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江蘇新聞
目前,江蘇多地
將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升級為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
淮安
根據省、市會商研判,淮安市空氣質量將進一步惡化,達到《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預警的啟動條件。經研究,決定于2月2日1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Ⅱ級)應急響應。請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產的基礎上,采取橙色應急響應措施,最大限度削減內源污染排放,實現污染“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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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防護措施
提醒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內,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適時減少或停止體育課、室外課程及戶外活動。
戶外一般人群應避免戶外活動,戶外作業者應加強防護并縮短戶外作業時間。暫停露天體育比賽活動及其他露天舉辦的群體性活動。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淮安全時段、全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并嚴格落實農作物秸稈及雜物禁燒措施。
鹽城
根據上級調度指令,預計鹽城市大氣污染將持續加重,達到《鹽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預警啟動條件。經研究,決定自2月2日12時起,將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升級為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
市生態環境部門將密切關注空氣質量變化,根據氣象預測及時更新預警信息。
鎮江
經省監測中心預測,鎮江市大氣擴散條件將進一步轉差,空氣污染將持續并加重,達到《鎮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預警的啟動條件。自2月2日20時起,將我市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升級為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請各地、各部門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產的基礎上,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II級管控措施。
建議市民盡量減少戶外活動,室外采取佩戴口罩等健康防護措施,盡可能選擇綠色出行方式。主動參與秸稈禁燒,不露天燃燒落葉垃圾,不燃放煙花爆竹,共同守護“鎮江藍”。
在落實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護措施
1. 暫停露天體育比賽活動及其他露天舉辦的群體性活動。
2.學校適時減少或停止室外課程及戶外活動。
3. 戶外作業者應加強防護并縮短戶外作業時間。
(二)倡議性減排措施
1. 交通運輸部門加大公共交通運力保障,合理調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營運頻次和營運時間,優先使用新能源等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柴油車輛使用。
2. 企事業單位合理安排運輸,減少重型燃油(燃氣)載貨車輛使用,盡量采用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車輛運輸。
3. 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1. 納入鎮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嚴格落實橙色預警(Ⅱ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包括有計劃地實施限產或停產,限產優先采用部分生產線停產的方式實現。
2. 積極利用區外來電,嚴格執行綠色節能調度;超低排放燃煤電廠在滿足區域供電平衡和熱力供應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機組優先發電。
3. 涉及大宗物料和產品運輸的用車大戶(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及以上),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4. 燃油工程機械全部停用,燃油港作機械、農業機械、林業機械、園林機械停用50%(應急搶險、農作物搶收搶種除外)。
5. 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散裝物料(不含預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漿、鋼材等)運輸車輛停止作業。
6. 產生揚塵污染的干散貨碼頭、物料堆場停止作業。
7. 視情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鎮江市生態環境局將密切關注空氣質量變化,及時更新預警信息。請各地、各部門提前做好準備,啟動相應管控措施,減輕污染過程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
泰州
關于升級重污染天氣等級至橙色預警
響應的通知
各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黨政辦,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最新預測,受不利氣象條件及區域污染傳輸影響,預計自2月3日起,我市大氣污染將持續加重,達到《泰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泰政辦函〔2025〕1號)橙色預警啟動條件,決定自2月3日0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執行Ⅱ級響應措施。請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在落實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護措施
暫停露天體育活動及其他群體性露天活動。
學校和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
戶外作業者應當加強防護并縮短戶外作業時間。
二、倡議性減排措施
交通管理部門加大公共交通運力保障,合理調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營運頻次和營運時間,優先使用新能源等公共交通工具,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
企事業單位合理安排運輸,減少重型燃油(燃氣)載貨車輛使用,盡量使用國六、純電動、氫燃料電池汽車運輸。
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1) 工業源減排措施
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嚴格落實橙色預警(Ⅱ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見另行公布的工業源應急減排清單),有計劃地實施限產或者停產,限產優先采用部分生產線停產的方式實現。
汽車制造、家具制造、印刷包裝等企業暫停使用溶劑型涂料、油墨,船舶修造、汽車維修企業暫停噴涂作業。
(2)移動源減排措施
涉及大宗物料和產品運輸的用車大戶(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及以上),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工程機械(應急搶險用除外),其他燃油工程機械、港作機械、農業機械(農作物搶收搶種和保障生產生活必需的情況除外)、林業機械、園林機械停用50%。
港口集疏運車輛禁止出入港區(使用清潔能源車輛或者達到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為民生保障物資、外貿貨物、出入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運服務的情況除外)。船舶在港口碼頭停靠期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長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要求,優先使用岸電。
(3)揚塵源減排措施
產生揚塵污染的混凝土攪拌站停止作業(達到績效評級要求的除外),加強場地灑水降塵工作。
中共泰州市委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26年2月2日
綜合丨淮安生態環境、鹽城生態環境、鎮江生態環境、泰州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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