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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問:我有個朋友打架后,對方縫針了,該怎么辦?很多人一開始都覺得“縫了幾針,能有多大事兒”。但作為一個過來人,可以告訴你:事情嚴重程度,絕不能用縫針的數量來簡單衡量,它完全取決于一張紙——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情鑒定意見書》。
有個小伙子一時沖動打了人,對方眉骨縫了五針。他當時覺得,大不了就是賠錢,對方要價太高就沒談攏,也沒太當回事。結果呢?三個月后,對方做完傷情鑒定,結論是輕傷二級。一紙鑒定書,直接讓事情性質從“可以調解的糾紛”變成了“涉嫌刑事犯罪”。他徹底慌了神。
所以,打架造成縫針是否涉刑?答案是:縫針本身不直接導致刑責,但如果鑒定結果構成輕傷,那么啟動刑事程序就是常規路徑。這中間的差別,就是“賠錢了事”和“可能面臨刑罰”的天壤之別。
為什么會這樣?因為法律判斷傷情,依據的是《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它就不看過程多驚險,只看最終結果:傷口愈合后,有沒有影響關鍵功能?有沒有留下明顯疤痕、影響容貌?尤其是在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超過4.5cm,或者多個創口加起來超過6.0cm,就達到了輕傷二級的標準。
比如說,同樣縫五針,在胳膊上可能沒事,但在眼睛周圍,如果導致了視力下降、看東西重影,或者眼瞼變形留下明顯疤痕,那大概率就夠上輕傷了。反過來,如果只是皮外傷,愈合得很好,功能容貌都沒影響,那可能就是輕微傷。
這里你一定要分清“輕微傷”和“輕傷”在法律上的截然不同。這是兩個有本質區別的概念。輕微傷,通常屬于治安案件,核心是賠償和行政處罰,比如拘留、罰款。而一旦白紙黑字定為“輕傷”,就進入了刑法范疇,涉嫌的是“故意傷害罪”。到這一步,就不是你想和解就能和解的了,對方追究,公檢法機關就必須按程序走。
所以,如果你“朋友”現在正面臨這種情況,你務必把話帶給他:
第一步,該報警報警,然后一定要讓警方給你開傷情鑒定委托書。這是啟動正規鑒定程序、固定法律證據最關鍵的一環,千萬別想著私了完事。
第二步,把所有醫療記錄,包括病歷、診斷證明、繳費單據、CT片子,都完整保存好。
第三步,耐心配合鑒定。鑒定機構會基于這些客觀材料,對照國家標準給出鑒定結論。在結論出來之前,任何關于“嚴重不嚴重”的猜測都沒意義。
說到底,法律是看客觀結果的。拳頭帶來的短暫宣泄,后續可能是漫長而沉重的法律后果。希望這次經歷能讓他記住,解決問題,永遠有比動手更安全、更聰明的方式。
(本文基于《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及相關司法實踐進行闡述,旨在提供參考。具體案件的處理與責任認定,須以有權司法鑒定機構的正式結論及相關法律文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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