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的小麗高高興興回娘家過年,哥哥疼妹妹,偷偷塞了個大紅包。結果嫂子知道后直接炸了,沖進房間讓小麗把錢退回來,還說“這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我同意他不能給!”小麗委屈得直掉眼淚:哥給妹妹壓歲錢怎么了?憑什么要還?這事兒在網上吵翻了天,有人說嫂子太摳門,有人說這次真得站嫂子。今天咱們就來嘮嘮這事兒,從法律角度掰扯掰扯,這紅包到底該不該退?嫂子的話有沒有道理?
一、故事回顧:一個紅包,炸出了一地雞毛
小麗從外地趕回老家過年,一進門,哥哥就摟著她肩膀笑:“瘦了!哥給你包個紅包,買點新衣服,再帶點零食回去。”小麗心里暖洋洋的。她和哥哥從小相依為命,就算哥哥結了婚,也一直把她當寶。每年回來,哥哥都會悄悄塞錢,叮囑她“別省著,對自己好點”。
可今年,這份溫情沒能藏住。
嫂子不知道從哪兒聽說了紅包的事,臉色當場就變了。她直接沖進小麗房間,語氣冷得像冰窖:“把紅包退回來!那是我和你哥的夫妻共同財產,我沒同意,他不能私自給你!”
小麗愣住了:“哥給妹妹壓歲錢,天經地義,憑什么要還?”
嫂子冷笑一聲:“憑什么?憑我是他老婆!沒有我的允許,他不能私下給你錢!”她越說越激動,“你回來這幾天,每天睡到中午不起來,晚上刷手機到凌晨,飯是我做,碗是我洗,孩子哭鬧你連看都不看一眼!我讓你幫忙帶會兒娃,你說‘我累’——你累什么?你哥上班養家,我帶娃做飯,你倒好,回來當大小姐!”
小麗眼淚啪嗒啪嗒往下掉,紅著眼眶收拾行李,提前結束了本該溫馨的回娘家之旅。
這事兒被發到網上后,評論區直接炸了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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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分析:嫂子讓退紅包,到底有沒有道理?
先別急著站隊,咱們從法律角度好好捋一捋。
第一,哥哥給妹妹的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算!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投資收益等,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哥哥在外打工掙的錢,只要是在婚后掙的,那就有一半是嫂子的。
那問題來了:哥哥能不能不經嫂子同意,就把共同財產送給妹妹?
法律上說,這叫“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權”。如果是日常小事,比如買個菜、給孩子買個玩具,一方可以自己做主。但如果是大額支出,比如幾千塊的紅包,那就得夫妻雙方商量著來。如果一方擅自做主,另一方有權要求返還。
所以,單從法律條文看,嫂子說“夫妻共同財產,我有權追回來”,這話還真不是完全沒道理。
第二,那這紅包到底算贈與還是算啥?
哥哥給妹妹錢,本意是“疼妹妹”“壓歲錢”,這屬于贈與行為。但問題是,贈與的財產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那就得兩個人同意才行。如果嫂子確實不知情、不同意,那這個贈與行為就可能被認定為無效或者可撤銷。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應當經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雖然紅包不是房子車子,但大額現金也屬于“動產”,道理是一樣的。
第三,小麗該不該還錢?
這就得看情況了。如果嫂子確實從頭到尾不知情,而且紅包金額不小,那她主張要回,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但如果嫂子早就知道哥哥每年都給妹妹紅包,從來沒吭過聲,今年突然翻臉,那就不太好說了——這叫“默許”,法律上可能被視為同意。
還有一個關鍵點:這錢是給妹妹的“壓歲錢”“過年紅包”,在咱們中國的人情社會里,這算是一種傳統習俗。法院在處理這類家庭糾紛時,也會考慮到風俗習慣和人情世故,不一定死摳法條。
第四,嫂子說的“你回來啥也不干”,法律管得了嗎?
這個法律真管不了。小姑子回娘家是走親戚,不是來當保姆的,法律沒法強制她必須干活。但是,這事兒在法律上管不了,在人情上卻是個大問題。
就像網友說的:“你回娘家,是做客還是度假?嫂子是家人還是保姆?”這個賬,法律算不清,但人心算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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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情冷暖:紅包背后,藏著一地雞毛的真相
其實這事兒鬧成這樣,根本原因不在紅包,而在積累已久的怨氣。
嫂子為啥這么大火?不是那一兩千塊錢的事,是她覺得自己被當成了“外人+保姆”。
小麗回來幾天,每天睡到中午,飯來張口,碗都不洗一個。嫂子帶娃做飯忙得腳打后腦勺,小姑子躺在沙發上刷手機。嫂子心里能平衡嗎?換誰誰都得憋一肚子火。
而哥哥呢?他疼妹妹沒錯,但他犯了兩個致命錯誤:一是給錢沒跟媳婦商量,二是沒看到媳婦的辛苦。他以為“我掙的錢我想給誰給誰”,卻忘了結婚后,錢是兩個人的,家也是兩個人的。
小麗呢?她也沒錯,只是想回娘家放松放松,享受一下被寵的感覺。但她忽略了,這個家已經不是只有哥哥一個人的家了,還有嫂子和孩子。嫂子不是外人,是這個家的女主人。
所以這事兒說到底,是三個人的問題:哥哥缺了溝通,嫂子積了怨氣,小麗少了眼力見兒。
網上有條評論說得特別好:“我當年也是小姑子,每次回哥家主動帶娃、做飯、買菜。嫂子對我比親妹還好。親情是相互的,不是單方面索取。”
這話扎心,但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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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從法律上講,嫂子讓退紅包,確實有法可依;但從人情上講,這事兒根本不該鬧到這一步。
哥哥如果提前跟媳婦商量一句“我想給妹妹包個紅包”,嫂子大概率不會不同意。小麗如果能主動搭把手,幫著做頓飯、帶會兒娃,嫂子也不會憋著一肚子火。嫂子如果能好好說話,而不是沖進去就要錢,小麗也不會委屈得收拾行李走人。
一個紅包,炸出來的不是誰對誰錯,而是一個被忽略的真相:家是講愛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但如果只有愛沒有溝通,理就會變成刺,扎得每個人都不好受。
所以最后想問問大家:你覺得這紅包該退嗎?小姑子回娘家到底應不應該幫忙干活?如果你是嫂子,你會怎么做?歡迎來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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