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
廣大市民朋友們:
值此新春佳節來臨之際,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身心健康,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清新、安寧、祥和的節日氛圍,我們特向全體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嚴守規定拒燃放,共筑節日安全屏障。燃放煙花爆竹會釋放大量細顆粒物(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質,嚴重影響空氣質量,加劇霧霾天氣,易誘發呼吸道疾病。請廣大市民朋友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燃放的危害,自覺遵守禁燃規定,除區政府劃定的臨時燃放區域、燃放時段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其他區域燃放煙花爆竹,以實際行動踐行綠色環保理念。
二、積極宣傳廣引導,共建綠色環保風尚。主動向家人、親朋好友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禁燃的必要性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以身作則,主動拒絕購買、非法運輸、存儲、攜帶煙花爆竹,共同抵制違規燃放行為。通過言傳身教,帶動身邊人摒棄舊俗、擁抱新風,共同營造“人人支持、人人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主動監督齊發力,共護城市潔凈家園。增強責任意識與家園意識,主動勸阻、制止身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積極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2345、110),共同維護良好的公共秩序。
讓我們共同攜手織密安全防護網,維護江海清新空氣與優美環境,讓春節少一處“硝煙”,多一份清新。
預祝全體市民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江門市生態環境局江海分局
2026年2月13日
這些行為“零容忍”!
近日,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聯合江海區應急管理局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保持對違法行為“零容忍”的高壓態勢,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搗毀4處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案例警示
案例一 2月6日,執法隊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精準發力,在禮樂街道大利圍附近某超市貨倉、武東小學附近某商行發現部分煙花爆竹用于銷售經營。以上兩處窩點均毗鄰居民住宅,窩點現場堆放雜亂,一旦發生爆燃將嚴重威脅周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執法人員迅速處置,對現場42箱各類煙花爆竹進行扣押轉移。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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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月9日,執法隊在對江南街道滘頭市場附近某香燭紙店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店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在其店鋪二樓堆放煙花爆竹用于銷售經營,隨后發現該店主又在距離店鋪約80m的空置房屋內存放大量煙花爆竹。該堆放窩點位于人員密集區域,毗鄰居民住宅,周邊環境較為復雜,一旦爆燃,極易造成嚴重后果。經清點,該香燭紙店以及其儲存倉庫共存放有72箱煙花爆竹,執法人員依法對涉案煙花進行扣押轉移,涉嫌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嫌疑人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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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月10日,執法隊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精準發力,在禮樂街道某居民住宅內發現大量堆放煙花爆竹用于銷售經營。該堆放窩點位于村民自建房內,毗鄰居民住宅,一旦發生爆燃將嚴重威脅周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經清點,該住宅內存放有34箱煙花爆竹,執法人員依法對涉案煙花進行扣押轉移。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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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區將持續加大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力度,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對非法儲存、經營煙花爆竹等行為依法從嚴查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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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門市生態環境局江海分局、區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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