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到底還要對抗多久?
就在前兩天,香港高等法院就做出了一項重量級判決。判決書的核心就兩條:第一,徹底駁回許家印方面對接管人命定的上訴申請;第二,給他下了最后通牒——必須在2026年2月20日下午4點前,支付約120萬港元的訴訟費用。
如果到期不付錢,他將被禁止在相關訴訟中提出任何抗辯。換句話說,法院將不再聽取他的任何解釋,相當于在法律程序上被“封了口”
俗話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這許家印還不至于現在連這120萬港元都拿不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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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我們仔細來分析這件事,這里面多少都透露著許家印還抱有對抗到底的心態。
首先,這120萬港元,可不是什么新賬,而是去年9月一場官司的“舊債”。當時,香港高院作出一項關鍵判決:委任專業人士作為接管人,全面接管許家印名下的所有資產和業務。同時判令,打這場官司的費用得由許家印自己承擔。到了10月份,法院核定了這筆費用就是120萬港元,要求他在11月4日前付清。但是許家印一直都沒付。
對此,許家印的解釋是,第一,我本人現在被拘留了,溝通受到了嚴格的審查,所以,我現在只能夠給出一般性的指示,操作起來太難了!什么意思呢?說的直白了,那就是如果你把我放出來,那么這個錢我就很容易解決了。
第二,他聲稱有2000萬港元的律師費保證金存在前律師事務所,但現在的新律師事務所因為拿不到他本人的“直接證據”去查詢,動不了這筆錢,所以沒法付這120萬。這個意思也很明確,那就是我所有的錢都被你們凍結了,你讓我怎么拿?
對于許家印的這種說辭,法院只給出了三個字,那就是不接受。理由是,你許家印從2024年10月起,就一直雇傭著香港頂尖的律師團隊(包括資深大律師)在打這場官司,期間提交上訴、準備材料,動作一點沒停。
那么既然你許家印有辦法持續支付昂貴的律師團隊費用,用的是“未披露的資金”,那你怎么可能就沒法用同一筆錢,來支付法院判定的、數額小得多的訴訟費呢?這個在邏輯上,說不通啊。
說的直接一點,那就是法院現在要許家印必須透出家底,而許家印呢?則在找各種理由對抗。在技術性的哭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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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許家印真的選擇“對抗”到底,就是不交這120萬,到底又會怎么樣呢?
可以說后果非常嚴重啊。那就是他將徹底“喪失抗辯權”。這就意味著,在后續關于他資產如何被接管、如何處置、債務如何清算等一系列核心法律程序中,他將失去“發言權”。法院和接管人可以依據現有法律和證據單方面推進,而他連提出異議的資格都沒有。
這可比單純的敗訴更可怕,這是一種程序上的徹底出局啊。所以說,現在香港法院在逼許家印交出家底了,再不交代將會剝奪你的一切發言權。這問題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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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通過這件事,我們可以看出法院對許家印在整個債務處置中的幾個關鍵點!
首先, 從恒大被頒布清盤令,到許家印個人資產被接管,再到如今上訴被駁回、面臨喪失抗辯權,每一步都顯示香港司法體系在處理這起龐大跨境債務案時,決心按既定法律程序堅定推進,不會因當事人身份或復雜情況而無限期等待!可以看出,現在法院對這件事正在一步一步收緊。真正的法槌即將要落下了。
其次,個人與公司的“防火墻”已經被完全擊穿。 現在法院委任接管人接管許家印個人全部資產及業務,這個命令本身就極具穿透力。它已經不再局限于公司層面的清盤,而是直接瞄準了實際控制人的個人財富口袋,旨在防止資產轉移,最大限度地用于償債。
再者,所謂的“對抗”空間已基本歸零。 許家印方面提出的上訴理由,包括認為任命標準有誤、管轄范圍太寬、以及指責接管人存在利益沖突等,已被法官逐一駁回,并且明確指出這些理由“無合理的可爭辯性”。可以說,在法律層面上,這意味著他通過常規訴訟途徑進行翻盤或拖延的核心論點,已經得不到法院的任何支持。
從法律層面來看,許家印對抗的最終時間或許將會截止到2月20日!換言之,隨著個人資產接管程序的深入推進,以及內地相關法律程序的進行,他能夠“對抗”的實質性籌碼和時間,都在急速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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