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商鋪卻因消防未驗收無法開業,被迫退場后反而要支付43萬租金?并因此遭受了近百萬元的裝修損失”近日,寧波商戶孔先生的遭遇引發廣泛關注。這場橫跨五年的商鋪租賃糾紛,不僅牽扯出違規出租、司法程序瑕疵等多重問題,更讓《消防法》劃定的安全紅線面臨拷問。
![]()
(嘉隆廣場,現場照片)
消防未驗收,無奈半程退場
2020年10月22日,孔先生與杭州億聯房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簽訂《嘉隆廣場(商鋪)租賃合同》,租下寧海縣嘉隆廣場780.61平方米的商鋪,租期3年,約定租金29元/平方米/月,每年免租4個月。彼時的孔先生并未知曉,他所租賃的商鋪所在的嘉隆廣場,雖為總投資3.5億元的招商引資重點項目,且是集住宅、商務辦公、酒店、商場于一體的大型商住綜合體,竟遲遲未完成消防驗收。
![]()
(租賃合同,涉事方提供)
公開信息顯示,嘉隆廣場的產權所有人為寧波寧海嘉龍恒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早在2020年5月就將這一綜合體委托給億聯公司運營。
![]()
(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涉事方提供)
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廣場完成裝修施工并按消防要求整改設施,但在2021年8月,該廣場商鋪竟公然在未經消防驗收的情況下對外投入使用。
![]()
(現場圖片)
![]()
(現場圖片)
“沒有消防驗收合格證,根本辦不了開業所需的消防手續,商鋪裝修都已基本完成,一天生意都沒做過。”孔先生表示,迫于合法合規經營的壓力,他只得在2022年2月底黯然退場。
而嘉隆廣場的消防驗收進程,更是讓孔先生難以接受:2022年7月18日,該廣場才取得《特殊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俗稱“一消”);同年12月8日出現的《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俗稱“二消”),竟并非嘉隆廣場所有,而是直接冒用了其他公司的消防合格證,此時孔先生已經退場近10個月。
![]()
(一消,涉事方提供)
![]()
(二消,涉事方提供)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22年3月21日,寧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已認定嘉龍公司的違法行為,其因違反《消防法》第十三條規定,被處以3萬元罰款。該條款明確要求,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而“禁止投入使用”自然包含出租、經營等相關行為。
守法卻敗訴,43萬租金判罰引多重質疑
讓孔先生始料未及的是,2025年3月25日,億聯公司竟以拖欠租金為由,將他訴至寧海縣人民法院,索要支付租金438973元及律師費、擔保費等。
2025年5月6日,一審法院開庭審理后認定租賃合同有效,判決孔先生支付相關費用。孔先生不服提起上訴,并提交電費清單、情況說明等證據佐證2022年2月底退場的事實,同時主張“被上訴人在庭審中承認退場”。但二審寧波中院認為一審程序存在瑕疵但已補正,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太沒道理了!”孔先生指出,本案存在多處關鍵爭議點:其一,億聯公司在商場未通過消防驗收的情況下出租商鋪,導致商戶無法合法營業,卻要求商戶支付全額租金,違背“過錯責任”原則,我在嚴格遵守消防法的規定,我是守法者怎么就敗訴了,消防沒通過能經營嗎?其二,一審法院在判決書確認的2022年7月消防驗收意見書和2022年12月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對方未舉證過,當然也未經過我和我代理人的質證,嚴重違反了《民事訴訟法》“證據需經當事人質證方可采信”的強制性規定,二審所謂“補正質證”難以彌補程序瑕疵對審理公正性的影響,更嚴重的是同年12月8日獲得的《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完全不是出租給我嘉隆廣場商鋪的消防合格證,而是完全無關的寧海易聯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主體、場所面積、地理位置都不同,這不是在張冠李戴的欺騙嗎?對此提出的質證意見在判決書中一個字都沒提。一審法院所謂依職權調取的關鍵“二消”證據實為冒用其它公司消防合格證明,本質上屬于以虛假證據支撐裁判,所以涉案商鋪至今未取得合法“二消”合格證;其三,一、二審法院無視因消防問題無法合規經營的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與公開司法判例中“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商鋪租賃合同無效”法律明確規定的裁判標準相悖。
![]()
(圖片由當事人提供)
3萬罰款VS43萬租金,消防法規定成“擺設”
這起租賃糾紛的核心矛盾,集中體現在孔先生作為承租商戶的維權困境上。
嘉隆廣場違規出租未消防驗收的商鋪,產權方嘉龍公司僅被處以3萬元行政處罰,而承租商戶孔先生卻被法院判決支付43萬元租金,如此懸殊的金額反差,讓《消防法》第十三條中“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的明確規定,在這起案件中似乎淪為“擺設”。
孔先生作為承租商戶,在此次糾紛中始終遵守法律規定,卻因出租方的違規行為蒙受裝修、租金等多重損失,還在司法訴訟中敗訴。而億聯公司作為專業的房產營銷公司,明知商場未通過消防驗收仍對外出租,存在明顯過錯,卻將自身違規帶來的損失轉嫁給無過錯的租戶,不僅違背了民法中的過錯責任原則,更讓遵守法律的孔先生寒心。
商戶盼法律能得到嚴格遵守,程序違規能及時糾正,呼吁統一裁判標準
如今,孔先生仍在堅持維權,他的合理訴求十分明確:糾正司法程序中的嚴重違法行為,撤銷一、二審判決,駁回億聯公司的租金訴求;確認案涉租賃合同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并要求涉事方賠償自己的裝修損失。
“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定要維護,更要讓法律能被有效遵守,不能讓守法者寒心。”孔先生表示,據公開的裁判信息網了解到寧海法院在涉及其它大型商場有關此類案件確是支持消防驗收沒通過,違法需要賠償商戶損失的案例。他希望通過自身的維權經歷,讓司法機關統一“未經消防驗收租賃合同效力”的裁判標準,維護法律適用的一致性與權威性,讓實體正義、程序正義真正落地,讓每一個守法者都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