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長沙市望城區法院”微信公眾號發布案例,提醒公眾警惕牌桌上的騙局。
百萬“殺豬盤” 親戚成主謀
唐先生與周某甲本是親戚,常在一起打麻將。唐先生是征收戶,才領取到一筆數百萬元的征收款。周某甲見唐先生打牌容易上頭,便與周某乙合謀,以“斗牛”的方式對其“殺豬”。
2023年9月起,周某甲以茶社為據點,編造理由誘騙唐先生參賭;周某乙則在牌局上通過碼牌、做標記等方式操控輸贏。二人約定僅有唐先生需以現金結算籌碼,周某甲等人無需兌現。期間,周某甲還拉攏嚴某通過偷看牌、換牌等手段配合作弊。
為使騙局更逼真,周某乙另招募多人組成“氣氛組”,在牌桌上配合切牌、抬高押注,刺激唐先生加大賭注。事成后,贓款通過周某甲女友賬戶收取并瓜分,“氣氛組”成員則按次領取報酬。
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間,該團伙通過5次賭局共騙取唐先生175.12萬元,其中60萬元詐騙未遂。
望城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甲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使用欺詐手段控制賭博輸贏,騙取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均應依法懲處,判處被告人周某甲等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不等,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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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是征收戶,才領取到一筆數百萬元的征收款 資料配圖
線上邀約“暗號局” 合圍生人設陷阱
2024年8月至11月期間,裴某某、 涂某某等人先后互相糾集、共同商議,通過社交平臺邀約他人進行線下麻將。局中,三名成員假裝互不相識,通過人為控制摸牌定座,確保“主攻手”坐在受害人對面,兩名同伙分坐其左右,便于遞換牌。
牌局開始后,一場“暗號戰”悄然上演:“主攻手”通過不同的拿牌方式,告知同伙自己所需要的牌。同伙則心領神會,打出相應牌張,或趁受害人不注意遞換牌。為確保騙局順利,他們還安排人員在一旁緊盯受害人,通過聊天等方式分散其注意力,并防范其識破騙局喊人和輸錢逃跑等。詐騙所得錢款根據各人作用大小分配。
通過上述手段,該團伙先后騙取被害人朱某等人18余萬元。
望城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裴某某、涂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懲處,判處被告人裴某某、涂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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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被親戚牌桌上5次設局詐騙175.12萬元 資料配圖
“科技外掛”團伙做局 反被牌友當場識破
一副特制的撲克、一副能看穿牌面的隱形眼鏡——這不是電影情節,而是一起真實賭博詐騙案中的作案工具。2023年10月,易某購置了這套設備,并找來葉某某、胡某某,合謀在牌局中“做局”贏錢。
三人約定分工后,便邀約小羅、小志到葉某某家中玩“炸金花”。局中,易某佩戴透視眼鏡偷看他人牌面,葉某某和胡某某則在旁配合。通過這一手段,三人當場騙取小羅、小志現金3400元,并設賭債3700元。
事后,小羅和小志琢磨著不對勁,懷疑自己遭遇了“殺豬局”。為驗證猜測,兩人于兩日后再次組局,并事先還清欠款。果不其然,易某等人在牌桌上故伎重演,被早有防備的小羅和小志當場識破,后將三人控制并報警。
望城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易某、葉某某、胡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應依法懲處,判處被告人易某等人拘役五個月至三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
麻將本為娛樂,部分不法分子卻利用特制牌具、暗號手勢等手段操控牌局,將本應公平的游戲變成必輸騙局。年關將至,法官在此提醒:娛樂當有度,防騙需警惕。切勿參與陌生可疑牌局,不涉及大額錢財往來,保護好自身財產安全。一旦發現被騙,請及時報警。
來源 | 長沙市望城區法院、長沙晚報、每日經濟新聞 D21
延伸閱讀
“我們夫妻二人團聚時擁抱著痛哭,但說不出一句話。”近日,山東濟南市市民王延東向華商報大風新聞反映稱,他與愛人因自家磚廠拆遷的事,被人以“瞞報土地”為由指控詐騙,經檢察院批準逮捕后,被羈押707天,最終因證據不足重獲自由。
突發意外——
廠區被拆遷,磚廠老板獲補償
一年多后因“騙取拆遷款”被羈押
1月9日,王延東手持多份文件,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介紹了事情經過。
據王延東介紹,他原本是一個磚廠的老板,同時在當地做些買賣,日子過得還可以。事件源頭的磚廠,占地約2740平方米,跨濟南天橋區和濟陽區兩個行政區域,注冊地址在天橋區。
