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消費旺季到來,為進一步釋放消費活力,包括北京在內的50個城市正開展有獎發票試點。據了解,春節9天假期的獎金規模將超過10個億。在試點城市購物、就餐、旅游、住宿等取得票面金額在100元以上的發票均可參與抽獎,最高可得800元。
“哇,中了10塊錢,好開心。”近日,00后小柴跟好朋友去通州區一家烤肉店就餐后,開具了一張電子發票,根據北京有獎發票活動公布的操作流程上傳發票,結果顯示抽中了10元獎金。小柴說,“我們花100多元吃了一頓烤肉,商家本來就給了折扣,現在又中了獎,相當于享受了折上折。”
小柴展示的中獎頁面顯示,“現進入發票核驗環節,核驗通過后獎金將于10個工作日內發放。”
據了解,自2月11日起,在京市民及來京消費的個人在零售、餐飲、住宿、文化藝術、娛樂、旅游、體育、居民服務等八大行業消費,取得由在京經營主體(線上線下均可)開具的100元(含)以上的實名制數電普票(電子發票的一種)即可參與抽獎,最高可贏800元電子紅包。有獎發票活動共設置五個獎項:特等獎800元、一等獎200元、二等獎100元、三等獎50元、鼓勵獎10元。其中,鼓勵獎占比50%。獎金以電子紅包形式在10個工作日內兌付至參與渠道的個人支付賬戶,可用于消費支付。
該活動持續至2026年7月31日。發票參與抽獎時間自2026年2月11日至7月19日,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需要注意的是,參與活動的發票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同時,發票上購買方信息填寫的是消費者個人真實姓名,發票的開票日期需要在2026年2月11日至7月19日范圍內。
活動期間,個人消費者(無地區、戶籍限制)通過銀聯云閃付、支付寶、微信支付、京東支付、抖音支付等渠道進入“有獎發票”頁面或小程序,然后在活動頁面上傳發票信息參與抽獎,頁面彈出抽獎結果即代表參與成功。
據介紹,商務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確定在50個城市開展有獎發票試點,半年實施期內將發放100億元獎補資金。其中春節9天假期的獎金規模將超過10個億。北京作為試點城市之一將獲得不超過3億元的中央財政獎補資金,用于支持為期6個月的有獎發票試點工作。
其實,有獎發票并非新鮮事物。我國開展有獎發票活動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紀90年代初,是“以票控稅”模式下應對個體工商戶、私人企業現金交易盛行、稅收流失嚴重問題的重要輔助手段。活動通過給予消費者小額即時獎勵或定期抽取大獎等舉措,激勵其主動索要發票,從而倒逼商家規范開票。這一舉措在特定時期對提高發票開具率、保障稅收起到了一定作用。隨著2016年營改增全面完成,原有的有獎發票政策逐步淡出,僅有少數省份(如廣東省)在持續開展。
今年重啟有獎發票活動,背后隱含提振消費、促進合規、強化稅法遵從等多重深意。消費者在餐飲、購物、旅游等日常消費后,多了一個“開票抽獎”的期待,這將直接刺激居民消費意愿,有助于提振消費、擴大內需。中獎時的愉悅感也成為當代年輕人看重的一種“情緒價值”。
除了調動消費者的積極性,有獎發票還可以促進企業合規經營。“不開發票送飲料”是消費者結賬時經常聽到的一句話。部分商家存在不少不開發票行為,他們依靠偷逃稅款、不交社保、擠壓勞動者權益等行為,將本應承擔的內部成本轉化為所謂的“成本優勢”,進行惡性低價競爭。有獎發票因此還成為對偷逃稅行為的全民監督,是對守法經營者最大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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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攝影/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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