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6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內教學函〔2025〕52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區2026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填報志愿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填報志愿條件
已完成內蒙古自治區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并正確選擇報考類別的考生。
二、填報志愿時間
網上填報志愿時間定于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6日17:00。
三、填報志愿流程
01
考生應提前閱讀“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或招生院校官網公開發布的高職單招工作實施方案和分專業招生計劃,記錄好擬報考院校代號、院校名稱、專業代號、專業名稱、考試要求、錄取規則、同分擇優錄取辦法等重要內容。
02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2026年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專欄”的“2026年高職單招網上填報志愿入口”登錄網上填報志愿系統,填報、修改和提交志愿。考生只能填報1所院校志愿和3個專業志愿,同時要選擇是否服從普通專業和高收費專業(每學年收費10000元及以上的專業可視為高收費專業)調劑。填報志愿提交成功后,務必通過“瀏覽志愿”功能查看填報志愿結果,確保所填志愿準確無誤。
四、注意事項
01
招生計劃。按照報考類別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和對口招生類分別設置。
①普通類招生計劃分為歷史類(首選科目為歷史)、物理類(首選科目為物理),藝術類和體育類招生計劃不區分歷史類、物理類,藝術類招生計劃分為音樂類(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類(音樂表演器樂方向)、音樂類(音樂教育)、舞蹈類、表(導)演類(戲劇影視表演)、表(導)演類(戲劇影視導演)、表(導)演類(服裝表演)、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中設置專項類計劃,用于原民族語言授課考生報考。
根據考生是否為“參加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且成績合格的高中應屆畢業生”,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招生計劃分別設置A類、B類計劃。滿足“參加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且成績合格的高中應屆畢業生”的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考生 ,須填報A類計劃。其中,報考物理類A類計劃考生,須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各科成績均合格;報考歷史類A類計劃考生,須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各科成績均合格;報考藝術類、體育類A類計劃考生,語文、數學、外語各科成績均合格,物理或歷史有一科成績合格。不滿足“參加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且成績合格的高中應屆畢業生”的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考生 ,須填報B類計劃。
②對口招生類招生計劃分為計算機類、農學類、牧醫類、烹飪類、財會類、美工設計類、旅游類、汽駕類、建筑類、機電類、化工類、幼師類、醫學類、體育類和采礦類15個子科類。牧醫類設置專項類計劃,用于原民族語言授課考生報考。對口招生類考生填報對口招生類相應科類計劃。
02
兼報原則。藝術類、體育類考生根據首選科目可兼報普通類的物理類或歷史類招生計劃志愿,其他類別考生不得相互兼報。
原民族語言授課的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對口招生類(牧醫類)考生,既可以填報相應類別的招生計劃志愿,也可以填報相應類別的專項類招生計劃志愿。此類考生名單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定,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備案。
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6個自治區統考類別之間不可互相兼報。
03
填報志愿結束后,考生須按報考院校公布的2026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方案等相關要求,按時繳納考務費,積極做好考試準備,保持報名所填聯系電話暢通。
04
考生的公民身份號碼、姓名、民族等個人信息涉及將來大學學籍注冊,在高考報名后切不可到公安部門申請變更。入學報到后的個人信息變更,按教育部和就讀高校及其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05
4月7日前公布參加二次征集志愿的未完成高職單招計劃的院校招生計劃,二次網上征集志愿安排在4月8日至10日。高職單招首次填報志愿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二次征集志愿。
06
高職單招是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在高職單招考試招生中認定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高校和有關人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從嚴查處,并依紀、依規、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7
高職單招中提供虛假個人信息、申請材料的,以及在考試中作弊的,均將被依法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凡在高職單招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由所報院校取消其報考該校高職單招考試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和自治區教育廳取消其2026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08
其他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自治區相關文件執行。
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