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政協黃山市第八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277號提案的答復
委員:
您在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優化〈黃山市松材線蟲病防治條例〉執行促進企業發展的建議》提案收悉。經與市市場監管局、市郵政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共同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強化服務導向,構建全方位服務體系
(一)暢通溝通渠道,依托現有力量提供服務
我市已建立高效的部門協同機制,各鄉鎮林業站及 34 個森林植物檢疫檢查站作為服務核心力量,可為涉木企業提供松材線蟲病防治技術指導及政策咨詢。檢查站覆蓋全市重點交通節點,企業調運含松木包裹時,可直接聯系屬地站點協調貨物調出地檢疫機構,確保檢疫前置完成。企業在生產、調運含松木包裹過程中,可隨時與檢疫檢查站工作人員取得聯系,獲取技術指導和政策咨詢服務,從而及時協調解決企業遇到的問題,保障企業相關業務順利開展。
(二)優化運輸環節服務
黃山作為松材線蟲病重點防控區,疫情防控形勢嚴峻。植物檢疫是防控關鍵防線和重要手段,對阻斷疫情傳播至關重要,必須嚴格落實、常抓不懈。我市地域廣闊,擁有 101 個鄉鎮,公路網、鐵路網錯綜復雜,物流集散地眾多,上千處物流場所分布廣泛。基于實際情況,現階段在我市管控范圍外建設預處理場所難以實現且實際效益有限。因此,我們將充分發揮現有 34 個檢疫檢查站的功能,在企業調運含松木包裹時,由檢疫檢查站協助企業與貨物調出地植物檢疫機構溝通協調,確保檢疫工作在貨物調出前順利完成。我局與市郵政管理局多次會商,并召開木制品寄遞問題座談會,邀請全市寄遞企業代表參會,通過進一步解讀相關法規政策,圍繞優化流程、平衡監管服務交流探討,發放《致黃山市寄遞企業一封信》,糾正“一刀切”傾向,暢通木制品合法寄遞渠道,推動實現疫情防控與企業物流需求精準平衡。
二、完善罰款機制,優化監管環境
(一)精準明確罰款適用情形
針對《黃山市松材線蟲病防治條例》中罰款條文,我局嚴格按照《安徽省林業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及《關于印發安徽省林業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要求規范執法,修訂完善《黃山市松材線蟲病防治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表,明確將偽造檢疫證明、逃避檢查、故意隱瞞包裹真實信息、拒絕執行無害化處理等主觀惡意強、經多次勸導仍拒不配合監管工作的企業行為列為重點處罰情形,按情節輕重科學設定罰款標準并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對符合《關于印發安徽省林業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中不予處罰條件的違法行為,以教育引導為主,給予整改機會,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二)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強服務舉措
作為林業主管部門,我局始終重視引導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在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中,我們理解企業在履行法定義務的同時也面臨著實際經營需求。由于我局職能定位不涉及企業綜合評價工作,因此更側重于通過優化服務來支持企業發展。我局將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探索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差異化監管機制,對長期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的企業,在監管頻次和審批流程上給予適當傾斜。通過多種形式加強與企業互動交流,及時了解企業發展需求,積極回應企業關切,推動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格局,不斷完善服務舉措,提升服務質效,切實為企業排憂解難,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深化宣傳與強化監管并行。拓寬宣傳渠道,利用線上線下多種平臺,向涉木企業、經營戶和村民普及松材線蟲病防治知識及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辦理事項,提升公眾防控意識。與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緊密協作,督促運輸企業落實禁限運和實名制規定,依托現有 34 個檢疫檢查站加強對涉木企業和木材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從運輸和經營源頭防控松材線蟲病。二是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我們將進一步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持續優化服務機制,加大幫扶支持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加強與企業互動交流,及時了解企業發展需求,積極回應企業關切,推動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格局。同時,我們將不斷完善服務舉措,提升服務質效,切實為企業排憂解難,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
感謝您對黃山市松材線蟲病疫情防控工作和木制品行業發展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您繼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黃山市林業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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