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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勒市殯葬服務中心關于長期存放骨灰認領事宜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骨灰管理工作,妥善處置逝者身后事宜,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優化殯葬服務資源配置,根據《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相關法規政策規定,現就彌勒市殯葬服務中心殯儀館長期存放骨灰認領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長期存放骨灰基本情況
經排查核實,本次需認領的長期存放骨灰,系1992年至2021年期間,因東風片區整體城鎮建設、太平湖相關項目建設、彌勒市城南片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彌勒市甸溪河治理工程、彌勒健康食品產業園建設項目、紅河養老養生生態綜合項目建設、彌瀘高速彌陽段工程建設用地等7個項目建設涉及的無名無主墳骨灰,以及其他超出寄存協議約定期限未辦理續存手續、長期無人認領的骨灰(存放地點為彌勒市殯葬服務中心殯儀館)。
二、骨灰管理相關規定
依據《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第三章“骨灰和遺體的處理與公墓管理規定”第十六條“提倡骨灰、遺體采取深埋不留墳頭、樹葬等不占土地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安葬。骨灰、遺體也可以在公墓安葬或者在骨灰堂(塔)寄存。樹葬場所由縣級人民政府劃定,具體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無名、無主遺體火化后的骨灰,90日內無人認領的,由殯儀館、火化場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認領期限及所需材料
(一)認領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個自然日內,相關權利人應前往指定地點辦理骨灰認領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認領權利(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所需材料:1.認領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骨灰寄存證、火化證明、死亡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3.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結婚證、親屬關系公證書等);4.委托他人代辦的,需額外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四、辦理方式及地點
(一)辦理地點:彌勒市殯葬服務中心(殯儀館)綜合業務室,詳細地址:彌勒市福城街道夸西村委會小水塘村駝龍山。
(二)工作時間:每日8:30至16:30(節假日正常受理,特殊情況另行公告通知)。
(三)辦理流程:1.認領人攜帶上述材料到骨灰寄存服務窗口提交認領申請;2.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校驗,并核實骨灰相關信息;3.審核及信息核實無誤后,辦理認領登記及骨灰交接手續。
五、逾期處置措施
公告期限屆滿后,仍無人辦理認領手續或未按規定辦理續存手續的,相關骨灰將依法認定為無主骨灰。我單位將依據《殯葬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規定,向市民政部門履行報批程序,經批準后,對無主骨灰統一實施節地生態安葬方式,處置過程將嚴格遵循莊重、肅穆、文明的原則,充分體現對逝者的尊重,并按規定完整留存相關檔案資料,確保全程可追溯。
六、其他事項
集中處置長期無主骨灰是規范殯葬管理秩序、保障殯葬服務可持續開展的必要舉措,懇請廣大喪屬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請廣大市民相互轉告周知,特別是曾在彌勒市殯葬服務中心殯儀館寄存骨灰的逝者親屬,務必及時核查骨灰寄存情況,并妥善保管骨灰寄存證(該證為骨灰認領的核心憑證)。若骨灰寄存證遺失,需攜帶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佐證材料(如原始繳費憑證、逝者火化證明復印件等),盡早到指定窗口辦理掛失補辦及認領相關手續,對于本次骨灰認領工作可能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與感謝。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73-6318122、0873-6318123(工作時間內專人接聽)。
若對本公告內容存在異議,相關單位或個人須在公告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我館提交異議申請,并附具相應證明材料。
特此公告。
彌勒市殯葬服務中心
2026年2月2日
總編/楊銳
責編/張云龍
值班編輯/孔德云
編排/邱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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