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近日,北京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接到報警,稱轄區某建筑工地內有濃煙冒出。消防救援人員迅速到達現場,第一時間展開處置,及時控制火勢,避免了更大損失。經現場勘查與走訪,此次火情,竟源于施工人員劉某生一次僅持續5秒鐘的違規動火作業。
事發當日,動火作業人員劉某生在工地基坑內進行防水作業。他手持噴燈,利用高溫火焰施工,作業僅用了短短的5秒鐘時間。作業完成后,劉某生未將噴燈完全熄滅,僅調小了火焰,便將其隨手放置于基坑地面,轉而開始清理周邊可燃物。約10分鐘后,劉某生聞到煙味,回頭發現噴燈將周邊可燃物引燃,并伴有濃煙,火勢迅速蔓延。劉某生雖嘗試撲救,但因火勢擴散蔓延較快,最終釀成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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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人員迅速到達現場,第一時間展開處置,及時控制火勢,避免了更大損失。大興消防供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規定,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聯合區公安分局,依法對引發火災的劉某生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我就用了大概五秒鐘,覺得沒事,就把噴槍關了一下放在地上,想著先清一下旁邊的雜物。”詢問中,劉某生懊悔地描述事發經過。他坦言,自己心存僥幸,認為只是“短暫離開”,便將未安全熄滅的噴槍置于現場,最終導致火情發生。
“噴燈作業屬于明火作業,使用時危險性非常大。作業結束后,應當及時關閉噴槍,待槍口冷卻后再離開,否則極易引燃周邊可燃物。”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火災調查人員段昊通指出,許多火災都源于“我以為沒事”的麻痹思想。他提醒各施工單位,施工現場動態風險多,安全永遠是第一要務。必須壓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動火、用電、用氣等危險作業管理,嚴格執行作業審批和現場監護制度。同時,要強化對一線作業人員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和警示教育,從根本上杜絕違規操作,確保施工安全。
編輯 甘浩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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