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一架自日本嘉手納空軍基地升空的MQ-4C“海神”高空長航時無人偵察機,沿臺灣島東側外海持續南下,經巴士海峽后抵近海南三亞以南海域,繼而轉向黃巖島方向,在三亞正南方約60公里處遭我方空中力量前出攔截,最終被迫激活ADS-B應答系統,主動對外廣播自身識別信息。
此次行動美方部署極為周密:從臺島東部空域、巴士海峽水道、高雄外海,延伸至汕頭近岸、雷州半島前沿、三亞南部關鍵航道,再延伸至黃巖島周邊,幾乎將我國南海北部至中段整條戰略海空通道進行全向掃描;尤為值得注意的是,其飛行節奏與美菲“肩并肩2026”聯合軍演高度同步,顯系協同式戰術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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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此番密集出動意欲何為?我軍又采取了哪些針對性反制舉措?
美軍無人機為何在海南近海突然“自報家門”
2026年1月,南海上空上演了一幕罕見場景:一架隸屬美國海軍第19偵察中隊的MQ-4C,在三亞市正南方約60公里的國際空域內,毫無征兆地啟動ADS-B廣播功能,實時向外發送機型、呼號、三維坐標、航速航向及氣壓高度等全部飛行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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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眾而言,ADS-B系統相當于飛機在萬米高空主動亮起的“電子身份證”,民航調度系統、飛行追蹤軟件乃至普通手機應用均可實時讀取——它本是民用航空安全運行的基石,而非軍用偵察平臺的標配。
可問題恰恰在于:MQ-4C這類專司遠程電磁偵測、續航超30小時、翼展達39.9米、可集成合成孔徑雷達、電子支援套件與光電吊艙的尖端無人平臺,其核心使命正是“隱匿存在、靜默感知”。一旦開啟ADS-B,無異于在寂靜夜色中高舉火把,徹底放棄隱蔽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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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反常操作,絕非炫耀性展示,而是高度理性的風險管控選擇:通過主動標識身份,將自身定位由“不明空中目標”降級為“已知外國軍機”,從而規避誤判升級、降低被強制驅離甚至物理攔截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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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為值得玩味的是,該位置緊鄰我南海艦隊核心駐泊區與戰略核潛艇常態化出入通道,屬我方重點防衛海空走廊。綜合研判,其突啟應答器極可能源于遭遇高強度多源跟蹤——包括艦載/岸基雷達持續照射、高頻無線電語音警告、殲-11BH與殲-16D雙機編隊高速逼近等復合壓力。
對遠隔數千公里遙控操作的地面站而言,最棘手的兩大風險始終是:一怕信號鏈路被定向干擾導致失控誤入禁飛區,二怕對方實施更高級別反制,如發射指令接管或啟動電子誘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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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開燈”實為一種戰術緩沖:與其在模糊狀態中被動承受壓力,不如主動劃清界限,用標準化信標換取操作窗口的安全冗余。
你可以把它看作一場空中對話的轉折點——當對方連續三次發出清晰語音警示后,你若仍沉默不回應,就等于默認進入對抗序列;此時高聲通報呼號,恰是把局勢從“潛在沖突”拉回“可管控接觸”的關鍵一步。
并非單純抵近拍照,而是為聯合作戰搭建“天基信息樞紐”
回溯該機此前72小時的完整航跡,會發現其路徑充滿精密計算:繞行臺島東側避開防空識別區核心區,斜穿巴士海峽主航道邊緣,隨后沿大陸架坡折帶低速迂回,頻繁游走于我方防空識別區外緣、國際空域交界線及菲律賓專屬經濟區西側敏感扇區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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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航線絕非隨機選取:既嚴守“不越領空”的法律紅線,規避直接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空主權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強制處置權;又能最大化覆蓋我南部沿海雷達部署密度、短波通信頻段分布、艦艇數據鏈響應時延等關鍵電磁特征,同步記錄水面艦群活動節律與空中巡邏周期。
更重要的是,截至2026年,MQ-4C的戰略角色早已超越傳統偵察范疇,全面轉向“體系賦能型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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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借15000米以上巡航高度與長達34小時滯空能力,它已成為懸停于南海上空的“移動通信塔”,可同時為水面艦艇編隊、預警機、攻擊無人機乃至前線指揮所,提供跨平臺數據中繼、戰術網絡橋接與戰場態勢融合服務。
