、評審中的工作狀態、能力和實績作為重要的信息積累,形成綜合評分結果。
“一制度”就是評標、評審專家差額抽取制度,即基于“一體系”的評價結果對隨機抽選的專家進行二次遴選,既可以確定一個錄用的基本分數,低于該分值的不納入抽取的范圍,也可以實施差額淘汰,適當多取抽取部分專家,然后實施按分值淘汰的辦法,保留高分專家。
地方的探索值得肯定。比如,天津市2025年8月印發的《天津市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和專家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非延即解”的聘任原則,即“評標專家實行聘期制,每任聘期五年,聘期屆滿自動解除聘任關系”。深圳市2025年12月印發的《深圳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針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根據情節輕重設置多層次處理處罰措施,從責令改正、暫停抽取資格(最長1年)直至解聘出庫、追究法律責任。
“這些舉措,形成監督閉環,遴選出更高水平、更有責任心的專家,提高專家庫水平,為規范評標、評審提供人才支撐。”張鵬說。
對評標專家和評審專家的履職行為,要強化全鏈條、信息化管理——
比如,山東省財政部門在政府采購專家評審過程中,從簽到環節就開始深度引用信息手段“硬核守門”。“只有到了規定的開標時間,系統才自動解密評審專家名單。此時,評審專家應全部到達評審現場,驗明身份后進入評標室,對外通訊進行管制,實現與外界的物理隔離。”山東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
“以往,由于集采目錄外的項目大多在社會代理機構場地開標,簽到管理不規范,部分專家利用開標后至評審前疏于管理的狀態,與代理機構、供應商進行對接、私下串聯,這段時間變身成‘圍串標’的黃金窗口期。”這位負責人說,為此,山東省財政廳創新采用二維碼簽到、數據自動上傳制度,堵塞了制度漏洞。簽到時,涉及集采項目的,評標系統與集采機構的門禁是直連,專家簽到數據直傳;非集采項目的,系統自動生成簽到二維碼,由到達專家手機掃碼簽到,數據即時回傳,徹底杜絕了社會代理機構簽到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為壓縮私下串聯空間,系統控制只有到達項目規定的開標時間且50%以上專家簽到進入管控區后,方可解密評審專家名單。為防止出現管控真空,所有專家簽到完畢后,系統才開啟中標公告發布功能。
這位負責人表示,簽到制度實施以來,專家遲到率大幅下降,簽到率已達100%。截至目前,系統已記錄并處理專家遲到400余起,亮黃牌并凍結抽取資格144人,因遲到紅牌解聘3人。小小的二維碼,變成了保障公平公正的第一道防線。
“加快推進監管數字化、智能化建設,構建‘評標、評價+監管’全流程在線監督平臺,實現全程留痕和動態監控,并運用大數據技術智能識別圍標串標等異常情況,提高風險預警能力。”張鵬認為,除了引入更多科技手段,還應從以下方面進一步規范評標和評審專家履職行為。
一是健全評審監督機制,推行評審全程錄音錄像存檔備查制度,建立采購人、代理機構聯合評價機制,探索將評價結果與專家抽取頻率、資格保留及勞務報酬掛鉤,實行評審專家“優質優先、優績優酬”。支持相關招標、采購單位向評標、評審專家合理付費,在標準制定上,不宜過低,要與專家的職稱水平、專業水準、評價經驗等相適應,以激勵相關專家主動提升能力、增強責任、持續參與。
二是積極推行“分散席位+暗標盲評”等評審模式,并依托“數字見證”,構建從專家分配到評審全程“物理隔離+智能監管”的閉環管控體系,確保評審活動獨立、客觀、公正。
三是強化廉潔防控,開展職業道德教育與考核,落實利益沖突申報與回避制度,對違反職業操守的專家依法取消其評審資格并移交相關部門追究責任,切實維護評審公正性。
四是堅持權責一致管理原則,支持相關評標、評審專家敢于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將評標、評審結果作為中標和采購的重要標準,在此情況下,明確評標、評審專家的責任,如相關行政處罰、經濟處罰等,權責相稱、錯罰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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