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一張罰單引發資本市場廣泛關注。罰單顯示,一位名叫余韓的男子在5年多的時間里,操控67個賬戶交易一上市公司股票,違法所得超5億,最終被罰沒約10.22億元并被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及禁止交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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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5年操縱67個賬戶交易博士眼鏡
被操控企業是國內眼鏡零售行業第一家上市公司"博士眼鏡",該公司成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2017年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股票代碼3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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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明,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間,余韓控制使用"陳某某"等67個賬戶(下稱"賬戶組"),針對博士眼鏡股票實施交易操縱。操縱期間累計1252個交易日,賬戶組參與交易的天數達837天,占比近七成。
交易數據顯示,賬戶組累計競價買入博士眼鏡約1.11億股,金額約21.10億元;累計競價賣出約1.02億股,金額約21.54億元。
持倉方面,賬戶組期初持股為0股,期末持有871.41萬股,日均持有超1391.33萬股,占流通股的13.64%。其中1026個交易日持倉占流通股比例超10%,150個交易日持股占流通股比例超過20%,形成了明顯的持股優勢。
在交易活躍度上,賬戶組多次占據市場成交前列。
2019年6月25日至2021年5月14日,賬戶組在200個交易日有買入成交,在132個交易日買成交量排名第一;在143個交易日有賣出成交,在77個交易日賣成交量排名第一。
2021年5月17日至2024年1月2日,這一趨勢持續。賬戶組在362個交易日有買入成交,在141個交易日買成交量排名第一;在353個交易日有賣出成交,在126個交易日賣成交量排名第一。
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8月16日,賬戶組在53個交易日有買入成交,在12個交易日買成交量排名第一;在50個交易日有賣出成交,在15個交易日賣成交量排名第一。
二、操縱手段:集中資金優勢交易+賬戶內對倒
據調查,余韓主要通過兩種核心手段操縱"博士眼鏡"的股票價格和交易量。
1、 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
簡單來說就是用錢和持股量砸盤控價,其手里有大量資金和股票,在837個交易日內頻繁買賣。罰單顯示,有181個交易日,他賬戶組的買入成交量占市場成交量的比例超過10%,超過20%的有45個交易日。
部分時段操縱行為更為集中。2019年9月11日至27日,賬戶組以不低于賣一價或市價申買751.17萬股,占賬戶組期間申買量的65.08%;同期競價買入成交近1088.40萬股,占市場成交量的20.08%,其中按按不低于賣一價或市價成交的部分占賬戶組同期買成交量的68.09%。
2022年11月1日至11日,類似操作持續。賬戶組以不低于賣一價或市價申買219.39萬股,占賬戶組期間申買量的65.00%;競價買入成交近242.27萬股,占市場成交量的20.02%,其中不低于賣一價或市價成交201.83萬股,占賬戶組期間買成交量的83.30%。
這種"高價搶籌"的操作,在一定程度上拉高股價,制造了股票熱門的假象。
2、 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間進行證券交易
第二個手段更隱蔽,是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間進行交易,俗稱對倒交易。簡單來講,就是左手賣、右手買,用自己控制的A賬戶把股票賣給B賬戶,表面上看有大量成交,顯得市場交易活躍,實際上股票還是在他自己手里,卻能誤導其他投資者以為有大資金進場,跟著買入,他再趁機高位出貨。
操縱期間,賬戶組共有212個交易日存在此類對倒行為,成交量占市場成交量比例超過10%的有12個交易日,最高達到25.32%。
經過測算,余韓通過上述操縱行為累計獲得違法所得約5.11億元。
三、當事人申辯與監管復核
面對調查認定的事實,余韓提出三項申辯意見:
一是主張自身無操縱市場的主觀故意,客觀上也沒有實施操縱市場的行為;
二是認為實際控制賬戶組的數量認定有誤,他表示自己只實際控制使用9個賬戶,且對部分賬戶的控制時間較短。
三是聲稱其行為未對博士眼鏡股票價格產生實質性影響,請求從輕或減輕處罰。
對此,證監會經復核后對其申辯意見不予采納,原因有三:
首先,現有證據足以證明韓存在操縱博士眼鏡股票的主觀意圖。操縱期間,余韓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等手段操縱博士眼鏡,影響博士眼鏡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
其次,根據在案證據綜合認定,操縱期間,余韓控制使用67個證券賬戶,非其控制期間的交易數據未納入涉案統計。
余韓的操縱行為對博士眼鏡的價量產生明顯影響。操縱期間"博士眼鏡"股票價格從13.72元每股上漲至37.81元每股,漲幅達175.58%。要知道同期深證成指下跌了9.36%,兩者偏離了184.94個百分點。
也就是說,如果按公司總股本2.28億股計算,5年間,余韓通過操縱行為將一家市值30多億元的上市公司股價推升至8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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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官方認定余韓并無法律規定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形,判處沒收其約5.11億元的違法所得,并處以等額罰款,罰沒合計約10.22億元。
此外,因為情節嚴重,證監會對他采取"雙禁"措施,即3年證券市場禁入,期間不能在任何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監高;同時3年證券市場禁止交易,期間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在證券交易場所交易上市或者掛牌的所有證券。
這起案件并非偶然,此事背后是監管層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堅定態度。2025年證監會全年查辦證券期貨違法案件701件,罰沒款154.7億元;2026年系統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堅持依法從嚴,提升監管執法有效性和震懾力",這張10億罰單就是開年的"當頭棒喝"。
對散戶來說,這起案件更是敲響了警鐘,遇到股價突然大幅上漲、交易異常活躍的股票,千萬別盲目跟風。像案例中這類偏離大盤、成交量忽高忽低的股票,很可能藏著操縱風險。切記股市里沒有穩賺不賠的神話,更沒有一夜暴富的捷徑,只有不被虛假的交易假象迷惑,才能在股市里走得更穩、更遠。
附:案例與數據來源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6〕1號
中國證監會召開2026年系統工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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