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運勛
(鄭州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近年來,農村地區外嫁女參與娘家父母養老開始變得越來越普遍、越來越制度化。這里所說的制度化是指女兒養老從之前的“但憑心意”變成現在的“輪流養老”,即外嫁女要像娘家兄弟一般在經濟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承擔同等責任。從效果上看,“輪流養老”讓外嫁女的情感心意得以順利表達、娘家兄弟的養老負擔得到較大緩解,娘家父母在外嫁女的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之下,身心狀態也得到了明顯改善。然而,外嫁女參與娘家父母養老并沒有想象的那么簡單,他們起碼要面臨兩大“障礙”,第一個“障礙”是丈夫的意見,第二個“障礙”則是娘家兄弟的態度。只有跳過這兩個“障礙”,外嫁女才有可能與娘家兄弟一起“輪流養老”。
一、女兒養老的第一個跳躍:丈夫的意見
在農村地區,女兒出嫁以后就是別人家的人,是“潑出去的水”,她們與娘家之間只有親戚關系,并不參與娘家父母家庭財產和社會關系的繼承。兒子作為家庭財產和社會關系的繼承人,同時也承擔了贍養老人的責任。在“夫為妻綱”的傳統倫理秩序下,外嫁女要跟隨丈夫一起贍養公婆,能不能回娘家還得看婆婆臉色。這種狀態在工業化、城鎮化背景下逐漸發生了很大的改觀。縱然如此,外嫁女想要制度化的參與娘家父母養老,丈夫這一關肯定繞不過去。在農村地區,農民家庭分工基本延續著“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模式,丈夫外出掙錢,妻子留守顧家。隨著農村婦女市場參與和社會參與活動的增加,這讓她們的家庭地位有所提高,但家庭經濟來源主要依靠丈夫的這一現實依然十分普遍。如果外嫁女想要制度化的贍養娘家父母,就不可避免的要向丈夫尋求經濟支持。
一般來說,丈夫對妻子參與輪流養老并不支持,主要原因在于家庭發展能力在維持家庭再生產上已經捉襟見肘,沒有經濟能力負擔額外的支出。此外,在城鎮化背景下,農民家庭形成了高度靈活且緊密的家庭分工模式,妻子如果參與娘家父母輪流養老,必然會直接影響到自家家庭再生產。具體來說,等娘家父母進入實質養老階段,外嫁女大多已人到中年或老年,她們的子代面臨著十分嚴峻的城鎮化壓力。為了支持子代順利進城定居生活,她們很多從農村隨遷到城市幫助子女看孩子、做家務等,緩解子代的進城壓力。在這種情形之下,不僅僅是丈夫,還有兒子兒媳都不樂意她們分散時間和精力去“摻和”娘家的事情。所以,不管是從家庭經濟能力還是從家庭分工來說,丈夫作為一家之主都不愿意妻子輪流參與娘家父母養老。不過,“丈夫外出務工,妻子留守顧家”的性別空間分配還是給外嫁女參與娘家父母養老提空了一定的空間,丈夫縱然有所不滿也無可奈何。
如果丈夫同意或支持妻子參與娘家父母養老,會有幾個重要的前提條件。第一,岳父岳母在自己的婚姻締結中沒有發難,甚至還給予支持,尤其是在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這會給他們內心深處埋下感恩回饋的種子。縱然力有不逮,也會同意妻子參與娘家父母輪流養老;第二,妻子在家庭生計模式中扮演重要角色。在農村地區,除了比較普遍的“丈夫外出務工,妻子留守顧家”的性別分工模式以外,還有其他類型的家庭分工模式,比如丈夫和妻子同時在老家開店、辦廠、做生意等,形成以夫妻分工為核心的家庭經營模式。在這種家庭中,女性有工作、有收入、有地位,自然也就有話語權。她們如果想要參與娘家父母輪流養老,丈夫縱然心有不悅也不會流露出來。不過,底線是妻子的養老參與不能影響到自家家庭生計和再生產,否則一場家庭危機在所難免。
二 、女兒養老的第二個跳躍:娘家兄弟的態度
