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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節前夕,河北滄州的家具廠老板袁先生終于簽了一份保額30萬元的分紅型年金險保單。
早在半年前,一位相識的保險代理人就為他“埋”下了購買年金險的念頭。“2025年8月,保險預定利率再次調整之前,就有代理人朋友頻繁推薦分紅險產品,那時廠子訂單也不多,還得購買原材料,自己比較猶豫。”袁先生說。
直到2025年末,袁先生要回了一些欠款,想存入銀行的時候發現存款利率較低。而家具廠的利潤越來越微薄,因此在保險代理人的強烈推薦下,他終于下定了投保決心,鎖定利率的同時,還可以給自己攢些養老錢。
袁先生的猶豫與抉擇,正是不少家庭財富配置的寫照——當無風險利率不斷走低,兼具“保底”與“盼頭”的分紅險,正悄然回歸越來越多家庭的視野。
選擇
2025年7月底,當保險行業協會發布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研究值為1.99%后,保險產品降息的消息一度刷屏。
根據相關規定,如果人身險預定利率最高值連續兩個季度高于預定利率研究值25個基點及以上,就需要下調預定利率。彼時,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的預定利率上限為2.50%,已經達到下調預定利率條件。隨后,幾家大保險公司發布了產品預定利率信息調整公告,自2025年8月31日起,將普通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最高值由2.50%降為2%,分紅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最高值由2%降為1.75%,萬能型保險產品最低保證利率最高值由1.50%降為1%。
當時,保險代理人李女士第一次向袁先生推薦分紅險產品——作為一款抵御低利率的工具,分紅險既可以讓投保人享受權益投資或利率上行帶來的超額收益,長期也有利于幫助投保人抵御通脹對保險利益的侵蝕。
而袁先生對此并不理解,他的第一反應是,“分紅險?老皇歷了,以前不是都說收益不高嗎?”
除了留一些現金用于生意周轉和家庭開支,袁先生的錢大部分都躺在銀行大額存單和短期理財產品上。雖然收益率不高,但比較省心。此外,他還曾買過預定利率為3.50%的增額終身壽保險產品,因此面對彼時預定利率僅為2%的分紅險并未心動。
半年后,當李女士拿著預定利率已經降至1.75%的分紅險產品再次找到袁先生時,他卻有了不一樣的想法。
據李女士介紹,其推薦給袁先生的鑫鴻福養老年金(分紅型)保底利率為1.75%,以現金方式進行分紅,總利益最快在第六年即可超過所交保費。
袁先生稱,最近他咨詢了銀行的理財經理,被告知3年期掛牌利率降至1.75%,5年期存款利率則更低,而分紅險的保底利率可以達到1.75%。此外,分紅險還有浮動分紅部分,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投資經營成果的盈余向客戶進行分配,面對生意的不確定性和利率的下行趨勢,這個“下有保底,上有分紅”的結構設計,最終打動了他。
回歸
袁先生的選擇,折射出分紅險這一經典產品在低利率周期下的回歸。
那么,分紅險究竟如何運作?
