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重慶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段成剛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段成剛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由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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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成剛 圖片來源:重慶兩江新區
最高檢通報稱,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段成剛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稱,被告人段成剛利用擔任重慶市江北區委常委、副區長,重慶市巴南區委副書記、區長,重慶北部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重慶兩江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重慶兩江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重慶市渝北區委書記,重慶市委常委兼重慶兩江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簡歷顯示,1963年6月出生的段成剛是重慶江北人,1983年參加工作后便長期在重慶任職。2018年10月起,成為重慶市委常委,并開始擔任重慶兩江新區黨工委書記等職。2022年1月起,段成剛擔任重慶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后卸任重慶市委常委等職。
去年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了段成剛任上被查的消息,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其被通報查處前半個月的3月14日,段成剛還參加了相關會議。
去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了段成剛被雙開的消息。經查,段成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政府采購;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實習生 陳哲雅
編輯 許媛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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