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
春節前 ,咱豐臺兩個項目規劃綜合實施方案公示反饋意見采信情況,涉及到這些方面。
光彩家園綜合樓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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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市規自委豐臺分局依法對豐臺區光彩家園綜合樓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規劃綜合實施方案進行了為期30天的網上公示,公示期間共收到1份公眾反饋意見,經研究,現就公眾反饋意見進行回復并采信如下:
1.公眾反饋意見:關于該項目規劃用地性質及對周邊光彩家園小區是否產生影響事宜。
2.項目實施主體意見:該項目位于光彩家園小區用地紅線外東北側,為國有城鎮建設用地,土地權屬單位為北京芳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地類用途為綜合。根據已批復的《北京豐臺區大紅門地區FT00-0504、0505、0513-0516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20年-2035年),該項目用地位于居住主導區,兼具商業商務、公共服務功能和混合功能,規劃用地性質為綜合性商業金融服務業用地。
該項目在具體實施中擬結合上位規劃要求、周邊設施情況及居民需求,增補公共服務短板,激發軌道站點周邊空間活力,打造社區活力節點。項目建成后,通過科學合理的商業經營與物業管理,將給周邊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時,改善區域生態環境。項目在規劃設計與具體實施過程中將嚴格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 GB55037-2022)等國家及地方消防規范進行落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要求,做好市政設施管理與使用,確保雨污水排放不對周邊居民生活產生影響。
3.采信意見:項目實施主體意見符合法定規劃,予以采信。下一步,我局將在后續工作中要求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規范要求。
張儀村路東側安置房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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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8日,我局依法對豐臺區城中村改造張儀村路東側安置房項目規劃設計方案進行了為期7個工作日的網上及現場公示。公示期間共收到23份公眾反饋意見,通過總結歸納為9類意見,經我局研究,現就公眾反饋意見進行回復并采信如下:
一、屬于我局職責的意見
(一)公眾反饋意見:關于擬建項目與周邊現狀建筑較近,可能會影響周邊現狀住宅日照、采光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建設單位為北京豐臺綜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為北京城建設計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經我司組織設計單位復核,本項目建筑退線、與周邊現狀建筑間距均滿足《北京市地區建設工程規劃設計通則》(2003版)及《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間距暫行規定》等有關要求。同時,設計單位承諾“本項目設計方案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日照標準。按照本方案建設后,本項目對周邊現狀建筑國家及地方規范規定的日照標準未產生不利影響”。
我局意見:公眾意見、建設單位意見符合相關法規、規范要求,采信雙方意見。
(二)公眾反饋意見:關于擬建項目的密閉式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的位置不合理以及運行后可能產生異味、噪音、交通隱患等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根據公眾反饋意見,我司將密閉式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的垃圾收集壓縮車間由原地上設置方案調整為地下設置方案,在地面部分僅保留辦公用房功能,并在地下站內設置負壓除臭排風系統。調整后的密閉式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距離北側現狀住宅的最近距離約47.6米,滿足《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CJJ/T 47-2016)中小型轉運站應“與相鄰建筑間距≥10米”的要求。
此外我司將在密閉式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周邊設置圍墻,并要求接收單位在后續進行垃圾收集時采用封閉作業,加強對垃圾收集車的管理,嚴格控制產生異味與噪音的作業源頭,進一步消除可能存在的對外部居民區的影響。
我局意見:采信公眾意見。我局將在后續工作中要求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嚴格按照相關法規、規范細化完善上述調整方案。
(三)公眾反饋意見:關于擬建項目北側代征道路距離張儀村4號院現狀住宅過近,道路實施后可能會產生噪音、尾氣、揚塵污染以及交通擁堵問題,要求南移道路等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經我司組織設計單位復核,本項目北側代征道路北紅線與現狀住宅距離均滿足《北京市地區建設工程規劃設計通則》(2003版)等規范要求。
我局意見:依據建設單位及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圖紙及相關文件,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關于道路實施后可能會產生的噪音、尾氣、揚塵污染以及交通擁堵等問題,建議以生態環境部門、交通部門意見為準。
(四)公眾反饋意見:關于擬建項目車行出入口規劃可能影響周邊交通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一是根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于張儀村路東側棚戶區安置房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審查意見的函(京交函[2017]1119號),本項目應在張儀村東二路上設置機動車出入口;二是由于本項目西側張儀村路為城市主干路,項目東側、南側暫無規劃道路,按照《北京市地區建設工程規劃設計通則》(2003版)“當地塊主要出入口與城市道路發生關系時,應選擇在道路級別低、對城市交通影響小的道路上”的規劃原則,本項目應在北側規劃張儀村東二路上設置機動車出入口,在西側張儀村路上設置緊急消防出入口,以滿足相關規范和文件要求。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的意見符合規范和相關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五)公眾反饋意見:關于擬建項目公示期、現場公示位置、公眾參與形式等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8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豐臺分局依法對豐臺區城中村改造張儀村路東側安置房項目規劃設計方案進行了為期7個工作日的網上及現場公示,公示過程中已預留電話和郵箱等反饋渠道。
我局意見:本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符合《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規定的“城鄉規劃的制定、實施、修改和監督檢查應當向社會公開,充分聽取公眾意見”的情形,我局已履行相應公眾參與程序。我局記錄整理公示期間電話和郵箱等反饋渠道收集的公眾意見,組織建設單位以及設計單位針對公眾反饋意見進行梳理研究,對項目設計方案進行優化調整,并在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官網發布采信公告。建設單位的意見符合法規和相關文件要求,予以采信。請建設單位進一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好后續工作。
二、不屬于我局職責的意見
(一)公眾反饋意見:關于要求拆除張儀村4號院并對居民進行異地安置等問題。
我局意見:公眾反饋意見與本項目公示內容無關。關于老舊小區改造、拆遷安置等問題,建議以房管部門、住建部門意見為準。
(二)公眾反饋意見:關于項目施工期間可能產生的噪音、擾民、要求不能夜間施工等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我司將加強項目后續建設施工期間管理,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照規定時間進行施工,避免夜間施工,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向居民公告,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控制措施。目前,我司正就施工期間噪音補償問題與豐臺區住建委溝通方案,后續將積極推進相關工作。
我局意見:施工噪音等問題不屬于我局職責,建議以住建部門、生態環境部門意見為準。
(三)公眾反饋意見:關于要求公示擬建項目北側代征道路規劃方案以及施工時間等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目前我司正在組織開展規劃張儀村東二路的道路市政設計方案深化工作。該道路將隨住宅同期建設,并與住宅地塊同期竣工交付。
我局意見:本次公示僅涉及房建類項目設計方案,不涉及周邊道路規劃方案。關于代征道路設計方案及施工時間,請居民及時關注道路建設主體公示信息。
(四)公眾反饋意見:關于本次公示樓號與選房樓號不一致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關于選房樓號事宜,我司已將此問題反饋至北京豐臺站前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確保居民選房的樓座仍為原樓座位置,不因本次公示而改變。請居民以選房時樓座位置為準。
我局意見:安置房選房事宜非我局職責,建議以住建部門意見為準。
三、總平面圖公布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將上述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設項目建成后通過規劃核驗之日止。本項目各項經濟技術指標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最終審批為準。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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