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節臨近,年味漸濃,
燃放煙花爆竹雖能增添節日氛圍,
但違規燃放、不當操作、危險嬉玩
極易引發火災、人身傷害、財產損失!

一
案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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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案例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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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某酒店屋頂空地處發生火災,火災燒毀、燒損空地雜草,無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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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起火原因系屋頂有人放煙花,火星引燃空地雜草并造成火災蔓延。酒店保安發現后迅速報火警后,并使用滅火器進行應急處置,未影響單位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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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案例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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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3日,某處室外場地發生火災,主要燒樹葉及雜草,過火面積約200平方米,無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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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現場實地勘察,起火原因系一男子黃某燃放煙花爆竹引起,屬地公安機關在做好現場監護之后,隨即將當事人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處理,黃某對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一事供認不諱。
二
閔行區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管控政策
《閔行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2026年春節期間本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確:
一、禁止在本區以下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一)外環線以內區域;
(二)外環線以外的下列場所:國家機關駐地,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能源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筑、耐火等級較低的建筑物。
二、2026年2月16日(除夕)至2月23日(初七)及3月3日(元宵節),除前述區域外,本區黃浦江以北、大治河以北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重污染天氣期間,本區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五、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莘莊工業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七、鼓勵市民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舉報熱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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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煙花爆竹注意事項
閔行消防溫馨提示
請您嚴格遵守閔行區煙花爆竹燃放政策
并牢記以下煙花爆竹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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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區消防救援局
編輯:臧尊
初審:方佳璐
復審:戎長春
終審:劉墾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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