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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安婦幼保健院內,記者看到有孕婦添加月子中心推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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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添加月子中心銷售人員微信后收到相關推送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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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醫院產科門診處放置的提示牌。
近年來,深圳市積極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將其納入衛生健康重點工作范疇。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全市育齡婦女規模達380.5萬人,其中25-39歲女性占比45.2%,呈現出旺盛的生育潛力和醫療服務需求。作為全市分娩量最大的機構,深圳市婦幼保健院2025年的數據顯示:年門急診量達223.77萬人次,住院量7.15萬人次,分娩量2.09萬例。同樣,福田區婦幼保健院產科作為區域孕產保健中心,平均年分娩量5000人次,年門診量約8.5萬人次。這些數據,直觀印證了深圳孕產婦群體及其家庭對優質醫療服務的迫切需求。
然而,不少孕產婦反映在深圳多家醫院遭遇了商業推銷的頻繁干擾。從產檢到分娩,從門診到病房,各類月子中心、月嫂、嬰兒攝影等推銷行為屢禁不止,嚴重影響了就醫體驗,甚至涉及個人信息安全風險。這與深圳生育友好城市的建設初衷相悖,也成為落實“改善群眾看病就醫體驗”工作要求的現實堵點。
為改善深圳孕產婦就醫體驗,夯實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基礎,針對公立醫院孕產育全流程商業推銷屢禁不止的問題,南都·奧一網“走好新時代網上群眾路線大調研——與城市對話”欄目,聯動深圳市人大代表開展婦幼就醫體驗專項調研,同時特邀專家學者共同參與。我們實地走訪深圳多家婦幼保健院及綜合醫院產科,摸清院內商業推銷的具體亂象,深挖背后的治理癥結。
此次調研更是與今年深圳兩會緊密聯動,市人大代表陳雄英將此次調研形成的相關建議帶上兩會,圍繞破解醫院商業推銷屢禁不止的難題,從制度建設、執法聯動、醫院管理等方面提出具體解決思路,推動相關部門形成監管合力,讓醫療服務真正回歸公益本質。
五大現象
從孕檢到生產被“套路”包圍
多家醫院推銷現象普遍
從門診、候診區到產房、病房,從“免費拍照”到月子中心推薦等形式的商業推銷,已悄然滲透深圳多家公立醫院。然而,面對這類現象,受困擾的患者常投訴無門,醫院管理收效甚微,監管灰色地帶就此形成。
根據網友反映的情況,記者發現,深圳多家醫院均存在此類現象,涉及醫院包括深圳市人民醫院、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深圳市婦幼保健院、南方醫科大學深圳醫院、南山區人民醫院,還有福田區、南山區、寶安區、龍崗區、羅湖區和光明區等區級婦幼保健院。記者近日對上述醫院進行實地走訪,發現原本應保持寧靜的候診環境,普遍存在以下五大現象:
商業推銷點位固定
全面滲透孕產婦就醫動線
記者發現,針對孕產婦的商業推銷行為已深入醫院內部的核心就診區域,形成了多個固定滲透點位。從產科門診、超聲科、分診處,到候診區、扶梯口、產房外,甚至醫院門口,均可見推銷人員頻繁活動。
近期,記者在深圳市婦幼保健院(福強院區與紅荔院區)、寶安婦幼保健院、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等多家醫院的產科及超聲科相關區域實地走訪時發現,月子中心、月嫂機構等推銷人員在此頻繁出沒,活躍于就診多個流程中。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第三方機構直接將宣傳點設于醫院內部。例如,在某醫院的產科所在樓層,曾設有名為“多喜娃”的外部機構宣傳攤位。該攤位工作人員會主動招攬過往行人,且未見保安進行驅趕或管理。
