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周先生好心幫老太太充50元話費,不料陷入平臺自動充值陷阱,被扣118次損失6000元。法律解析:平臺擅自扣款違法,老太太坐享其成或涉不當得利。數字時代的善意該如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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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鄭州的周先生,好心為一位“困難”老太太充值了50元話費,卻因此掉入平臺“自動充值”的陷阱,在不知情下被連續扣款118次,損失6000元。而老太太在話費猛增后,不僅未提醒,反而“使勁打”,電話也不接了。本文將帶您回顧這場由善意引發的糾紛,并從法律角度剖析:平臺擅自扣款是否合法?老太太坐享其成是否構成“不當得利”甚至“欺詐”?善良,究竟該如何被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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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好心開端的“連環套”:50元如何變成6000元?
這個故事的開頭,充滿了溫暖的善意。
在鄭州某小區,周先生遇到了一位穿著破舊、滿面愁容的老太太。老太太訴苦說手機停機,聯系不上家人,生活困難。周先生一聽,心軟了,二話沒說就用手機幫她的號碼充了 50元 話費。在他看來,這只是舉手之勞,幫人度過一個小難關,充完便離開了,沒再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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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周先生并不知道,他點下的那個充值鍵,可能同時默默勾選了一個 “自動話費免密充值” 的選項。正是這個他毫無察覺的“套路”,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里,像一個隱形的竊賊,每三天就從他的賬戶里劃走50元,自動為那個老太太的手機號充值。
直到周先生發現銀行卡里莫名其妙少了 6000多元,在家人的幫助下查詢流水,才驚覺這筆錢竟然化作了 118筆 自動充值記錄,全部流向了那個僅有一面之緣的老太太。而通訊公司的查詢結果更讓人心寒:老太太的話費賬單顯示,其每月話費高達 400多元,遠超普通老人的正常使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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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試圖聯系老太太,對方卻要么不接,要么接通后沉默掛斷。一場單純的善舉,最終以“人財兩空”的鬧心結局收場。周先生決定訴諸法律,討回公道。
二、 法律“放大鏡”:誰該為這6000元買單?
周先生的遭遇令人氣憤又無奈。從法律上看,這筆賬應該跟誰算?我們一層層來分析。
1. 平臺:擅自扣款的“隱身小偷”,責任難逃!
周先生最初的50元充值,是自愿的贈與,沒有問題。但后續的118次自動扣款,完全是在他不知情且未同意的情況下發生的。這直接踩中了監管紅線。
近年來,部分網絡平臺利用不透明、復雜的收費規則“套路”消費者的問題時有發生。為了規范此類行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已研究起草相關合規指南,明確要求平臺收費必須公開透明,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平臺在周先生可能未充分注意的情況下,默認開通免密自動扣費服務,并長期執行,顯然違反了電子商務活動中的公平、誠信原則。這種行為侵犯了周先生的財產權和自主選擇權,平臺負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責任,理應退還全部擅自扣款的費用。
2. 老太太:“薅羊毛”薅到傾家蕩產?這是不當得利!
老太太的行為,是本案中最引發道德爭議的部分。法律上,她的行為很可能構成 “不當得利” 。
根據《民法典》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周先生的持續充值,并非基于新的贈與意愿。老太太在話費異常充裕的情況下,不僅未核實或提醒,反而大幅提高消費,其 “默默接受并持續消耗” 的行為,客觀上獲得了本不屬于她的利益(巨額話費),并直接導致了周先生的財產損失。因此,周先生完全有權要求老太太返還扣除最初50元贈與款之外的所有話費。
那么,老太太是否構成“欺詐”呢? 這比“不當得利”的認定更嚴格。法律上的欺詐,通常要求行為人實施了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主動行為,并讓受害者因此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在此案中,老太太最初的“訴苦”或許有些夸大,但難以證明其最初就是為了“套路”長期充值。她后來的行為更偏向于 “默許和利用” 這個天上掉餡餅的“錯誤”,這與主動設局行騙在主觀惡意上有所區別。追究其“不當得利”的返還責任,在法律上更為清晰和直接。
三、 案例啟示與警醒:數字時代的善良,需要“智慧”保駕護航
周先生的案子,絕非個例。它像一面鏡子,映照出數字時代新型糾紛的縮影:好心、技術漏洞與人性的弱點交織在一起。
它警示我們:
· 對平臺:不能以技術之名,行“套路”之實。企業的長遠發展必須建立在合規與誠信之上,任何利用用戶疏忽設計的“默認選項”,終將損耗自身的信譽。
· 對個人:“勿以惡小而為之”。老太太的行為,與那些利用系統漏洞“薅羊毛”最終涉罪的案例,在“貪圖非份之利”的本質上是相通的。從占小便宜開始,可能滑向失德的深淵,甚至觸及法律紅線。
· 對善良的我們:助人為樂永遠是美德,但方式需要與時俱進。在涉及金錢和電子支付時,不妨多一分謹慎:支付時仔細核對選項,關閉不必要的免密支付;定期檢查賬戶流水;幫助他人,盡量采用即時、可控的方式。
結論與討論:善良的成本,該由誰承擔?
周先生最終決定起訴,他追回的將不僅僅是6000元錢,更是在為所有好心人追索一個公道:善良不該成為被算計的成本。
這個案子也留給我們深刻的思考:
1. 責任劃分:在這6000元的損失中,你認為平臺和老太太,誰應承擔更大的責任?是設下“扣費陷阱”的平臺,還是“將計就計”默默接受的老太太?
2. 道德困境:如果老太太聲稱自己“不懂手機,不知道誰在充話費”,只是“放心用了”,這能成為免責的理由嗎?道德上的“不知情”,能否抵消法律上的“不當得利”?
3. 制度保障:平臺經濟飛速發展,但我們的消費保護措施是否跟上了?如何才能從技術設計和制度監管上,徹底堵住這種“好心辦壞事”的漏洞,讓人們的善意可以毫無負擔地傳遞?
善良很珍貴,但它不應是“易耗品”。 保護善良,既需要法律為它筑起護欄,也需要我們每個人用清醒的頭腦為其護航。
你覺得周先生能打贏這場官司嗎?如果你是周先生,你會同時起訴平臺和老太太,還是只起訴其中一方?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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