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違反國安法被定罪,正式獲判20年監禁,按照黎智英的年齡來算,大概率走不出牢獄了,這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的下場。
對此,臺陸委會妄稱,中國大陸和香港特區政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應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釋放黎智英,并吁請“國際社會”警惕中國大陸“加速輸出極權的風險”,與臺灣共同捍衛所謂“自由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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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陸委會這番說辭,完全就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惡意抹黑,反而暴露出島內謀獨分子兔死狐悲,心虛的一面。
我們想說,黎智英的下場充分說明,投靠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逃不過法律的嚴懲。“臺獨”頑固分子記住:一是別看現在鬧得歡,小心將來拉清單;二是外部勢力的保護傘是不可靠的,在中國的領土上遲早是要失效的。兩岸統一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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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黎智英被判20年,美國國務卿盧比奧妄稱,黎智英這項裁決“拋棄了北京在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中作出的國際承諾”。美國敦促中國給予黎智英“人道假釋”。
隨后,黎智英之子黎崇恩向英國喊話,呼吁英國政府“做得更多”,以爭取年邁父親獲釋,必須盡快采取更多行動,否則黎智英可能會在獄中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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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崇恩還批評稱,英國首相斯塔默在重啟中英關系,未將此案列為優先議題。
對此,我們想說,盧比奧和黎崇恩要求放人,不要想了,我國駐英國大使館發言人已經說了,香港早已回歸中國,英國對香港的殖民統治早已結束。《中英聯合聲明》早已完成其歷史使命,中國政府管治香港的憲制法律依據是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而不是《中英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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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正是如此,我國對黎智英的判決,是我國內政,而不是根據《中英聯合聲明》,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想多了!
可以說,黎智英已經被西方國家拋棄。
英國非常務實的調整對華政策,絕對不可能為了一個黎智英,而把經貿合作的機會白白錯失掉,英國聲援黎智英,不過是做做樣子,也是給自己一個臺階下。
英國如此,美國更不可能指望,特朗普正在醞釀訪華事宜,不可能為了黎智英得罪我國,黎智英牢底坐穿命運注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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