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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留意這兩天的國際新聞,會發現中國在聯合國安理會做了一件極不尋常的事,不是簡單的譴責,而是一次基于國際法的“降維打擊”。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傅聰大使直接把話挑明了:如果日本敢借“集體自衛權”介入臺灣,那性質就是侵略中國,中方有權迎頭痛擊,戰場甚至可以不局限在臺海 。
很多朋友看到這條新聞會覺得提氣,但咱們不能只看熱鬧。作為一名長期觀察國際關系的人,從更深層次幫大家拆解一下:傅聰這次為什么要在聯合國這個“法律殿堂”如此強硬?這背后不僅僅是警告,更是一次具有法律效力的“戰場定義權”爭奪。
首先,咱們得看懂日本最近的“狂飆”。數據顯示,2026年正好是東京審判(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80周年 。80年后,日本國內那根“和平憲法”的弦卻松了。無論是高市早苗此前公然把臺海定義為日本的“存亡危機事態”,還是最近防衛大臣在慕安會上雖不提中國卻句句針對中國的擴軍言論,本質上都是在掏空《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法律基礎 。
傅聰大使的高明之處在哪?他沒有陷入和日本打嘴仗的泥潭,而是直接把話題拉回到了二戰后建立的國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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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引用了日本作為“戰敗國”必須履行的國際義務。這詞可不是隨便用的。在國際法上,“戰敗國”意味著主權受限。日本所謂的“集體自衛權”在臺海問題上根本不成立,因為根據《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臺灣必須歸還中國。日本對一個中國主權下的領土談“自衛”,在法律上屬于自娛自樂 。
第二,也是最有深度的點:傅聰的發言實際上給“侵略”定了性。大家注意這個邏輯鏈條,如果日本自衛隊踏上臺島,哪怕是搞什么后勤支援,在中方的法律定義里,這不叫“沖突”,這叫“侵略”。一旦侵略成立,根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中國擁有的就不是簡單的反擊權,而是完全的、不受地理限制的自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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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為什么外媒在解讀時用了那個聳動的標題,“日本全國淪為戰場”。這并非危言聳聽,而是國際法的邏輯推演。既然你日本把你的國家安全建立在干預我內政的基礎上,那對不起,沖突一旦爆發,日本本土的法律豁免權將不復存在。
聯合國的會場其實也是另一個戰場。這次罕見的是,國際輿論沒有像往常一樣炒作“中國威脅論”,因為中方這次的措辭極其嚴謹,死死扣住了 “戰后秩序維護者” 的角色。
歸根結底,傅聰的發言是在用日本聽得懂的方式告訴他們:別拿80年前的賭國運心態來試探14億中國人。 日本右翼總覺得自己能靠抱大腿來火中取栗,但2026年的亞太,早已不是1895年或1931年的亞太。
那么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明知在臺灣問題上挑釁會觸怒中國,為什么最近幾年反而變本加厲?是為了配合美國的印太戰略,還是真的以為那根“和平憲法”的繩索已經徹底斷裂?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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