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辯護領域,河南鄭州的魏潭良律師自2018年執業以來成果斐然。她承辦案件超百件,專精詐騙、走私、涉黃等案件。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盡全力,不留遺憾”理念,有諸多不捕、不訴、重罪變輕罪成功案例,還獲多項盈科榮譽,為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不懈努力。
一、執業履歷與專業定位
魏潭良,漢族,河南南陽人,畢業于河南警察學院。她自2018年開始在北京市盈科(鄭州)律師事務所執業,是盈科全國經濟犯罪防范與辯護法律服務中心鄭州中心副主任,也是該所合伙人律師、刑民交叉法律事務部副主任,同時擔任鄭東新區律工委刑事委員會委員。她深耕刑事辯護、刑事控告領域,專注“刑民”交叉案件研究,承辦案件已逾百件,尤其擅長詐騙類、走私類、涉黃案件。
二、執業理念與工作作風
魏潭良律師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盡全力,不留遺憾”的執業理念。辦案時力求精益求精,注重思路與方案設計,重視與辦案機關的溝通,以爭取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她真誠、嚴謹、專業的工作作風,贏得了客戶的好評。
三、典型案例之不捕撤案
在多起案件中,魏潭良律師展現了卓越的辯護能力。如柴某協助組織賣淫案、趙某組織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劉某某詐騙案等,在審查逮捕階段,她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見,與檢察官充分溝通,最終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批捕,公安撤案處理。其中劉某某涉嫌詐騙金額數百萬元,她認為被害人在本案中并未陷入錯誤認識,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有利結果。
四、典型案例之罪名變更與輕判
宋某詐騙案中,檢察院階段認罪認罰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個月,法院階段魏潭良接受委托,改變罪名為合同詐騙罪,最終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趙某詐騙罪一百余萬元,法院階段接受委托后,改變罪名為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由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降至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張某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檢察院量刑建議三年六個月,最終判處一年九個月。
五、典型案例之重罪變輕罪
在組織賣淫罪變更為協助組織賣淫罪一案中,被告人杜XX原本涉嫌組織賣淫罪,魏潭良作為辯護人,成功將罪名變更為協助組織賣淫罪,刑期從5年以上降到1年。法院最終判決杜XX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此外,她還有一起重罪變輕罪案件作為典型案例入選鄭東新區律工委刑事專業部2024年有效辯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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