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福建莆田鄭女士的一番哭訴,戳中了全網的淚點與痛點。“我就是個打工的,22萬,我去哪里湊?” 簡單一句話,道盡了一個普通家庭的絕望,也揭開了一場讓人心寒的鬧劇——她十四五歲的女兒,只因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不僅被誣告,還被判定次責,如今面臨著高達22萬余元的索賠,案件將于2月26日正式開庭。
事發在一個村莊的十字路口,本是一場毫無關聯的意外,卻因一份善意,變成了壓在兩個女孩和兩個家庭身上的巨石。監控清晰記錄下全過程:一位騎行自行車的老人,在轉彎時偶遇一輛突然沖出的小轎車,受驚嚇后車輛失衡,恰好摔倒在地。此時,兩個騎著電動車的女孩路過,沒有絲毫猶豫,立即停車上前,小心翼翼地將老人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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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發自內心的善意,是十四五歲少女最純粹的本能,是我們從小被教育的“尊老愛幼”,是刻在骨子里的傳統美德。她們生長在象牙塔里,心智未熟,從未被人告知“做好事會被訛詐”,更不懂人心的復雜與險惡,單純地堅信“善有善報”,堅信伸出援手從來都不是錯誤。
可現實卻給了她們最沉重的一擊。被扶起的老人,非但沒有一句感謝,反而一口咬定,是兩個女孩導致自己摔倒,死死攔住她們不肯放行,執意要她們承擔責任。報警之后,交警的一份“次責”判定,更是讓這場善意的救助,徹底淪為一場無妄之災——老人家屬順勢提起訴訟,索賠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22萬余元。
22萬,對一個普通打工家庭而言,無疑是天文數字。鄭女士終日以淚洗面,反復追問“做好事怎么就成了過錯?” 而更令人揪心的是,兩個女孩被這場風波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陰影,昔日活潑開朗的她們,如今郁郁寡歡,一遍遍自我懷疑“我到底做錯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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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幸的是,監控全程記錄下一切,清晰地證明了兩個女孩與老人的摔倒毫無關聯,她們只是純粹的施救者,是這場鬧劇里無辜的受害者。網友們怒不可遏:明明是見義勇為,為何要被定責?要追責,也該追究那輛小轎車的責任,為何要讓善意買單?更有人直言,若最終證實女孩無責,誣告者必須被定性為敲詐勒索,付出應有的代價,絕不能讓好人寒心。
這起事件,早已不只是一起簡單的民事糾紛,更是對社會道德底線的一次考驗,再次將“老人摔倒扶不扶”這個老生常談卻又無比沉重的話題,擺到了我們面前。從當年的南京彭宇案開始,“扶人有風險”的陰霾就從未徹底散去,不少人即便看到老人摔倒,也會因害怕惹禍上身,選擇冷眼旁觀、轉身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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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人心變冷,而是善意被一次次辜負后的自我保護;這不是道德淪喪,而是誣告者的貪婪,正在一點點蠶食著整個社會的信任。當做好事可能面臨傾家蕩產的風險,當純粹的善意可能被惡意利用,誰還敢挺身而出?誰還愿意傳遞正能量?這才是整個社會最大的悲哀,是道德的倒退。
值得欣慰的是,我國《民法典》早已出臺“好人條款”,明確規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為見義勇為者撐腰,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這意味著,善意從來都有法律護航,誣告從來都不該有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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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堅信,2月26日的庭審,法律會給出公正的判決,監控會還原全部真相,還給兩個女孩清白,還給善意一份公道。更希望法律能嚴懲誣告者,讓其為自己的貪婪與惡意付出沉重代價——唯有如此,才能守住社會的道德底線,才能讓更多人敢于伸出援手,才能讓“扶不扶”不再成為一個令人糾結的難題。
愿兩個女孩能早日走出心理陰影,重拾對世界的善意;愿每一份純粹的善意,都能被溫柔以待,不被辜負、不被傷害;愿法律的利劍,能斬斷惡意的藤蔓,守護好每一個見義勇為的人;愿我們的社會,能多一份真誠,少一份貪婪,多一份溫暖,少一份寒涼,讓善意與正義,永遠照亮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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