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作家寫作屬于“不平則鳴”,感覺有什么不公平的,就要寫出來,感覺有什么不公正的,就要說出來,似乎他們是“春江水暖鴨先知”中的鴨子,最先知道一些社會信息,也會最早做出一些評論,要秉持公平公正的理念,而不是像權貴那樣官官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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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說過詩歌的四種功能,叫做“興觀群怨”。其中“興觀群”的功能發揮得比較充分,而“怨”的功能并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或者說在權力系統的挾持下,詩歌“怨”的功能受到了限制。統治階級掌握權力,并不想讓詩人們寫怨刺的詩歌,也不想讓散文家寫抨擊時政的散文。作家要創作小說,有可能諷刺當時的社會現實,可是統治階級仍然要控制他們的寫作,不讓他們諷刺力度太大,或者說不讓他們諷刺現實。于是作家就只能寫古代的事,寫未來的事,寫外國的事,卻偏偏不寫當下的事。雖然他們可以借古諷今,可以借助未來的事對比當下的事,可以借助外國的事對比當下的事,但統治階級并非毫無察覺,而是讓其有限度地發表作品,而不會完全放開。詩人往往比較多愁善感,遇到不公平的事,就要發泄出來,主要還是對自身命運的不公平發出喟嘆,就像李白寫的那樣,“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又寫“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他的思想和人格都是矛盾的,尤其有了功名利祿之心之后,就不再是原原本本的自己了,寫的詩歌大多充滿了功利之氣,沒有什么曠達的情懷。追求功利的人會引用他的詩歌,而閑適散淡的人也會引用他的詩歌。似乎他的詩歌是萬金油,可以獲得不同人的認可。
一般來說,社會上有很多不公平、不公正的事,尤其是普遍存在階級壓迫,并不是詩人能夠改變的,也不是散文家和寫小說的能夠改變的。韓愈在《送孟東野序》里面說:“物不得其平則鳴。”不僅是詩人,作家也是這樣,受到了打擊,就會像動物一樣悲哀地鳴叫。無論詩人還是作家,都有一定的文字表達功力,會用文字來表達不平之氣,會悲哀地鳴叫,但這種叫并不被統治階級喜歡。即便有些詩人已經成了體制內的官員,也仍然要“不平則鳴”。可是這種不平,只是他們認為的不平,或者說是被統治階級限定在一定范圍內的不平,卻不是真正的不公平。真正的不公平是階級差距,是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的壓榨和剝削。可是詩人或作家并沒有完全表達這種壓榨和剝削。而是轉向了內心,要慨嘆自身命運的不公,雖然有一些小家子氣,但寫出來的詩文可以發表,寫出來的故事也可以發表,并不具有深刻的批判性,也不一定有清醒的認識。看似“不平則鳴”是一種創作動機,或者說“不平”誘發了“鳴”,實際上只是詩人或作家感受到自身的命運不公平,卻沒有感受整個社會的不公平,或者說他們看到了階級差距和壓迫,卻并不能改變現狀,甚至寫出來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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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還好說,寫一寫春花秋月,寫一寫個人的小情緒,當然是可以的,甚至這樣的作品多如牛毛,同質化現象非常嚴重,但就是可以發表,可以傳唱不衰,證明統治階級在用這樣的詩詞來愚民。老百姓學習之后,就只能感受外界的美好,卻偏偏忘了自身的悲慘遭遇。就像陶淵明寫的田園詩一樣,總是那么美好,而現實生活卻非常悲慘。陶淵明要靠親朋好友接濟才能生存下去,最終在貧病交加中去世,或者說是被餓死的。詩人寫的詩很美好,卻并不能反映現實的苦難。詩詞本身就是審美的,總是用美好的意象和意境來感染人,用美好的情感來影響人,卻偏偏脫離了真正的社會現實。詩詞是一種美學化的玩意兒,是文人士大夫們玩的東西,雖然來源于民間,到現在民間還有很多歌謠,但真正正統的詩詞是脫離民間的,是文學界的寵兒,也是令人費解的,并不是讓人一讀就懂的。詩詞成為文人士大夫們的玩物,會變得日漸精致化,講究內在的韻律和結構,卻偏偏忽略了現實生活的苦難,忽略了真實的現實生活,當然也就只是高高在上的一種精致的東西,就像一件精美的瓷器,沒有什么用處,只能擺在顯眼的位置供人們欣賞。
作家不是詩人,要寫小說供人們閱讀。小說會采用虛構的筆法,會借古諷今,會借助動物性的語言來諷刺現實,當然就變得非常靈活。可是偏偏有一些小說作家失掉了社會責任感,并沒有發現社會矛盾,也沒有發現階級差距,沒有發現普通勞動者痛苦的根源,卻總是歌功頌德,或者寫一些玄幻、修真、犯罪之類的刺激性的東西,卻沒有真正貼近現實生活。那么作家就沒有不平則鳴,而只是把小說當成詩詞一樣的東西來玩弄,雖然貼近地氣,讓很多人能夠讀到,甚至很吸引人,但這樣的小說只是營造了一個虛幻的世界,并沒有和現實生活掛鉤。并不是閱讀量大的小說就一定是好的小說,而是人們都認為小說寫的真實,對現實生活有所反映,能夠對讀者有所幫助,還能流傳久遠,就算是好的小說。現在很多網絡小說靠資本推動,宣傳造勢,看似比較美好,實際上乏善可陳。真正的作家應該有社會責任感,應該能夠發現社會中的矛盾,寫出這種矛盾,就算是“不平則鳴”。倘若沒有社會責任感,那么作家即便看到不公平的事,也不會寫出來,而是會寫虛幻的那類網絡小說,用來賺取點擊率。其實就是把小說當成了賺錢的工具,當然也就沒有什么社會責任感了。作家的寫作會體現一定的思想傾向,也會體現一定的哲理,并非只是就事論事。作家往往會秉持公平公正的理念,卻發現這樣的理念有時候靠不住,因為在權力的脅迫下,在資本的收買下,所謂的公平公正只能是相對存在的,甚至是統治階級的公平公正,而被統治階級卻沒有公平公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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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了這樣的道理,就會知道所謂的公平公正只是一種謊言,而真正起內在作用的是權力和錢財。錢財可以購買權力,那么社會真正起作用的只有一個因素,就是錢財。當作家“不平則鳴”的時候,卻發現“鳴”了也不管用,就只能屈從于市場的需求,寫文章糊口,甚至要寫刺激人神經的低俗的東西,尋求致富之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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