王延東回憶,2012年,磚廠其中的1205.41平方米被濟南市國土資源局認定為違建,同年8月,他就此事繳納罰款29243元。2013年,商河縣人民法院異地裁定:因濟南市國土資源局在規定期限內“未將被執行人建筑物內的人財物騰空”,故裁定該行政處罰“執行程序終結”。
此后,再無人告知他廠區違建的情況,他也認為自己繳納罰款后再無人管,那地上建筑就合法了,就這樣一直相安無事。直到2019年10月,該廠區因當地修建工程被納入拆遷范圍,他與濟陽區街道辦簽訂協議后收到203.8萬元拆遷補償款。王延東說,沒想到的是,2021年,他突然被人以“隱瞞土地騙取拆遷款”為由舉報,隨后被濟南市濟陽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他與妻子一同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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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收到203萬拆遷款
無妄之災——
夫妻二人羈押不到一年,老父親去世
檢察院最終作出不起訴決定
談及707天的羈押經歷,年近53歲的王延東幾度哽咽。情緒稍作平復后,王延東繼續講述了他的遭遇,“在被羈押近一年后,2023年1月8日,我七旬的老父親去世了。直到半年后律師會見時,我才得知這一噩耗。而我的母親,也急得五次住院。”而他們當時剛24歲的兒子,不僅要獨自承擔起照顧家里老人的重擔,還要四處為父母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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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53歲的王延東幾度哽咽
王延東說,經他及家屬的多次申訴后,他“涉嫌詐騙”的案件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取保候審,三次延期后,最終由濟陽區檢察院于2024年5月11日作出不起訴決定,其內容顯示:審判期間因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此后,王延東申請國家賠償,并要求崔寨街道辦事處征地拆遷領導小組返還涉案拆遷款及利息共205.8萬元及因被羈押而損失的115萬元(家屬住院費、律師費、自身療養費、保險費、貸款利息等),同時懲處相關辦案人員。
2024年10月11日,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檢察院出具《刑事賠償決定書》,其內容顯示:王延東獲得人身自由賠償金326945.0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63000元,合計489945.08元,并在王延東夫妻二人住所地發布相關信息,為其恢復名譽并賠禮道歉;其他賠償請求,不予支持。另據王延東介紹,他妻子的文書一致,檢察院支持的賠付金額夫妻二人共計應獲979890.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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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賠償決定書
相關回應——
濟陽區檢察院:一定會予以賠付
此前拆遷款尚無明確說法
究竟因何被抓?王延東出示的濟陽區檢察院文書顯示:2018年11月和2019年4月,當地崔寨街道辦對王延東拆遷測量時,王延東夫妻二人先后“隱瞞”廠房跨崔寨、大橋兩街道轄區,以及“部分廠房曾因違建”被國土部門處罰的情況后,王延東愛人在崔寨街道簽字并領取了拆遷補償款。2022年1月6日,二人因涉嫌詐騙罪被濟南市公安局濟陽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1月18日,其子已將該款全額共203.8萬元退回至“崔寨街道辦事處征地拆遷領導小組”。
2026年1月9日上午10時許,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濟南市濟陽區檢察院,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王延東夫婦的賠償款確實尚未發放完畢,但“一定會予以賠付”,目前相關款項正處于申請流程中。對于此前被退回的203.8萬元拆遷補償款,該工作人員表示,因該筆款項并未交到檢察院,相關兌付問題暫無法給出明確回復,需進一步核實了解。
9日下午,記者聯系崔寨街道辦詢問當年的拆遷情況及剩余拆遷款事宜,一工作人員稱,需崔寨街道辦拆遷辦回復。隨后記者聯系拆遷辦,針對當年土地測量時,為何未發現被拆廠區“占地跨區”的情況?此前“因涉嫌詐騙而退回的203.8萬元拆遷款”是否應予返還?一工作人員回應稱:領導在開會。此后記者一直未收到回復。
12日下午,濟南市起步區一工作人員聯系記者稱,經了解,王延東此前退還的203.8萬元,確實因“廠區全部是違建”的非法所得,因此即使“詐騙罪”不存在也無法予以退還。對于具體違建文件及203.8萬元退回至“崔寨街道辦事處征地拆遷領導小組”后的最終歸屬,該工作人員稱,因區域改革暫不掌握,將盡快與當年的執行街辦核對后回應。
王延東說,1月11日,檢察院已表示可盡快給他付清國家補償款,也希望這203.8萬元能有一個明確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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