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格外警惕AI的濫用
□評論員 王玉龍
最近以來,人工智能(AI)的浪潮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世界。從提升生產效率到革新藝術創作,從拓展科學探索邊界到重塑日常生活體驗,AI的積極潛力毋庸置疑。然而,與其廣闊前景相伴的,是一片迅速蔓延的陰影——AI濫用,正在演變為一種系統性、多領域的社會亂象,對個人權利、經濟秩序、社會信任乃至人類認知的根基構成了嚴峻挑戰。
亂象叢生
當前的AI濫用,已呈現出復雜且交織的形態。
對個體身份的侵蝕與盜用。通過“深度偽造”技術,任何人的面孔、聲音乃至行為動態都可被輕易復刻與篡改。從仿冒公眾人物進行虛假代言、詐騙,到合成親友的求救視頻實施精準勒索,技術正在解構生物特征與個人身份之間固有的唯一綁定關系。這種“數字身份”的失守,不僅侵犯人格權,更在根本上動搖了人際信任的基石——當我們無法確信屏幕另一端是誰時,社會交往的根基便開始松動。
對信息生態的毒化與操縱。AI能以近乎零成本的方式,批量生成邏輯連貫、情感煽動的文本、圖像與視頻。這使其成為制造和傳播虛假信息的“超級引擎”。無論是涉及時政、災情的謠言以引發社會恐慌,還是針對企業的誹謗以操縱金融市場,其規模與逼真度都遠超傳統手段。更深遠且令人憂心的是,這些AI炮制的“信息廢料”正大規模回流至互聯網,污染后續AI模型的訓練數據池,可能導致未來AI的認知基準發生系統性偏移,陷入“垃圾進,垃圾出”的惡性循環。
對商業倫理與市場秩序的顛覆。在流量即利益的驅動下,AI濫用已催生出完整的黑灰產業鏈。從利用AI“一鍵生成”海量營銷號,到虛構網紅景點與刷取虛假好評誤導消費,再到合成瑕疵證據進行惡意索賠,技術的便捷性被異化為欺詐與不正當競爭的工具。這不僅直接侵害消費者權益,更劣化了商業環境,迫使誠信經營者承擔更高的甄別與防御成本。
對工作與教育價值的消解。當一個連短文都寫不明白的人“創作”出了“深度報道”,當一個基礎薄弱的學生一鍵完成作業與論文,當有人利用AI在關鍵考試中作弊,我們所珍視的“學習-思考-創造”的核心過程便被輕易繞過。這不僅是學術不端,更是一種思維能力的“代償性萎縮”。長期依賴AI進行深度思考的個體,其批判性思維、復雜問題解決能力及知識內化的過程將面臨退化風險。
癥結何在
AI濫用何以如此猖獗?其根源在于技術特性、經濟激勵與治理體系之間的深刻矛盾。
技術層面,是“創造的民主化”與“防御的精英化”之間的不對稱。當前,生成式AI工具的使用門檻極低,普通人動動手指便能制作過去需要專業團隊才能完成的偽造內容。然而,檢測和鑒定這些深度偽造內容,卻需要投入頂尖的科研力量與高昂的計算成本。這種攻防成本上的巨大落差,為濫用行為提供了廣闊的操作空間。
經濟層面,是“劣幣驅逐良幣”的強激勵效應。在注意力經濟中,利用AI快速生成抓人眼球的、哪怕是虛假的內容,往往能獲得爆炸性的流量與即時變現。這種強大的短期利益驅動,形成了扭曲的激勵結構,使得堅守真實、深耕內容的“良幣”在競爭中反而可能處于劣勢。
治理層面,則是法律與平臺的“雙重滯后”。法律的制定天然需要嚴謹與周期,難以追上指數級迭代的技術步伐,導致在管轄權、證據認定、侵權定性等方面存在大量空白。而網絡平臺現有的“先發布、后審核”機制,以及過于依賴關鍵詞和圖案識別的傳統審核技術,在面對高度定制化、動態演變的新型AI濫用時,常常力不從心,且對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時常不足以形成有效威懾。
通向共治
面對挑戰,沒有任何單一主體能獨善其身。構建一個穩健的AI治理生態,需要技術、法律與人文教育的協同并進。
技術向善,以“盾”御“矛”,建立可追溯機制。防御技術必須加速發展。這包括研發更精準的深度偽造檢測算法、數字水印技術,以及推動建立AI生成內容的強制性溯源標識標準。未來的技術方向應致力于讓每一份AI生成內容都像商品一樣擁有可查證的“生產信息”,從源頭提高偽造成本。同時,平臺需將防御技術深度嵌入內容分發的全流程,而不僅僅是事后補救。
法治護航,劃清紅線,強化主體責任。法律需明確劃定技術應用的“紅線”。這包括加快對深度偽造等具體技術的專門立法,細化對肖像、聲音等數字人格權的保護;明確AI生成內容的標識義務和違法違規的法律后果;更重要的是,強化AI服務提供者、內容發布平臺等關鍵節點的審核與管理責任,實施“穿透式”監管,使其真正承擔起守門員的職責。
素養筑基,重塑批判性思維與人文價值。這是最根本、亦是最艱巨的一環。在全社會范圍內,尤其是在教育體系中,必須大力開展數字素養與媒介素養教育。公眾需要學會如何批判性地審視信息,理解AI的能力與局限,培養在數字時代安身立命的“思想免疫力”。同時,我們必須重申人類智慧與倫理的獨特價值:技術是工具,而非目的;效率之上,尚有真實、誠信與思考的尊嚴。防止技術濫用,最終是為了捍衛人之為人的主體性。
AI濫用的亂象,實質是一場關于真實與虛假、信任與懷疑、捷徑與價值的未來之戰。它迫使我們回答一個根本性問題:在技術賦予我們近乎神力的創造能力時,我們如何確保這種力量服務于真、善、美,而非相反?
治理AI濫用,不僅是在修補漏洞,更是在為我們即將步入的、人機深度共存的智能社會,奠基最基本的運行規則與倫理共識。這需要技術專家的智慧、管理者的遠見、商業體的責任,以及每一位數字公民的清醒與自覺。
前路漫漫,唯共治方可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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