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記者從成都市公園城市建設管理局獲悉,由成都牽頭研制的首個公園城市國家標準《公園城市建設評價指南》正式發布。
記者了解到,該標準系統規定了公園城市建設評價的總則、框架、建設內容、流程及方法。其中,明確了公園城市建設評價原則,強調系統全面、以人為本、因地制宜、科學適用,注重過程客觀與成果轉化應用。同時,構建了系統全面的建設評價框架,涵蓋自然生態、空間形態、人居環境、生態賦能、城市治理5個方面,以及共生格局、系統修復、公園綠道體系、城園融合、街區公園化人居環境、社區公園化人居環境等10個建設子項。
此外,該標準還提供了清晰具體的建設評價內容與方法,對共生格局、公園綠道、城園融合等核心內容提出建設評價指引,并規范了從準備、評價到總結階段的評價流程與方法。
為何是成都牽頭制定?2022年,國務院批復同意成都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同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成都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總體方案》,該方案明確公園城市示范區建設要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貫穿城市發展全過程,充分彰顯生態價值,并要求成都探索建立健全公園城市建設細則、標準。
由此開始,在成都示范實踐的基礎上,全國70余個城市積極開展公園城市實踐。上海、深圳、青島、咸寧、杭州、蘇州、廣州等城市分別通過不同方式推進探索,因地制宜開展公園城市建設,奠定了較為廣泛的實踐基礎。
成都作為公園城市首提地,生態本底良好、發展活力強勁,展開了諸多先行實踐,從理論探索、政策法規、標準體系、評價體系和建設實踐等方面,系統推動公園城市探索。
據了解,至2025年底,成都累計建成各級綠道超10000公里、功能復合的各類公園1500余個、“回家的路”社區綠道4500余條、“金角銀邊”公共空間1000余個,完成了示范區建設的近期目標。
編輯: 鄧思璐 責編: 張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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