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鄧飛
繼澳洲禁止16歲以下者使用社交媒體,英國上議院早前也通過類似修正案。芬蘭國家教育局、健康與福利研究院近日亦共同發布指引,建議13歲以下兒童不宜擁有個人智能手機,也不應使用社交媒體,必要時家長應主動介入管理。海外國家陸續限制兒童使用社交媒體,這對于香港長遠是否應考慮效法,以及如何教育兒童健康使用互聯網,有何啟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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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本地情境,構建上游理論
目前,本港醫衛局和教育局都提供了許多精確指引,幫助家長和青少年健康地使用網絡及社交媒體,這些指引亦跟上技術發展。然而,無論是海外或內地,都有研究專注于“網絡青少年心理學”,研究社交媒體、在線游戲、互聯網對人格成長和心理健康的影響。專門針對香港社會環境的相關研究則顯得不足。
對于那些在“網絡前時代”成長的人來說,人格成長和心理發展主要都在現實世界里形成。但現今虛擬世界對青少年成長的影響,可能超過了現實世界。因此我們需要針對香港特殊情境開展本地研究,構建上游理論,以便為從事輔導和社工等前線人員提供實務指導。
當中一個難點是香港樣本太少,對學者來說,研究成果難以刊登于國際學術期刊,大大減少學術研究上的吸引力,故此需政府或大型基金提供資助,讓本地學者開展適合香港的理論研究。同時,隨著科技迅速發展,社交媒體、網絡和在線游戲之間的界限愈發模糊,尤其是在人工智能和深偽技術的加持下,往往歪曲事實,令人百口莫辯,也對青少年網絡欺凌問題帶來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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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學校都限制學生在校內使用手機。通常做法是,學生可攜帶手機到校,但須交由班主任保管,或不允許在校內展示。惟一旦離開學校,便難以知曉學生的網絡行為。在許多輔導案例中,最常見的是網絡欺凌,尤其是集體欺凌,甚至有個案是學生專門開設一個群組,一起欺凌某一名同學。
除了欺凌,女學生可能因社交媒體上的完美標準而產生容貌焦慮;一些極端資訊也可令青少年情緒變得極端。當前社交媒體的演算法,不斷向用戶推送同一類資訊;成年人在信息篩選上可能相對成熟,青少年則容易沉溺其中,必須加強保護。學校尚可一刀切收起學生手機,家長卻很難這樣做。
倘教育不足解決問題,應考慮仿效海外立法
早前政府回應我的立法會書面質詢,表示“使用電子屏幕及社交媒體對兒童及青少年健康的影響諮詢小組”已于去年10月成立,目前正檢視最新科學證據、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有關發展與經驗,及專家意見,以期于今年內就兒童和青少年使用電子屏幕、社交媒體,提出更新的健康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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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的確令人期待,同時亦使當前的學校資訊素養教育及家長教育更形重要。我們須觀察效果,若單靠教育仍不足解決問題,便應考慮仿效海外國家立法措施,并持續關注國際間的成功案例,特別是執法成效。尤其在香港,許多平臺于外地注冊,就算要求某些內容需要下架,亦只能基于互相尊重來執行。可見立法容易,執法則相當困難。
研究需涵蓋三方面
故綜上所述,本地相關研究需涵蓋三方面:第一,社交媒體和人工智能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影響;第二,素養教育能否有效緩解網絡沉迷問題;第三,海外立法經驗是否有實效。這些研究將幫助我們更好地了解當前挑戰,打好上游理論基礎,為改善青少年的使用網絡行為提供依據與指導。只有通過針對性的研究和實證支持,方能為香港青少年創造一個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確保他們能夠在數位時代里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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