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十一):宋高宗5
③文化 a.興學重教
趙構充分認識到學校教育對人才培養的重要性,為此,他對國子監的重建相對于其他中央機構更為重視。紹興三年(1133年)六月,即下詔于臨安府置國子監,以學生隨駕者三十六人為監生,置博士二員,暫以臨安府紀家橋一處寺院作為選址。紹興十三年(1143年)正月,宋、金戰爭停止不久,趙構便下詔于錢塘縣西岳飛故宅建國子監和太學,置博士正、錄各一員,學生權以八十人為額,后來逐漸增加到二千人。不過,此時的國子監,已完全成為一個管理教育的行政機構,已沒有了教學的職能,所招國子生與太學生也合而為一,再也沒有單獨的監生。七月,國子監(太學)建成,它與禮部貢院、秘書省這兩個機構一樣,都很宏偉。反之,其他中央機構的建筑,就顯得相當簡陋,反映了趙構對文化、教育事業的重視。當年,應太學試的士子近六千人,超過了南省試的舉人數。十一月,趙構親自寫的六經與《論語》《孟子》之書完成,應秦檜奏請,將它們刊石于國子監,是為“南宋石經”。同時以墨本賜各路州學,國子監和太學建成后,南宋另外兩個中央官學宗學和武學也相繼建成。太學、宗學和武學,時人稱為“三學”。
![]()
b.抑制佛教
趙構對佛教和道教都不提倡,表示“朕于釋、老之書,未嘗留意,蓋無益于治道”,尤其抑制佛教。他將視為流入中國的“異端”,予以排斥,從紹興十二年(1142年)起,趙構減少宗教活動,限止寺院的建造和賜額從紹興十二年到三十二年的二十一年間,在臨安府城內外僅增加了六所寺院,其中功德寺(院)三所,香火院一所,墳寺二所,皆為祭祀死去的母后、愛妃、大將之用,規模不大,僧尼也少。他雖承認佛教“終不可廢”,但必須限止僧人的數量,因此在宋金戰爭結束、財政狀況好轉后就停止降賜和鬻賣度牒,這項舉措實質上就是朝廷與寺院為爭奪勞動力而采取的一項措施。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才重新開始賣度牒,但將每道度牒的價格升至五百千。由于久不度僧,常有寺院因沒有僧人而倒閉,出現絕產,于是趙構便下令戶部將其用來補貼學校。
c.禁修私史
紹興十四年(1144年)四月,秦檜向趙構提出禁野史。趙構表示:“此尤為害事。如靖康以來,私記極不足信……大抵史官須有經學,乃可用也。”紹興十九年(1149年)十二月,林機再次提出禁絕私史的建議,趙構立即指示秦檜:“此事不應有,宜行禁止,許人陳告,仍令州縣覺察,監司按劾,御史臺強奏,并取優加賞罰。”于是在全國范圍內開始大規模嚴禁私史,并掀起了一股告密風,大小文字獄驟起。秦檜更借禁私史的機會,大肆打擊異己。昔日的李光因與他政見不同,先被罷去參知政事,這次便以與人“詩賦唱和,譏訕朝廷”而被編管昌化軍。其家原有藏書萬余卷,皆付一炬。李光一案震動南宋朝野,大批私史被銷毀,或在史館被篡改,許多士大夫也因此獲罪。對于這次私史之禁的動機,有人認為為是趙構、秦檜一伙怕朝廷勾起昔日的黨爭而采取的措施。也有人認為是秦檜為湮沒岳飛的抗金功跡而為。還有人認為是趙構借禁私史以掩蓋韋太后在金朝的隱私。
④軍事 a.收回兵權
在南宋初年抗金過程中,一直被壓制的武人勢力崛起,形成了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岳飛、吳玠五支各自為戰的部隊(稱為“行營護軍”),這不符合宋朝兵將分離、以文馭武的祖宗家法,威脅趙構的統治,他本人也一度為兵變所廢。因此,趙構在坐穩南方以后就圖謀收回兵權。紹興七年(1137年),他在張浚輔佐下,試圖收回諸將兵權,首先拿淮西宣撫使劉光世開刀,在三月將劉光世召至行在建康府,罷為少師、萬壽觀使,收其兵權,表面上景淮西軍權移交京西宣撫使岳飛節制,實際上卻準備將其隸屬以張浚為首的樞密院都督府,并任命王德為都統制。這引發劉光世麾下另一統制酈瓊的不滿,在八月釀成淮西兵變,率四萬人投奔偽齊,給南宋造成重大損失,收兵權的行動也暫時中止。
