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快來點個關注,下次串門不迷路。

這兩天,一位網友上傳的自己勇救起火電車被困人員的視頻,引發網友們的關注,不少人給他點贊。
從視頻中看到,一輛白色車輛失控滑入道路旁的溝中,隨即車身冒出濃煙,火勢快速蔓延。
駕駛員下車后,多次嘗試拉開后座車門未果,又用胳膊肘撞擊車窗,均未能打開,現場煙霧愈發濃烈。
緊急關頭,一名白衣男子快速奔向事故車輛,與駕駛員一同搬起路邊石頭,砸破車輛前后排車窗,冒著濃煙與司機合力拽出后排三名被困乘客。
期間,一名黑衣男子也趕到現場參與了救援。
![]()
視頻發布后,大量網友涌入評論區稱其是英雄,還有網友找到其手部受傷的視頻截圖,稱其應該申請見義勇為。
該男子開啟直播打賞,稱自己是一名貨車司機,起火的是網約車,車上加司機共5人,副駕駛的乘客沒有救出來,還在鏡頭下展示了自己尚未恢復的被燒傷的手。
事情發展到這里,男子的行為怎么看都符合見義勇為的標準,能不顧生命危險勇救三人,這不就是我們印象里的英雄嗎。
然而,互聯網時代,千萬不要輕易下結論,隨時都有可能反轉。
就像此前全網熱議的小學生作業掉在巴黎廁所一事,網友們都在熱心的幫忙找一年級學生秦朗,最后卻是一場千萬網紅為賺取流量編造的鬧劇。
而這位救火英雄被打臉的也很快。
![]()
針對輿論要求給男子申請見義勇為的呼聲,起火電動車品牌出面回應,稱此事發生于2025年3月19日,事故系車輛與貨車高速碰撞后引發。
隨后云南文山州政法委工作人員稱,視頻中的白衣男子確系貨車司機,正是由于他駕駛貨車違章倒車,才引發了這起重大交通事故,而且警方也認定其承擔主要責任。
雖然事發后男子趕來救人,但根據規定并不符合見義勇為的評定標準。
官方的回應說的很明白,但評論區還是有不少網友覺得不公平,認為一碼歸一碼,雖然白衣男子駕駛車輛違規,但不影響其救人的英雄舉動。
要區分這一點,我們就要從見義勇為的法律概念和評定標準上去評判:
見義勇為是指:非因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義務,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挺身而出,與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的合法行為。
其評定標準必須符合以下幾條中的一項。
(一)同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
(二)同侵害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
(三)在發生自然災害或者事故災難時,救人、搶險、救災的;
(四)其他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的。
![]()
這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值得大家去關注一下。
那就是見義勇為的主體必須是非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自然人,如果某人負有法定職責或義務,在履行這些職責或義務時,其行為不能被視為見義勇為。
這句話該怎么去理解?
說的通俗一點,那就是“該管的人還沒來的時候,不該管的人先沖上去了”。
咱們先把這個詞拆開來看:
“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人”是誰?比如警察抓小偷、消防員救火、保安維持秩序,這些都是他們分內的工作,拿了這份薪水,就要干這些事。他們是“該管的人”。
那什么叫“非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自然人”呢?就是你和我這樣的普通人。
舉個例子:
你下班路過河邊,突然看見有人在水里撲騰著喊救命。這時候你第一個念頭是什么?你心里會“咯噔”一下,周圍既沒警察,也沒救生員。
![]()
而你就是一個路過的上班族,游泳技術也一般,說實話跳下去的風險很大,搞不好人沒救上來,自己也可能搭進去,法律也沒規定你必須跳下去救人,你會怎么辦?
可你還是義無返顧的跳了下去。或者雖然沒下水,但也在到處大聲呼救、找長樹枝、打110。
反正不管用什么方法,你就在做一件“不是你分內”的事。
又或者公交車上有小偷正在作案,車上很多乘客可能看到,但也假裝沒看見,當然乘客也沒有抓小偷的義務,你也隨波逐流,誰也說不出什么。
但你還是選擇出手,阻止小偷偷錢包。
這些都屬于見義勇為的真正主體,這種行為的可貴就在于,“明明可以不做,但還是選擇去做了”。
沒有命令,沒有規定,甚至沒有多想,就是那一刻覺得“不能看著不管”。
所以這句話的核心,是說見義勇為不是“任務”,而是普通人在責任之外、良心之內的選擇。
那么問題就來了,白衣男子符合這個條件嗎?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明確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
這一條說的再清楚不過,作為事故的直接當事人,維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是其明確且強制的法定義務。
況且事故還造成一人死亡,按理說應該從重追究其責任,怎么可能還給它評定見義勇為。
而且,一年前發生的事,現在才發出來,不說明自己就是肇事者,就開直播打賞,以此來賺取流量,這種行為分明就是在誤導公眾。
只不過,他沒想到翻車會來的這么快。
這件事也給大家提了一個醒,網上的信息太復雜,弄虛作假的也不在少數,輕易不要被輿論引導,更不要隨意下結論。
對此,大家怎么看?
注:本文旨在表達個人觀點,提倡大家理性討論,弘揚社會正能量,如有侵權,請聯系作者刪除。
新黃河(2026-2-5 20:44)貨車司機勇救起火車內被困者?視頻引網友點贊,當地:其系事故主責方,不符合見義勇為標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