通俗而言,它不再只是“眼睛”,更是“神經中樞”——把分散在數百公里內的各類傳感器數據、火力單元狀態、指揮指令流統一接入同一張作戰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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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近年持續推進西太“分層感知—彈性組網”構想:以MQ-4C為頂層骨干,承擔廣域監視與信息分發;以RQ-21、MQ-9B等中低空平臺為觸角,執行精細化信號采集、目標指示與毀傷評估;兩者形成垂直協同,使整條第一島鏈海空走廊的動態透明度大幅提升。
但這種“貼邊試探、精準卡位”的戰術,本質是一場高風險平衡術:一旦突破我方設定的戰術容忍閾值,便極易由“灰色地帶行動”滑向“實質性軍事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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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該機持續壓縮與海南島的距離時,其生存窗口急劇收窄——我方岸基警戒雷達刷新率提升至3秒/次,殲-16D電子壓制半徑延伸至300公里,海空聯合攔截響應時間壓縮至8分鐘以內,留給無人機的決策與機動余量已近乎歸零。
它本意是在規則縫隙中“切一刀、再切一刀”,順帶為美菲演習中的艦艇集群構建穩定數據鏈路,卻因貪圖更優探測角度而不斷逼近臨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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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主動啟用ADS-B”這一看似違和的操作,實為高壓任務環境下最務實的自我保護:保持沉默可能引發不可逆誤判,而亮明身份則能將博弈層級錨定在“可預測、可溝通”的框架內。
從單次空中驅離到制度性規則筑壘
更具深遠意義的,是其后續在黃巖島附近空域的表現。現代無人偵察平臺慣用一種被稱為“行為建模式試探”的技術手段:
在特定經緯度范圍內反復執行標準橢圓航線、螺旋下降剖面或固定間隔折返動作,表面看是例行巡弋,實質卻是系統性采集防御響應數據——記錄我方雷達開機時刻、戰斗機緊急升空耗時、攔截編隊抵達距離、伴飛壓迫強度及是否伴隨警告射擊等全要素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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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完成一圈飛行,都等于向后臺數據庫注入一組新的“紅線坐標值”。當第三輪航線尚未結束,我方即派出兩批殲-10C實施貼身伴飛,并同步釋放強功率雷達鎖定信號,這標志著戰術紅線已被具象化:不再是口頭提醒,而是明確宣告“此處不可逾越”。
此類反制對無人機尤為有效——雖無人員傷亡之虞,但失控墜毀將引發外交風波、技術泄密風險與軍事信譽折損三重代價,故多數情況下會選擇提前終止任務、調轉航向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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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空中交鋒真正終結的,不僅是單次偵察飛行,更是對手長期奉行的“低成本反復試探”心理預期。
而更具戰略縱深的轉折點,其實發生在地面層面:倘若緊隨其后,我國正式發布《黃巖島及其附屬海域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管理辦法》,便意味著將主權主張轉化為剛性行政管轄框架。
自此,外來艦機再入該區域,性質將發生根本轉變——不再僅是“軍事接近”,更構成“違反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破壞海洋生態監管秩序”等多重違法事實;反制手段也將從單一海空攔截,擴展為海警執法船全程跟拍取證、衛星遙感固定證據鏈、生態環境部官網實時通報違規行為、司法機關啟動行政處罰程序等立體化治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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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慣用的“航行自由”“無害通過”等概念,本質依賴法律解釋的模糊地帶;而我方以“保護區”為載體,將空間邊界、準入許可、執法主體、證據標準、追責流程全部寫入規章條文,實現從“原則宣示”到“規則落地”的質變。
換言之,戰機升空驅離,解決的是眼前之敵;法規立柱架梁,封堵的是未來之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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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那架MQ-4C在三亞外海點亮ADS-B信號燈的一刻,它映照出的不只是自身進退失據的窘境,更折射出一個不可逆轉的歷史拐點:在第一島鏈之內,那個由華盛頓單方面劃定“安全緩沖區”、主導“接觸距離規則”的舊秩序,已然落幕。
而黃巖島保護區公告的墨跡未干,已如一枚深嵌南海海床的鈦合金楔子——無聲,卻堅不可摧;無形,卻界定經緯。這里的一礁一沙、一浪一嶼,從此皆有法定歸屬,亦有鋼鐵意志日夜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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