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
據《遼寧日報》報道,遼寧省住建廳駐政務大廳工作人員王某某,窗口接件時對送錢的當天轉辦,不送的以各種理由搪塞拖延、故意刁難,8年收取好處費1614萬元。這一日前由遼寧省委巡視組專項巡視披露的典型案例,是又一起“小官巨腐”樣本,暴露出行政審批領域長期存在的沉疴積弊,以及營商環境建設中極難根治的“中梗阻”問題。
此案之典型,首先在于王某某將“微權力”的尋租空間利用到了極致。王某某所在的窗口崗位,本應是政府服務企業群眾的前沿,是“放管服”改革成果的展示窗,然而,在其手中,材料接收與轉遞這一基礎程序性工作,竟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王某某的操作模式毫無技術含量,卻極其有效:使“依法辦理”異化為“依錢辦理”,使法定時限讓位于“利益時限”。這種將公共服務徹底商品化的行徑,不僅直接加重了市場主體的經濟與時間成本,更從根基上腐蝕了市場公平競爭的規則。
長達八年的作案時間,是此案更令人深思之處。千余萬元的巨額非法所得,絕非一朝一夕、隱蔽操作所能積累。它照出了多層面的監督失靈:在內部,單位的日常管理、紀檢監察的貼身監督顯然未能發揮作用;在外部,辦事企業和群眾的投訴舉報渠道、反饋機制形同虛設。對“微權力”的運行制約存在盲區,使得王某某之流能夠長期在“皇帝的新裝”般的環境中肆無忌憚。
王某某案也是“關系文化”與潛規則的極端體現。“不送錢就刁難”成為某種心照不宣的“規矩”,其危害遠超個案腐敗,扭曲了正常的政商關系,迫使企業將大量精力用于非生產性的“關系運營”。遼寧省委書記許昆林強調要堅決整治“關系文化”盛行問題,向各種潛規則開刀,直指此類亂象根源。王某某案說明,若不能根除這種文化土壤,任何漂亮的流程簡化、時限壓縮,都可能在實際執行中被“小鬼”們通過或明或暗的方式重新設租尋租,導致改革紅利在“最后一公里”被截留、消解。
此案的極端性也引發了廣泛的社會疑慮。一個基層窗口工作人員,何以能在監管嚴密的政務環境中長期、大規模地索賄?其具體手法是怎樣的?是獨立作案還是存在“共謀”或“保護傘”?八年間的資金往來是如何隱匿的?這些疑問若得不到清晰解答,不僅影響案件本身的警示效果,也會削弱公眾對治理決心的信任。
是故,有關方面有必要以此次巡視披露為契機,依法詳盡公開案件核心細節與查處過程,讓公共服務系統從業人員看到“微權力”失控的具體路徑與最終代價,推動全系統對照反省、堵塞漏洞。更重要的是,讓廣大群眾和企業明晰此類索賄行為的典型特征、操作伎倆以及關鍵證據的留存方式,知道面對“送錢當天辦”“不送錢給你拖著”的潛規則暗示時,如何有理有據地拒絕、記錄和舉報,從而打破“沉默的合謀”。
此案的徹底查處與公開,應成為一個契機,推動我們深入檢視那些隱藏在日常辦事環節中的“軟釘子”“暗門檻”。優化營商環境,不僅需要宏大的政策設計,更需要從每一個窗口、每一次接觸、每一項審批中清除“關系文化”的侵蝕,讓“不用求人、公平可及”成為每一個企業和群眾切身體驗到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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