分紅險給客戶的收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保證回報,體現為預定利率;一部分是超額回報,體現為超出預定利率的分紅部分。按照相關規定,保險公司需將其實際經營成果優于評估假設的盈余部分,按照一定比例(不低于70%)向保單持有人進行分配。分配的多少,則取決于保險公司的盈利表現,包括超額投資收益和保險經營結果。盈利越好,分紅越高;反之亦然。
華泰證券曾這樣介紹分紅險的分紅邏輯:在不考慮死差益和費差益的分配,以及忽略經營費用的條件下,假設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為5%,分紅險的預定利率為1.75%,簡化理解是超額收益3.25%(5%—1.75%)的70%,要分配給客戶,客戶總收益會超過4%。如果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只有1%,客戶也能拿到保證的1.75%。
北京大學應用經濟學博士后、教授朱俊生稱,分紅險的預定利率可較低設定,有效壓縮保險公司的初始負債成本,同時紅利分配可調節成本支出。分紅險允許保險公司根據投資回報、死差、費差等實際經驗分配紅利,若市場不利時可減少甚至暫停紅利派發,較好地實現了成本與收益的動態匹配;紅利不承諾鎖定收益,利差壓力可控,這使得保險公司不必為兌現固定高收益承擔長期資金壓力,也降低了保險公司對高收益資產的依賴性。
站在另一個角度來看,在低利率環境下,保險公司與客戶之間的利益重新平衡是分紅險發展的重要推動力。
分紅險在中國市場的第一次興起,正是在20世紀90年代末央行連續降息之后。
2000年4月,中國人壽在深圳地區推出首款分紅險產品——千禧理財兩全保險(分紅型)。這款產品誕生的背景是,1年期存款利率從1996年的11%快速下降至2000年的2.25%。1999年6月,監管部門為了應對行業性利差損將預定利率下調至2.50%,使得傳統保險產品的競爭力下降,保險公司于是將注意力轉移到浮動收益型產品的開發上,以便讓客戶能夠分享高利率帶來的額外收益。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分紅險是市場上的主流產品,保費在人身險行業總保費中的占比超七成。
轉變發生在2013年后,監管機構將傳統險預定利率從2.50%提升到3.50%,與當時的市場利率差距大大縮小。收益固定的傳統險銷量開始上升。在市場利率走低的背景下,3.5%的預定利率愈發顯得有吸引力,以增額終身壽為代表的傳統型人身險產品在保費中的占比節節升高。
近年來,隨著國內利率大幅下行,壽險公司高度關注低利率環境帶來的利差損壓力,開始逐步研究負債端結構轉型,分紅險重新走向戰略位置。在2026年“開門紅”銷售中,分紅險成了各家保險公司推廣的主力產品。
預期
最開始影響袁先生做決定的,還有昔日分紅險的糾紛與投訴。據袁先生介紹,他曾聽朋友吐槽過購買分紅險最后發現分紅不達預期的經歷。
一位壽險從業人士稱,在分紅險發展的早期階段,分紅險一度成了消費者投訴的高發領域,主要原因包括存在銷售誤導、信息披露不清以及紅利分配不透明等問題。最為明顯的是紅利“剛性兌付”誤導。一些銷售人員將“分紅”簡單理解為“保底+額外收益”,甚至承諾固定紅利,誤導消費者認為其收益是“穩賺不賠”。
為避免銷售誤導,監管部門曾多次出臺政策規范保險公司銷售時采用的演示利率要求。2022年底,監管部門就曾發文明確,保險公司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演示保單利益時,應當采用保證利益演示和紅利利益演示兩檔演示產品未來的利益給付,用于利益演示的利差水平分別不得高于0、4.50%減去產品預定利率。
華泰證券研報顯示,目前市場上主流分紅險的預定利率為1.75%,較少有保險公司推出預定利率1.50%的產品。從演示利率看,大型保險公司會選擇更加保守的3.50%進行利率演示,而部分中型公司則選擇用4%及以上的利率演示來凸顯自身的競爭力。例如,中英人壽推出的中英人壽福滿佳C款終身壽險(分紅型),則采用1.50%的預定利率與4.25%的演示利率;復興保德信推出的星福家朱雀版分紅險,預定利率為1.75%,演示利率為4.25%。
東吳證券則分析了幾家上市險企2026年“開門紅”主推產品,幾家公司以分紅型終身壽險和分紅型年金險為主,預定利率均為1.75%,演示利率主要為3.50%、3.75%和3.90%三檔。
值得注意的是,分紅險的分紅能力高度依賴于保險公司的投資回報率和經營盈余。如果保險公司在資產端配置上激進、未來盈利假設偏高,過度釋放紅利,可能造成未來盈余分紅無法兌現,甚至引發產品持續經營風險。消費者也需要在投保時做好預期管理,對分紅險有更科學的認知。
2026年,隨著天量定期存款陸續到期,居民對穩健投資的需求持續升溫,分紅險正迎來新的機遇。在“存款搬家”的趨勢下,這類產品有望走進更多家庭的資產配置視野。
(作者 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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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鑫
金融市場新聞中心資深記者,關注保險行業、證券、新三板、上市公司相關領域,擅長深度報道、人物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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