紹興十一年(1141年)四月,給事中、直學士院范同向秦檜獻“皆除樞府而罷其兵權”的計策。就是說,在名義上,三大將皆被授以樞密院官職,讓他們進入樞密院主持軍政,實際上以此剝奪他們直接帶兵的權力。秦檜覺得此計甚妙,立即秘密向趙構報告,趙構又令范同入對,進一步了解實施該計策的詳細情況。趙構和秦檜將范同之計與以前汪藻所提出的“馭將三說”結合起來,最終制訂了收兵權的周密計劃,即以獎勵柘皋之捷為名,召韓世忠、張俊、岳飛赴行在,授予樞密使副之職,借此收回兵權。四月十三日,韓世忠和張俊應召,迅速來到臨安府,只有岳飛遲遲未到,秦檜非常擔心,過了六七天。岳飛才到,翌日授韓、張為樞密使,岳飛為樞密副使。四月二十七日,趙構下詔罷淮東、淮西、湖北京西三宣撫司,統制官以下軍官雖然駐扎原地,但其官銜都帶“御前”兩字,并以官職高低輪流入朝覲見,行動完全聽從朝廷指揮。
![]()
紹興十一年(1141年)七月,趙構不顧岳飛要求讓劉锜繼續掌兵的建議,又罷劉锜的兵權(淮西兵變后代劉光世鎮守淮西)。四川的秦鳳路經略安撫使吳璘,手中雖然仍握有兵權,但受到四川制置使和宣撫使的控制,趙構比較放心,未奪其兵權。隨后,岳飛、韓世忠、張俊陸續被罷去樞密之職,其中岳飛遇害。到紹興十二年(1142年)十一月張俊罷去之后,趙構終于完成了收兵權的計劃,重新走上以文馭武的老路,將諸將統率的各路“家軍”轉換為“御前諸軍”的體制。
b.養殖軍馬
趙構深知,在宋金戰爭中,馬匹的作用至關重要,金兵在戰場上的優勢,除了士兵勇敢就是有眾多強壯的戰馬,能夠縱橫馳騁。南宋立國后,北方的軍馬來源斷絕,從西南夷和吐蕃購買的廣馬和川馬成了南宋軍馬的主要來源,每年到這些地方購買的馬匹多達數千至萬余匹。川馬數量雖多,但“例皆低下瘦瘠”,加之路途遙遠,輸送不便,所以主要還得以廣馬為主。但是,廣馬的個子也不高,作為戰馬,仍有其弱點,何況兩廣距前線也遠,一路北上,需配置牽馬士兵、獸醫、押綱官和準備大批飼料,頗費人力、物力。馬匹經過長途跋涉,損失也不小。為此,趙構在臨安等地設立養馬機構(孳生監),在南方試驗養馬。紹興十三年(1143年)五月初一日對大臣透露自己養了二三年的馬,“已得駒數百,此后不患不蕃”,顯示他對馬政的重視。但是總體而言,效果有限,南宋在乾道年間將養馬機構全部關停。
c.練兵擴軍
紹興十年(1140年)六月二十四日,趙構對大臣說:“朕躬履艱難,久于兵事,至于器械,亦精思熟講。”并稱自己下令制造的銳首小槍在劉锜的順昌大捷中發揮了關鍵作用。紹興十三年(1143年)十二月,金朝使節來臨安,有關部門擬以弓矢作為禮品相贈。趙構以其制作不精,命人取出內庫所造弓矢賜之。次日,趙構告訴大臣:“此朕自指教,雖軍中人亦未必能之。賜予使人,不惟觀美,兼器械之良,亦可使遠人知所畏服。”一次,趙構命令有關部門制造韓世忠所研制的克敵弓,并命殿前司閱習。其后殿帥楊存中在克敵弓的基礎上,再加改進,造出了使用更加靈巧、更加精密的弓箭,取名“馬黃弩”。正由于趙構重視對兵器的制造,所以在紹興年間,“累年所造軍器,內庫已如山積”。
據記載,在紹興十二年(1142年),南宋有軍隊二十一萬四千余人;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增加到二十五萬四千余人;到紹興三十年(1160年),再增加至三十一萬八千余人。十八年間,軍隊人數增加了約三分之一多。與此同時,趙構也不忘對禁軍的訓練,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七月,趙構自謂:“三衙諸軍教閱不廢,故武藝皆精。”
![]()
⑤民族、對外關系 a.與金朝