類似情況也出現在其他醫院。在羅湖區婦幼保健院的資料取閱欄內,記者發現放置有“寶生到家”月嫂宣傳手冊,封面上印有“醫院陪護,月嫂咨詢”字樣,并附有聯系電話及二維碼。巡視安保人員表示,該院與“寶生到家”存在合作關系,有工作人員常駐院內提供服務。而在寶安婦幼保健院產科門診內,記者也觀察到設有“醫安潔住院陪護咨詢臺”。
時間集中
利用管理薄弱時段“見縫插針”
推銷人員有意識地選擇醫院管理的空隙時間進行活動,主要集中于午休等醫護人員和安保力量相對薄弱的間隙。
記者于1月29日午間在一婦幼保健院走訪時發現,下午1點45分左右,在超聲科門診旁的扶梯口,即有愛帝宮月子中心的推銷人員主動遞送宣傳冊,并勸說添加微信。約下午2點,當記者在超聲科候診區就座時,又有寶生國際月子會所的推銷人員上前推銷。
類似情況也出現在該院的其他院區。1月30日下午1點40分左右,醫院門外已有禧月薈月子中心的人員在活動。隨后在1點50分至2點之間,于產科門診分診處,記者又先后遇到寶生國際月子會所和金貝貝月嫂的推銷人員。
院方安保人員表示,目前已特別安排人員在午間12點至下午2點于重點區域執勤。深圳市人民醫院產科分診臺護士則坦言,推銷人員活動時間多集中在午休前后,他們“無處不在”,數量不少。
推銷人員“結伴而行”
一人搭話其余“盯梢”
記者走訪發現,推銷人員常“結伴而行”,相互配合,并采用靈活策略規避管理。
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為例,1月30日15:30,記者在該院三樓產科門診外發現,有幾名分別拿著不同宣傳手冊的推銷人員圍著一名孕婦,記者上前時,一名拿著禧月薈母嬰月子中心宣傳冊的女子未作具體介紹便要求添加微信,稱“我們是月子中心的,加個微信我把資料發給你”,隨后另外兩名推銷人員也圍了過來分別派發愛帝宮月子中心和寶生國際月子中心的宣傳冊。一名月子中心推銷人員透露,她們通常在早8點至晚5點間于院內流動推廣,每促成一單可獲得1%的提成,但自己只負責前期引流,客戶后續對接均由門店顧問完成。
無獨有偶,記者在寶安區婦幼保健院走訪時也目睹了外部機構的推銷行為,推銷人員以30-50歲女性為主,幾人同時“出沒”,一人向候診孕婦搭話時,其余推銷人員會在旁邊“盯梢”。記者在現場見到有寶媽不堪其擾,最終無奈添加微信。走訪過程中,有不少候診孕婦向記者表示,自己曾多次被推銷月子中心服務,對方常反復要求加微信,“不加不罷休”。
針對這一現象,多位醫院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表達了管理上的無力。一名前臺人員指出,推銷人員常偽裝成患者或家屬,流動性強,難以識別。某醫院一名產科護士長坦言:“之前有的推銷人員除了掛號,也會扮演孕婦。”羅湖區婦幼保健院安保人員則表示,這些推銷人員多為固定幾人,主要在門診區域“打游擊”,并透露:“其實這些人不一定就是那家公司的月嫂,只是拿了傳單進來發。”
“剛請出去,后腳又跟進來”
治理如同“打地鼠”
推銷人員往往采取高流動性和強隱蔽性的“游擊”策略。據一名醫院前臺工作人員描述,這類推銷人員多偽裝成患者或家屬,身份辨識難度大,“平時我們會派人巡查,但她們一看到穿制服的就立刻停手”。現場安保人員也坦言,治理手段有限,往往只能反復驅趕,“一天要趕好多次”,但仍無法阻止其更換人員后再次進入,“往往從側門進來,抓了這批,下次又換一批”。
記者觀察發現,盡管多家醫院已在顯著位置張貼“禁止推銷”提示、語音播報“謹防推銷”信息并附有監督電話,同時加強安保巡邏,實際管控效果仍不理想。一醫院安保人員表示,部分推銷人員被勸離后很快會折返,“剛請出去,后腳又跟著進來”,推銷人員還會翻越圍欄或從車行道進入。
營銷鏈條化
覆蓋孕產育全周期
當前針對孕產婦的商業推銷已呈現出明顯的體系化特征,形成了一條覆蓋孕、產、育全周期的產業營銷鏈。多位寶媽反映,這類營銷往往以“免費拍照”“醫院合作”等名義為起點,在獲取個人信息后,逐步引導消費者選擇高價套餐,最終完成“一條龍”式銷售。
此類推銷已不僅限于現場攬客,更延伸至線上長期跟進,客戶追蹤與轉化流程。例如,有患者向記者透露,曾在羅湖區婦幼保健院一樓抽血區遇到“多喜娃”的推銷人員,添加微信并登錄其小程序后,便頻繁接到推銷電話,“大約每兩周一次”,持續受到營銷推送。
剖析
三大癥結交織
醫院推銷亂象為何屢禁不止?