跳過了丈夫這一關,并不代表著她們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參與娘家父母輪流養老,擺在她們面前的還有娘家兄弟。按理說,外嫁女參與娘家父母輪流養老可以極大地緩解娘家兄弟的壓力,他們對此應該夾道歡迎才是。然而,現實情況是外嫁女如果制度化的參與娘家父母養老,則有可能讓娘家兄弟顏面掃地,特別是在外嫁女比娘家兄弟還要靠譜的時候。原因在于“養兒防老”與社區臉面高度捆綁在一起,那些不贍養父母的兒子們不僅臉面無光,還會受到地方社會輿論的指摘(民間說法:“戳脊梁骨”),并在各種社會集體活動中遭受排斥和邊緣化,更有甚者在家族活動中遭到公開“審判”和“除名”。“養兒防老”除了傳統倫理的規定和社會輿論的約束以外,其背后還與家庭財產繼承緊密相關。事實上,只有兒子們才繼承了父母的房屋、田產和錢物等,而外嫁女則被排除在家產繼承之外。也就是說,父母不僅撫養兒子長大,還把所有家產傳承給兒子。從這個角度來說,兒子養老在經濟上并不算吃虧。基于以上種種考慮,兒子們并不待見外嫁女在養老上“喧賓奪主”,但容忍她們在回娘家期間給老人帶禮物、聊天說話,打掃衛生做清潔等,當然也包括外嫁女偷偷塞給老人一些紅包。
然而,娘家兄弟終究沒能抵擋住城鎮化、市場經濟和人口高齡化的沖擊,開始默認那些積極的外嫁女參與娘家父母養老,有些甚至直接要求外嫁女參與輪流養老,試圖以此減輕自家的養老壓力。在城鎮化和市場經濟背景下,以“外出務工+留守務農+零散副業”為主流的混合型家庭生計模式難以支撐起農民家庭(主要是指那些有兒子的家庭)普遍面臨的結婚成家、進城買房和生活消費等現實壓力,家庭再生產舉步維艱。在這種情形之下,家庭資源配置遵循下位優先原則,用于上位養老的資源自然也就不會很多,“有房住、有衣穿、有飯吃、沒錢花”的底線養老成為很多農村老年人的普遍狀態。此外,當這些現實壓力籠罩在所有農民家庭之上,所謂臉面似乎變得不那么重要,村莊社會輿論對此也噤若寒蟬。事實上,地方社會在城鎮化和市場經濟的沖擊下也在不斷瓦解和日益原子化,“莫管他人閑事”成為新的信條,養老不養老就變成了家事、私事。對于這種變化,一些外嫁女的反應比較激烈,她們難以容忍自己的親生父母遭受如此待遇,開始積極主動地參與娘家父母養老,直到與娘家兄弟一起輪流養老。
三、余論:“女兒養老”的情感、公平與未來
大家都有一個普遍共識,那就是外嫁女對娘家父母的養老反饋充滿情感且毫無條件,這種情感來源于血緣之親和撫養之恩。然而,當“女兒養老”從發乎于心的“情感反饋”轉變成制度化的“輪流養老”,很多現實問題就開始凸顯出來,其中最為核心的是養老中的性別公平問題。這個公平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個地方。
第一個地方是娘家父母的財產繼承與分配。我們在上面的分析中指出,家庭財產繼承與養老具有直接關系,然而當前農村地區家庭財產繼承與分配主要還是以傳統的諸子分配為主,外嫁女被排除在外。如果外嫁女與娘家兄弟承擔同等養老責任,而沒有享受到平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這顯然對她們不公。這個問題在經濟不那么發達的中西部農村地區可能不明顯,原因在于父母也沒有什么家庭財產可以繼承,無非就是幾畝地和幾間老舊房屋等。第二個地方是娘家父母的偏心。有一些年老父母比較有意思,他們一方面享受女兒的養老反饋,另一方面轉手就把女兒送過來的錢物私下分給了兒子。這讓很多外嫁女十分惱火和委屈。第三個地方是輪流養老期間娘家兄弟的退縮和消極不配合。在這種情形下,外嫁女“騎虎難下”,甚至還要承擔娘家兄弟的那份養老責任。第四個地方是喪葬儀式。當前,農村喪葬儀式仍然是由男性主導的具有明確倫理秩序和內外之別的文化活動,外嫁女被排除在重要儀式過程之外,且沒有參與決策的權利。那些參與“輪流養老”的外嫁女對這種儀式安排尤其不滿,總感覺自己的真心付出沒有得到娘家和地方社會的認可。總體來說,外嫁女在“輪流養老”中雖然遭遇了許多不公平對待,但她們深明大義,只要娘家父母能有一個好的晚年生活,內心有再多委屈也在所不惜。
展望未來,女兒養老可能會面臨一些新情況:一個是隨著人口預期壽命的提高,“女兒養老”很容易形成一種低齡女性老人照料高齡老人的局面;另一個是人口流動、跨省婚姻、城鎮化等新型代際居住模式給外嫁女參與娘家父母養老帶來很大的困難;再一個是純女戶家庭的女兒養老提前鎖定,同時鎖定的還有家庭財產繼承關系,這可能會對傳統家庭代際關系帶來新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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