紹興和議以前,趙構對金朝的基本方針是通過遣使交涉來恢復靖康元年(1126年)的舊約,宋金以黃河為界,即使代價是稱臣納貢亦在所不惜,而表面上的名分則是“迎回二圣”和生母韋氏,以盡孝道。因此,他起用主和派大臣汪伯彥、黃潛善,連年遣使入金“通問”“祈請”。但在建炎年間,金朝無意承認趙構政權,一心滅亡宋朝,所以趙構派去的使者大多被扣留,等來的是“維揚之變”和“搜山檢海”兩次金朝大規模南侵。趙構兩度成功擺脫金軍追兵,之后仍繼續遣使向金求和。
進入紹興年間,金朝亦轉變策略,不再執著滅宋,而是一面扶植劉豫的偽齊政權,一面沿用北宋初年對南唐舊例,稱宋朝為“江南”,要求歸還偽齊屬地之人,劃長江為界,甚至要將趙構趕到閩、粵,才允許冊封趙構為王。在這期間,岳飛為首的南宋軍民在與偽齊和金的三次戰爭中都取得勝利,趙構并未趁機進取,而是以南宋軍民的浴血奮戰作為自己向金求和的籌碼。紹興七年(1137年)冬,掌握金廷實權的魯王完顏昌決定接受趙構的條件,取消偽齊政權,將河南、陜西交還南宋,作為交換,趙構向金稱臣納貢,每年向金納銀、絹各五十萬兩、匹,達成了南宋與金之間的第一次和議。在這一期間,趙構重用秦檜,壓制強烈的主戰輿論。紹興九年(1139年)趙構派判大宗正事趙士?、兵部侍郎張燾代他到河南鞏縣宋陵拜謁,發現宋朝列祖列宗的陵寢已遭金人和劉豫的破壞,回來后向趙構報告“萬世不可忘此賊”,趙構的反應只是“為之黯然”而已。就在這一年,金朝發生政變,完顏昌倒臺,對宋強硬的完顏宗弼得勢,扣押宋使王倫。韓世忠得知這一消息,主張利用金朝政局不穩之機“乘虛掩襲”,被趙構駁斥“不識大體”,趙構也繼續派遣蘇符、莫將奉使金朝,前者在東京被拒,后者被扣押于涿州。對于新收回的地區,趙構也不急于收復,直到紹興十年(1140年)四月才由劉锜率軍接收東京,劉锜尚在途中,金人就敗盟南侵。在抵御金軍的過程中,劉锜取得順昌大捷,岳飛取得郾城大捷、穎昌大捷,打到朱仙鎮,而趙構卻迫令岳飛班師,同時與金人展開秘密外交,約定和談條件。紹興十一年(1141年)春、秋,金軍兩次渡淮南下,但都沒撈到什么便宜,最終決定與宋議和,在十一月派蕭毅出使南宋,達成了宋金以淮河為界、宋割唐鄧二州、宋每年納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等條件的和議,是為南宋與金的第二次和議,也就是一般所指的紹興和議。紹興十二年(1142年)二月,以“臣構言”起首并發誓“世世子孫,謹守臣節”的趙構“誓表”被宋使何鑄呈到金熙宗面前,金熙宗遂準許放回韋氏和徽宗、顯肅皇后與邢秉懿的梓宮(宋欽宗未放回),并且派左宣徽使劉筈攜袞冕、冊文,于同年九月到臨安冊封趙構為宋皇帝,要求“世服臣職,永為屏翰”。至此,宋金實現了和平。
此后,趙構每年向金按期納貢,并派遣生辰使和正旦使朝賀(合并于正旦使),金亦每年派使祝賀趙構生辰。紹興十五年(1155年)十月,秦檜死去,朝野盼望趙構的對金媾和政策能有所變化,但趙構在第二年下達了措辭強硬的詔書,強調對金媾和“悉由朕衷”,妄議者“重置典刑”。趙構也相信金人不會背盟,以致屢屢錯失防范完顏亮南侵的時機,因而在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完顏亮南侵的東路戰線上,南宋連戰連敗,所幸虞允文取得采石之捷、完顏亮又死于兵變,才使南宋免于覆亡。此后趙構沒有利用金局勢不穩之機乘勝追擊,而是希望通過談判途經來收回河南、陜西之地,減少歲幣數量,也無意改變對金稱臣的名分,強調“以小事大,朕所不恥”,但金使高忠建無意允諾。在退位前夕,趙構撤掉了三個以金朝為作戰對象的招討使差遣,示意不再索取舊疆,從而將對金媾和路線貫徹到最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