盡管深圳市持續推進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優化孕產醫療服務體系,但公立醫院內針對孕產婦和新生兒的商業推銷亂象仍屢禁不止,嚴重干擾就醫秩序、影響就醫體驗。究其根源,這一亂象的形成是多重因素疊加的結果,核心可歸結為以下三方面:
法規體系缺位,違規行為缺乏有效震懾
醫療機構內商業推銷屢禁不止的原因,是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針對此類行為無明確規定,也缺乏對應的行政處罰依據,給實際治理帶來顯著困難。
深圳市婦幼保健院向記者坦言目前僅能通過加強巡邏、驅趕勸離、張貼警示標語等方式管理,如同“貓捉老鼠”,防控效果有限。因推銷人員違法成本極低,且偽裝手段多樣、隱蔽性強,常規管理措施難以形成持久約束。即便醫院聯系駐院民警介入,對推銷人員也僅以批評教育為主,無法從根本上遏制其逐利動機。也正因法律依據的缺失,此類推銷行為長期游走于監管灰色地帶,既加重醫院管理負擔,也持續困擾患者,進一步助長了推銷人員在醫療場所的肆意滲透。
人員管控難題,識別防控收效甚微
推銷人員流動性強、偽裝手段多樣,導致醫院的防控與識別工作難度大,是亂象難以根治的重要原因。這些推銷團隊多采取“游擊”戰術,人員組成靈活、流動頻繁,且專選午間等醫護人員相對短缺的時段集中活動;他們衣著普通,刻意混雜在患者與家屬中,甚至通過掛號獲取入院資格,讓安保人員難以快速識別。
據深圳市婦幼保健院提供的數據,該院為管控推銷行為持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平均每月驅離、勸導的推銷人員約600人次,卻依舊屢禁不止、收效有限。即便多家醫院強化巡邏、張貼告示,推銷者仍能借助院區通道復雜、圍擋存在漏洞等條件反復進出,讓醫院陷入“打地鼠”般的治理困局,管控效果大打折扣。
權責匹配失衡,醫院缺乏強制處置權限
作為公共服務場所,醫院雖有責任維護院內秩序,卻不具備執法權。以寶安婦幼保健院為例,院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由于沒有執法權,處置手段僅限于勸離、清理和警告,難以形成有效威懾。推銷人員往往偽裝成患者,頻繁更換身份,加之醫院屬于公共場所,難以對其實現準確識別與徹底清退。部分推銷人員在被驅離后,甚至流動至其他科室繼續開展推銷,給日常管理帶來持續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醫院會通過公開招標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作為便民措施的補充。例如,深圳市婦幼保健院曾通過公開招標引入多喜娃作為陪護服務單位,供患者家庭自愿選擇,但目前因合同到期,已按相關規定要求其撤場;羅湖區婦幼保健院引入“寶生到家”,并表示與其合作期間,院方要求合作機構及其派駐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在非指定區域進行主動推銷,不得干擾醫療秩序,并需簽署服務與保密承諾。這說明醫院在規范服務準入的同時,也面臨著管理與服務之間的平衡難題。
不少醫療系統業內人士呼吁,希望相關權責部門或執法機構推動出臺針對性立法,明確懲罰措施,讓醫院面對違規推銷時能有法可依、有效處置,讓醫療機構真正回歸服務健康、專注診療的本質。
針對此類現象,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回應稱,該問題并非新出現的問題,而是長期存在的狀況。相關管理職責已下放至各醫院,由醫院自行負責處理,相信各醫院有能力處理相關商業推銷問題。但從一線實際治理情況來看,權責不匹配、治理依據缺失,仍是當前各醫院面臨的核心治理難題。
支招
深圳市人大代表陳雄英:
補齊管理短板,以剛性考核壓實醫院主體責任
針對當前醫療機構內商業推銷屢禁不止的現象,深圳市人大代表陳雄英在今年的深圳兩會就提交多項建議。她指出,問題核心在于醫院管理與監督機制存在三方面短板:一是醫院內部管控松,外來人員準入、院區巡查不到位,患者投訴通道不便捷,導致投訴無門;二是醫院無執法權,對推銷人員只能勸離,缺乏剛性約束;三是跨部門監管銜接不暢,衛健、市監等部門職責交叉卻未形成合力,存在治理盲區,甚至可能伴隨患者信息泄露,讓推銷者精準圍獵。
