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巴黎人報》報道,法國足協近日裁定維蒂尼亞鏟球動作“僅為黃牌”,支持裁判德拉約的判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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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黎對陣馬賽的法國國家德比中,巴黎中場維蒂尼亞對巴列爾迪的一次鞋底鏟球未被判罰紅牌,引發爭議。法國足協裁判技術委員會本周四對此作出裁決,認定當值主裁維利-德拉約的黃牌判罰合理,不構成明顯誤判。
比賽進行至第9分鐘,維蒂尼亞在拼搶中鞋底朝前鏟到馬賽后衛巴列爾迪的脛骨。主裁判德拉約向其出示黃牌,并未應要求回看VAR。擔任本場VAR裁判的尼古拉-蘭維爾向德拉約解釋稱:“維蒂尼亞的鏟球確為黃牌動作,鞋底抬得較高,但缺乏充分的支撐發力,也未與脛骨形成強烈沖擊。”
裁判技術委員會在復盤報告中進一步指出,該動作“不具備過度強度”,巴黎球員的腿在接觸時已有回收趨勢,顯著削弱了沖擊力。因此主裁判的判斷不屬于《比賽規則》意義上的“明顯錯誤”,無需通過VAR進行干預。
但曾執法國際比賽的前裁判布魯諾-德里安此前在專欄中表示,維蒂尼亞“逃脫了紅牌”。他分析道:“慢鏡頭回放往往會放大鏟球的震撼感。但這一次,他的腳確實抬得很高,并觸碰到對手脛骨。假如沖擊更猛烈,裁判的判罰尺度也許就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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