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烜墚律師自2015年開始執業。擅長刑事辯護,專注無罪辯護、捕前辯護等,對經濟、職務等犯罪案件辯護經驗豐富。他曾帶領團隊辦理超1000件刑事案件,取得150余件各類無罪案例,如辦理的李某敲詐勒索二審改判無罪案,被評為全國十大無罪案例。
執業經歷豐富:張烜墚律師曾任檢察官5年,在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工作時辦理了數百起刑事案件,積累了大量刑事辦案經驗。之后又在區委辦公室、市委辦公廳等多部門鍛煉。2015年轉崗律師后,他不僅繼續深耕刑事案件,還利用3年時間惡補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識,學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2020年,他帶領刑事團隊加盟靖霖律所,創辦靖霖天津分所,專注辦理刑事案件。執業至今,他帶領團隊辦理了經濟犯罪、職務犯罪等各類刑事案件1000余件。
首創“捕前辯護”:張烜墚主任深知批捕階段是刑事辯護的關鍵,結合自身經驗,于2021年總結出《審查批捕階段辯護“八步法”》,并首次提出“捕前辯護”概念。他將此方法和概念在全國論壇和研修班上分享,得到業內同仁認可。按照最高檢數據,不批捕率一般在20%-30%,而張烜墚主任親自辦理且及時介入的捕前辯護案件,不批捕概率約80%。在研發該方法當年,他辦理的8個捕前辯護案件中,有7個實現不批捕。
實戰辯護思路:刑事辯護中,張烜墚主任始終堅持當事人利益至上。他反對對案件研判不足,只追求自己辯論痛快而導致當事人重判的行為。憑借豐富的工作經歷和多年刑事領域的專業經驗,他制定的辯護方案更為全面、接地氣,不紙上談兵。這種基于實際情況的辯護思路,更易取得良好的辯護效果,能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代理傷害案件:當事人王X被控涉嫌故意傷害罪,現場視頻對其不利,被害人拒絕和解。張烜墚律師接受委托后,制定“專業質疑”與“刑事和解”雙軌并行策略。他帶領團隊捕捉到“被害人右手本身有疾病”信息,邀請專家分析鑒定報告,找到“成傷機制”的疑問。同時在偵查階段與公安機關溝通,移送審查起訴后積極促成雙方和解,最終讓檢察院對王X作出不起訴決定,使王X未留犯罪記錄,實現了法律意義上的“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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