為此,她主張將“就醫環境無干擾”量化為核心考核指標,將院內推銷投訴率、管控成效等與科室績效、醫院評審評優直接掛鉤,以此倒逼醫院從被動管理轉向主動防控。同時,她呼吁結合國家最新《醫療廣告認定指南》,由衛健牽頭,聯合市監、公安建立定期會商、線索閉環處置機制,醫院發現違規及時移交線索,市監依法查處變相推銷,公安整治滋擾行為;同時開展常態化聯合抽查,將監管結果與醫院校驗、醫保管理掛鉤,形成監管合力,并推動深圳出臺針對性地方法規,填補制度空白。
深圳大學研究員袁方成:
治理破局需從“人盯人”轉向“規則補位”
深圳大學全球特大型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員袁方成指出,這一現象表面看是“管理難”“人手不夠”,但從公共治理角度看,更應被理解為一種制度性失序。從調查情況看,推銷行為在多家婦幼保健院呈現出高度相似的模式,這說明問題并非偶發,而是長期存在于制度灰區之中。
其次,當前治理手段與現實行為之間存在明顯斷裂。醫院方面并非不作為,但治理效果有限,反而形成“高頻勸離—反復回流”的疲勞循環。而當前最大的問題并不在于“是否加強巡邏”,而在于公共醫療空間的屬性界定與規則供給明顯不足。在制度層面,尚未明確哪些商業行為在公立醫療機構內屬于禁止性行為,也未賦予相應主體足夠清晰的處置權力,導致管理責任與治理工具嚴重不匹配。
因此,治理破局的關鍵,應當從“人盯人”的現場管理,轉向“規則先行”的制度補位。一方面,有必要通過地方性法規或配套規范,明確未經許可的商業推銷行為屬于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類型,并建立可執行的處罰機制,讓違規行為真正“有成本”。另一方面,應推動衛健、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形成協同治理機制,對長期滋擾醫療機構的機構和個人進行源頭治理,而非將壓力全部壓在醫院一線。
律師張子昂:
建議細化違規界定,匹配具有威懾力的行政處罰
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張子昂律師從法律視角厘清了各方責任與維權依據。他指出,公立醫院作為公共場所的管理者及醫療服務提供方,負有維護就醫環境安全有序的法定義務。如果醫院默許、未能有效制止甚至為推銷行為提供便利,則可能違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中“嚴禁參與推銷活動”的規定;若因管理疏漏導致患者信息泄露,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條承擔侵犯隱私權的民事責任。
另一方面,推銷機構若在未獲同意的情況下收集、使用患者個人信息——例如通過非法綁定就診賬號獲取病歷,便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可能面臨行政處罰乃至刑事追責。
他還提到,國內已有城市如黑龍江大慶通過《醫療機構“嚴禁十二條”規定》等地方法規對類似行為予以明確禁止。深圳同樣具備條件出臺相應地方性規定,其關鍵應聚焦于三方面:一是明確醫院對院內商業活動的主體管理責任,建立巡查與投訴處理機制,并對失職行為設定罰則;二是細化“冒充醫務人員”“變相廣告引流”等違規情形的界定,并匹配具有威懾力的行政處罰;三是在法規層面確立衛健、市監等部門的聯合執法機制,明確職責分工與協作流程,從而推動監管切實落地。
南都調研 總第886期
監制:陳文定 王佳
策劃:任笑一
統籌:陳璐璐 劉晨
采寫/攝影:南都記者 蔡詩妍 劉正方 李姍姍 任賀
實習生 溫詩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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